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下要求:
《多孔磚砌體結構技術規範》(JGJ137-2001)
5.3.4後砌的非承重砌體隔牆,應沿牆高每隔500mm配置2根φ6的鋼筋與承重牆或柱拉結,每邊伸入牆內不應小於500mm。
《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2001)13.3.3 條
2 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砌體填充牆,宜與柱脫開或採用柔性連線,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填充牆在平面和豎向佈置,宜均勻對稱,宜避免形成薄弱層或短柱;
2)砌體的砂漿強度等級不應低於M5,牆頂應與框架樑密切結合;
3)填充牆應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 設2φ6拉筋,拉筋伸入牆內的長度,6、7度時不應小於牆長的1/5且不小於700mm,8、9度時宜沿牆全長貫通; 雖然未規定拉結筋必須在端部設定彎鉤,但結構設計總說明中一般都畫出了180°彎鉤。
在工程施工中,在牆垛長度大於設計要求的拉結筋長度時,按結構設計說明標出;牆垛長度短於設計要求的拉結筋長度時,標註拉結筋長度略短於牆垛長度。(一般為牆總高/500取整)。
如果下部是窗,上部窗邊牆長度減小(小於結構設計說明要求的長度),則在窗下部分的柱、牆側面標註L=x(結構設計要求的拉結筋長度),2根/D道(240厚牆為2根/道,360厚牆為3根/道),1道。窗邊牆高度的柱、牆側面標註L=x(略短於牆垛長度)),2根/D道(240厚牆為2根/道,360厚牆為3根/道),3道(或其他數字)。
根據斜磚高度和1米水平線從上往下畫出拉結筋所處的位置。
安排拉結筋製作和植筋時,均根據上述標註尺寸實施,牆體砌筑後就不會有拉結筋伸出牆垛外面了。
有如下要求:
《多孔磚砌體結構技術規範》(JGJ137-2001)
5.3.4後砌的非承重砌體隔牆,應沿牆高每隔500mm配置2根φ6的鋼筋與承重牆或柱拉結,每邊伸入牆內不應小於500mm。
《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2001)13.3.3 條
2 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砌體填充牆,宜與柱脫開或採用柔性連線,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填充牆在平面和豎向佈置,宜均勻對稱,宜避免形成薄弱層或短柱;
2)砌體的砂漿強度等級不應低於M5,牆頂應與框架樑密切結合;
3)填充牆應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 設2φ6拉筋,拉筋伸入牆內的長度,6、7度時不應小於牆長的1/5且不小於700mm,8、9度時宜沿牆全長貫通; 雖然未規定拉結筋必須在端部設定彎鉤,但結構設計總說明中一般都畫出了180°彎鉤。
在工程施工中,在牆垛長度大於設計要求的拉結筋長度時,按結構設計說明標出;牆垛長度短於設計要求的拉結筋長度時,標註拉結筋長度略短於牆垛長度。(一般為牆總高/500取整)。
如果下部是窗,上部窗邊牆長度減小(小於結構設計說明要求的長度),則在窗下部分的柱、牆側面標註L=x(結構設計要求的拉結筋長度),2根/D道(240厚牆為2根/道,360厚牆為3根/道),1道。窗邊牆高度的柱、牆側面標註L=x(略短於牆垛長度)),2根/D道(240厚牆為2根/道,360厚牆為3根/道),3道(或其他數字)。
根據斜磚高度和1米水平線從上往下畫出拉結筋所處的位置。
安排拉結筋製作和植筋時,均根據上述標註尺寸實施,牆體砌筑後就不會有拉結筋伸出牆垛外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