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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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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有道
首先,電動車騎手被寶馬男追砍,後撿刀反擊,毫無疑問,這就是自衛。這是最基本的判斷。
其次,我們來分析電動車男是否防衛過當?從旁觀者的角度觀察,似乎確實防衛過當了,因為寶馬男已經逃跑,電動車男緊追砍殺,按照那位‘’冷靜‘’律師的說法,應該適度自衛就可以了,不宜追砍致死。
那麼,重點來了,當一個正常人在面臨緊急生死關頭,不反抗就會死的境地裡,他突然從天而降得到一個死裡逃生、反擊兇手的機會時,會冷靜分析應該砍幾刀、追幾步而止,才不算防衛過當嗎?肯定不會,因為那不可能。那位冷靜律師可以做到嗎?我相信他也做不到。如果當時腦袋裡計算著要如何砍,砍什麼部位,砍幾刀,那估計他已經沒機會自救自衛了。所以,正當防衛就是正當防衛,無法在現場冷靜計算是否過當,唯有將殺人行兇者反擊到其無法行兇為止,這個判斷標準在現場是無法精確計算的,只能直到反擊者自己覺得安全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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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海外
正當防衛無疑,打黑除惡的英雄無罪。也許那個紋身男在後備箱裡還有土槍,還有同夥,還可能開車撞,如果不追,很有可能去拿槍報復。如果警察在可以直接擊斃。 顯然,我們不能要求防衛人是一個冷靜理性的旁觀者,而是要還原到防衛人所處的境遇之下,換位思考問問自己“假如我是防衛人我會如何處理”,設身處地想想“一般人在此種情況下會如何處理”。防衛行為通常類似叢林狀況下的應急反應,要求防衛人在孤立無援、高度緊張的情形之下實施剛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不僅明顯違背常理常情,而且違背基本法理精神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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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678069753
我覺得大家只關注案件本身了,如此恐怖主義惡人一定要等到他犯滔天大罪然後由法律再判死刑才是正義的嗎?我想許多百姓都希望給騎車哥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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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哦哦哦餓圖
酒後駕車的是你,
非法壓線的是你,
侵佔車道的是你,
主動挑釁的是你,
眾人施暴的是你,
返車拿刀的是你,
揮刀傷人的是你,
砍刀脫手的是你,
怒被反殺的是你,
是你是你還是你!
活該被殺就是你!
創建於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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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大善人WDSR
社會我龍哥,
車好妞也多。
時時俯臥撐,
到處來紋身。
今日亂變道,
不料被蹭到。
下車耍酒瘋,
拳腳一陣風。
猶覺不過癮,
回頭把刃擎。
酒色穿腸過,
手抖刀掉落。
白衣猛回首,
撿來正趁手。
可憐把肚捂,
一命成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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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五哥微觀
事情要看連貫性,性質,和現場環境,在當時的情況下,也無法確定他是逃跑認輸,只是本能的躲避,影片可以看到,他有想拉開車門的,只是看情況不妙,才往遠處跑。如果開門成功,可能事情又會有翻轉,(比如打電話求救,當然不是警方,是兄弟,因為他犯事在先,比如開車撞,比如拿刀具槍支反擊,開車逃跑幾乎不可能,因為這種人要面子,畢竟還有朋友看著呢)也絕對不是簡單的一對一,而且一對多人,在有刀的情況下,其他人是不敢去的,如果刀沒了,其他人絕對會上去搞他。因其人本身就是混社會的,習慣性的打架,兄弟義氣群上。先不論他背景如何,就從表像來看,左青龍右白虎,隨行都帶刀,氣勢洶洶,脾氣暴躁。動不動就動手,上傢伙。就是一副隨時打架的。混久了,隨時都一幫人,可能幾分鐘就會有人支援,或者刀扔掉後同夥就會上,在死者沒死的情況下,白衣男被制服,死者百分之百會來補刀,這時死的可能就會是白衣男。又退回來講,死要是不被砍死,以他的社會背景,不把整個崑山翻個低朝天來複仇?個人認為在警察沒有到達前當時危險並沒有解除。(接觸過這些組織,最常的事,就是兄弟被人欺負了,兄弟們去砍他)別用你高高在上斯文的立場來看低層粗糙的社會事。人家是混社會的,泡富婆,代收賬,敲詐,盜,劫,勒索,打架。就差沒殺死人了。就算舉報涉毒給警方的事,都無法排除是不是黑吃黑,爭地盤,或者打壓同行。所以,不要認為是簡單的一對一的因事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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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練35
