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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的時間是8月27日晚上9點37分,當時一輛正常行駛的電瓶車,在快要接近路口的時候,遭遇一輛寶馬車想要強佔非機動車道,並壓白線逼停電瓶車。 寶馬男強佔非機動車道,把電瓶車車主毆打一頓之後還不解氣,回到車裡拿刀出來砍人,刀掉在地上被電瓶車車主搶到,寶馬男遂遭到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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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7539518526540

    他們幾個打時,可以用一切方法來自衛,當那個人從車上拿出刀來砍時,也可以用一切方法來自衛,當把拿刀那個被人打倒後,他不再構成致命行為,可以報警。

  • 2 # 見證111

    防衛肯定是防衛,至於是否防衛過當應該看看民意!畢竟法律是為民而生的。我們理性分析一下,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禦制止了,紋身男的拳腳攻擊。第二次,又提刀攻擊,也是被迫防禦制止。第三次,紋身男仍然具有行動攻擊能力,不能判斷紋身男是否放棄再次發起攻擊,雖然紋身男有開車門的動作也不能證明他是退讓躲藏,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制止,完全是正當防衛。俗話說兔子逼急了也咬人,更何況我們是人。當我們一次二次的受到傷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不應該自衛嗎?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平時我不超過10字的評論,這次不一樣,因為關係到一個人的後半生,關係到一個普通老百姓的餘生。我不為博取關注,只是談了自己的看法。支援起點贊!

  • 3 # 太陽島165567255

    北京那位周律師,就本案在防衛過當和故意傷害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那就是單純以寶馬男“逃跑”來判定為沒有繼續傷害他人的企圖。首先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繼續攻擊能力和可能。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3、逃跑也是攻擊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4、不能確定為逃跑是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開車撞人,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因此這時還不能判定寶馬男已放棄繼續侵害的企圖。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雖然寶馬男也已被砍了一刀,但在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下,加之天黑時分,雙都不知傷勢的輕重情況,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不可忽視的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對電車男的傷害情況以及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持刀傷人已經從一般治安案件轉變為行兇傷人的刑事案件,對待持刀歹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活動能力,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8、要知道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只是一個概念,定性不定量,案件性質的轉變決定著防衛程度和方式的轉變,那就是採取及時而有效措施和手段,阻止犯罪的繼續發生,以保護受害人不被受到繼續傷害為首要目標,並不是保護犯罪分子為首要目標的。防衛本身就是一種受害人臨場預判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手段,在不能完全確定侵害已經被終止防衛人不會再受到侵害時的防衛行為仍屬於正當防衛,防衛不可能等到侵害發生了再去防衛。

  • 4 # 海納百川duh

    海納百川dun

    一首詩送給大家

    寶馬疾馳閃電光,直撞騎車白衣郎。

    紋身龍哥下車忙,我在崑山爾敢擋?

    大哥兄弟一起上,就地滅了白衣郎。

    白衣見狀心發慌,騰挪躲閃就是防.

    龍哥打人誰敢防?待我提刀開你膛。

    幾個健步車門開,屠龍寶刀拿出來。

    直奔白衣劈下去,未想寶刀不給力,

    龍哥生來有脾氣,氣得寶刀扔在地。

    白衣剎那露兇光,除非你死我不亡。

    拿起寶刀刺斷腸,看你龍哥有多強?

    白衣雖沒上戰場,但也曾經抗過槍。

    龍哥見狀腳步忙,手捂下水去拿槍,

    白衣眼角放紅光,只想保命沒商量。

    上去又是一頓斬,龍哥狼狽路草旁。

    幸好警察來阻擋,不然龍哥變肉醬.

    龍哥此時想一想,強中還有強中強.

    不是平時太能裝,今天怎會把命喪。

    勸君平日多行善,就算到死也坦然。

    複製我這段話去其它文章記得註明

  • 5 # 一葉送徐

    戴著流氓的徽章……一身紋青,揮著流氓的法寶……管制刀具大砍刀,幹著流氓的事情……酒駕、違章、碰瓷、敲詐、砍人。在這種情況下,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人人皆有殺賊衛民之責任。我騎電平車,我的方案是殺悼刺青的,再砍一刀打我一拳那個首先動手的,讓其傷失戰鬥力,確寶安金。

  • 6 # 魔都守護者

    毫無疑問,必須自衛反擊!電動騎士就是我們的榜樣,面對暴恐襲擊,毫不退卻,敢於反抗!敢於向黑惡份子亮劍,為民除害!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也相信自己沒有任何過錯,也相信正義永不磨滅!這就是典型的正當防衛!

  • 7 # 跟我學公文

    我想這個問題不是問我個人怎麼辦,而是在問所有的普通老百姓會怎麼辦!其實這種假設是很沒意思的,經過理性思考之後的回答,往往是失真的回答,更準確的只能是情況突發之時,你的個人表現。這樣提問,有些人設的意思。

    毛主席教導我們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受毛主席教導多年的人們都知道這句話。對於敵人而言,我們是如此,對於社會人而言,我們如此回答也不過分。

    面對危險,人們的第一反應,本能的,就是趨利避害。當把人逼到絕路上時,人的反抗力量是強大的。我這一所中學,有一位中學生殺了人。用一把板凳。原因是這位中學生身板比較單薄,經常挨某學生霸王的欺侮,甚至是人格汙辱。終於有一天,這位中學生忍無可忍,忽然之間使出了洪荒之力,一板凳下去,把霸王砸了個腦袋開花,沒翻鷂子人就沒了。對此,兩個人都是未成年人,人們更傾向於這位身板單薄的中學生。是屢受的暴力欺凌,才令他盛怒之下,過失傷人。

    想想一個本來懦弱的人,不被逼到旮旯裡,是不會有什麼過激反應的。倘若電瓶車主換作了別人,想必有可能還未到讓紋身男用刀拍臉之間,就已經開始反抗了。不過這個紋身男也是,能打能殺,要主張社會正義,做一個受社會尊重的人。你把打與殺用在欺侮老百姓上,你還有什麼道理可言?!

    在這裡用佛家一句偈語作為結尾吧:離垢尊者偈語——“剛刀易折綾易汙,盛名之下恐難副。勸君從今改心性,遠離塵囂讀詩書。”

  • 8 # 楊青69793464

    相擦、相撞一個小小的交通事故,如果沒有雙方激烈的爭吵,如果電動車主是一個真正的老實人,怎麼可能演變成砍人事件呢?一個巴掌拍不響 。如果是我,看見一個紋身的人走過來,我會忍讓,不會與他爭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外賣員突然拳打就餐女童,稱心情不好打個孩子出氣,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