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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郭青松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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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暴暴_167889684
這不是什麼真理,而是一個以偏概全的理論。
總來“奸計”和“良心”就不是用有錢和沒錢決定的,而是人的本性決定善惡。
固然那些偷盜之人是因為缺錢才幹壞事,沒錢的人容易被眼前的小利益迷惑,而走了歪道,甚至為了一點錢出賣良心出賣肉體的人也有。
但人富了就都有良心嗎?那些一集電視劇掙百萬的明星有錢吧!她們怎麼不想想那些苦熬的打工族,一月萬把塊得乖乖交稅,自己掙那麼多交點稅覺得冤,還偷漏稅呢!她們的良心在哪裡?
那樣拖欠工資的包工頭有錢吧,為什麼工人的血汗錢就成了他們揮霍的資本,他就沒想過這裡的每塊錢是人家孩子的學費老人的藥費關係著人家的生存。他的良心呢?
沒錢的人,很多都在憑自己的汗水,換來好一點的日子,他們照樣活得乾淨,善良。
窮富的標準不光是錢還有心,心窮的人有再多的錢也白瞎,只會變得更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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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拋開法治道德,貧富都是脫韁Mustang】
“窮生奸計,富長良心”這句話是很不正確的,觀點至少是很偏頗的。
一、致貧致富的原因很多,不是評判良奸的標準。
窮人之所以窮,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富人之所以富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貧窮不是評判一個人品質好壞的標準。
“人窮志不窮”是太多數窮人的品質,他們正直,善良,純樸,具有愛心。當然,也有一些人窮困潦倒時就可能心生奸計,做出些極端的事情。
“為富不仁”是一些富人的醜陋之處,一些藉助優越條件富起來的人,不但沒良心,反而把大量財富轉移到國外,或者肆意揮霍,敗壞社會風氣。但不能否認,有很多富人藉助優越的條件,發揮著過人的聰明才智,創造著財富造福著社會,特別是當國家與民族危難時,把大量財產捐獻出來,支援政府,支援人民。
二、精神的富有才能創造出真正的“正能量”。
我們身邊的很多普通人,他們明明貧窮,卻為人熱情、樂觀,還能力所能及地幫助更難的人。而還是從我們身邊能看到的一些有錢人,有錢了,便拋棄髮妻,另覓新歡;有名了,便學會了偽善,沽名釣譽,見風使舵,站在高位,本該做典範,卻比惡人更甚。
三、沒有法治道德的約束,貧和富都是脫韁的Mustang。
聖經上有句話叫做“讓富人進天堂比駱駝過針眼還難"。很多時候,有些人富,卻富得不地道,他們往往會為富不仁,為了財富而不擇手段。“仇富現象”的原因也基於此,而非完全是因為陰暗的嫉妒心理。正常情況下,窮人都有“窮則思變”的心態,他們首先想到的是用雙手,用辛勞汗水來改變自己的貧窮落後的狀況,而不是奸計。一個人的善與惡跟窮富無關,跟文化水平的高低也無關,需要以社會道德來約束,甚至以法律的手段來約束。當下的中國,貧富差距的呈現,各類社會矛盾疊加,正是需要道德規範和法治約束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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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是真理,但是是一種社會現狀。其實它說的是很有道理的。一個人只有富裕的時候才能夠給予別人,而窮人則時時處處都在算計著別人,想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 富有和貧窮,不只是對物質的擁有上面的區別,真正的富有應該是善於給予的人,那一個人即使擁有再多,但是他習慣於索取,他也只是一個窮人。 所以我們更應該擁有那種骨子裡的富貴 。其實,世上沒有窮人,誰都可以施捨做善事。佛說:一個人即使一無所有也可以給予別人七種東西——顏施:即微笑處事;言施:鼓勵讚美安慰的話;心施:敞開心扉對人和藹;眼施:善義眼光給予別人;身施:以行動幫助別人;座施:謙讓座位;房施:有容人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