現在大部分政法幹警對於身高體重沒有要求,不過還是有少數地方有身高體重規定,請以當地具體公告為主,以下是2015年河北省政法幹警考試招錄物件和招考條件以及體測標準,僅供參考。招錄物件和招考條件:(一)招錄物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含2014年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7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0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只能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部分職位只允許本設區市戶籍或生源的考生報考。 2.河北省戶籍的華人民解放軍、華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7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25週歲以下(1990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的非公務員身份退役士兵,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年齡可放寬到27週歲(1988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部分職位只允許本設區市戶籍或生源的考生報考。 3.河北省戶籍或生源的2015年當年(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群)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7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0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只能報考服務基層專案人員職位。 對於夫妻分居兩地或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可以報考河北省戶籍配偶或父母的戶籍所在市職位。 (二)招錄基本條件 1.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2.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 3.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三)招錄學歷、學位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3.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具有高中、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招錄培養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顛覆中國政權活動的; 4.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等法規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 學歷、學位的取得時間、退役時間、獲獎時間等涉及時間計算的,截止時間統一按2015年8月23日計算。體測標準:男子條件 30歲(含)以下 31(含)歲以上10米×4往返跑 ≤13″1 ≤13″41000米 ≤4′25″ ≤4′35″摸高 ≥265釐米女子條件 30歲(含)以下 31(含)歲以上10米X4往返跑 ≤14″1 ≤14″4800米跑 ≤4′20″ ≤4′30″ 縱跳摸高 ≥230釐米
現在大部分政法幹警對於身高體重沒有要求,不過還是有少數地方有身高體重規定,請以當地具體公告為主,以下是2015年河北省政法幹警考試招錄物件和招考條件以及體測標準,僅供參考。招錄物件和招考條件:(一)招錄物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含2014年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7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0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只能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部分職位只允許本設區市戶籍或生源的考生報考。 2.河北省戶籍的華人民解放軍、華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7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25週歲以下(1990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的非公務員身份退役士兵,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年齡可放寬到27週歲(1988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部分職位只允許本設區市戶籍或生源的考生報考。 3.河北省戶籍或生源的2015年當年(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群)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7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0年8月23日及以後出生),只能報考服務基層專案人員職位。 對於夫妻分居兩地或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可以報考河北省戶籍配偶或父母的戶籍所在市職位。 (二)招錄基本條件 1.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2.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 3.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三)招錄學歷、學位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3.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具有高中、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招錄培養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顛覆中國政權活動的; 4.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等法規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 學歷、學位的取得時間、退役時間、獲獎時間等涉及時間計算的,截止時間統一按2015年8月23日計算。體測標準:男子條件 30歲(含)以下 31(含)歲以上10米×4往返跑 ≤13″1 ≤13″41000米 ≤4′25″ ≤4′35″摸高 ≥265釐米女子條件 30歲(含)以下 31(含)歲以上10米X4往返跑 ≤14″1 ≤14″4800米跑 ≤4′20″ ≤4′30″ 縱跳摸高 ≥230釐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