當寶馬男從車裡拿出砍刀衝向電動車男那一刻,寶馬男就該死了,如果有警察在現場應該立即槍擊寶馬男。不過現場沒有警察,殺死寶馬男的活讓電動車男做了而已,電動車男也是運氣好,用手格擋刀時落地又及時搶到 ,這是老天有眼保佑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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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豹小虎697
寧見法官,不見法醫
躺在草坪上的龍哥一直很關心救護車什麼時候能到,旁邊的好兄弟告訴他,手機一直忙著直播,忘打120了。好兄弟還不忘提醒龍哥姿勢要擺好,最好把流出的腸子塞回去,幾百萬人正在看直播呢,滿屏的腸子可能會引起老鐵的不適.....。龍哥這一刻沒有試圖去塞腸子,也沒說“老鐵,雙擊666”,只是說了光輝人生最後一句話“救命啊...”。
龍哥滿身的圖騰最終沒有保住他,龍哥走了,但龍哥一直都在我們身邊。
“人來瘋,越是公共場合越猖狂,越是有人注視,他就越興奮;視談資如命,動不動就拿刀,一言不合就動刀,為了臉面,也為了之後的數年能在酒桌上講一個刀光劍影的故事。欺軟怕硬,看到普通百姓就跟看到雞一樣,碰到真正的狠角,說跪就跪,說唱征服就唱征服。”--對,這就是我們身邊的龍哥。
而且不管如何打黑,這樣一群龍哥永遠都會存在。他們有時不會犯下惡性的刑事案件,大多數時候,他們就跟老鼠一樣,晚上出來咬咬東西,天亮了又安靜待著。打黑的唯一效果,不過是逼迫這幫人隱藏得更深,離普通百姓更遠,或者,逼他們去一個更窮更亂的地方。一旦鬆懈,他們又會捲土重來。
龍哥雖身死,影響卻久遠。後續龍哥終結者的命運會是怎樣,大家非常關心。在國內,一般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響,小案看關係。這個事件炒的這麼熱,至少可以算中案了,要考慮社會影響,尤其要考慮判決結果對民眾遇到類似事件行為傾向的影響。如果讓民眾的反抗思想有了萌芽,對於很多工作都會不好開展(比如拆遷)。正是如此,正當防衛的條件才會如此嚴苛,近乎不可能。
對於此案例中的反殺男來說,他體現的這種反抗精神是統治者很反感的。所以,估計很大可能會判的比較重,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害。雖然我希望他被判定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另外,對於個體,如果遇類似情況,我的建議是:寧見法官,不見法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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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颶風40596152
只要不危害社會,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就是好公民!像那些靠危害社會,侵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生的害群之馬應人人當誅!如果判電動車男有罪,安份守己的人會很難生存,社會會更加不安定!現在正在打黑除惡,這個是很好的開端!最好提倡鼓勵所有公民這樣不畏強暴,向那些害群之馬反擊,讓那些肆意欺壓守法公民的流氓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8月27日,崑山, 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寶馬車上的一名紋身男下車與騎車男子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紋身從車內拿出刀砍人。衝突中,刀掉到地上被騎車男子撿起,紋身男反被追砍致死。
回覆列表
從影片上看,一開始是正當防衛,但是!在紋身男準備逃走時,說明他已經沒有威脅騎車男子的能力了!這樣的情況下,騎車男子繼續對他砍殺,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
它應該符合下列條件: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騎車男子即使防衛自己不受到傷害,但也不能超過必要限度,而砍殺之死,就是很明顯的超過了必要限度。
法官會考慮正當防衛和故意傷害的情節,騎車男子可能會被判故意傷害罪。至於判幾年,過去的“於歡案”可能成為參考。
於歡判了故意傷害罪5年,這位騎車男估計會有相似的判決。
法律就是法律,它不容褻瀆,持刀砍殺完全是在罔顧法紀,目無章法,寶馬男的死亡悲劇又何不是他自己作的呢?從這個角度看,寶馬男的死也“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