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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寶媽說事談養兒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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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金子
我一個平頭百姓認為:同桌人喝酒,只要盡到了義務,我認為沒有責任。這次是他沒有喝醉,就說明同桌的人都沒有讓勸他喝,他離開時沒喝醉,他是正常的離開。至於回家以後發病死亡,就和同桌人沒有關係了。
喝酒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不管是民間,還是工作,大家生招滿日,紅白喜事,為了增加感情,都要喝一杯酒,至於這個酒怎麼喝法?現在有很多規定,一不能酒駕,喝酒的人就很少了,另外的不勸酒,所以喝醉的人也很少,現在聽說同桌人都要喝酒都要擔責,所以都不勸酒了!人人都害怕賠啥?人人都害怕承擔責任,但是又避免不了要喝啊!所以都是自己想喝酒,不喝酒拉倒,還跟主人節約一點,至於個人自己要喝,人家主人也不好說,不跟你酒吧說自己摳的,給你酒吧喝醉了,主任有脫不了手。做人自己把握自己的酒量,知道喝的差不多就行,高興了就行,不要喝得二麻二麻的什麼都不知道。不要喝的一次就喝完,再也不醒過來。都是好酒醉人,看到好酒有的人就儘量的放開,特別是看到茅臺,五糧液,水井坊,滬洲老窖,劍南春這些名酒就不斷的喝,就象一輩子沒喝過一樣,喝得天翻地覆,姓什麼什麼都不知,喝醉了死了就真成酒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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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廖國9
我如果辦酒請客食飯飲酒,必須對客人笑對一聲,好似韶關話齋忍得就忍,千其味死忍爛忍,(飲得就飲千其咪死飲爛飲)自重身緊要,如果有些來我探沒喝酒汪溝左入邊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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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龍王之父
自己喝死的活該這樣的人渣太多了!浪費國家資源。我不喝酒雖然一起聚餐,就算有人喝酒喝死了也不關我的事。打官司又麼樣呢?我們都是一起不喝酒的人坐一起聚餐的,是你自己死皮賴臉坐在我們一起的所以喝死自己認倒黴吧!特別是喝酒駕車肇事造成別人死亡的,其實司機造成人員死亡就該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懲罰,因為他們為何的是不特定的人群。如果是危害的是一個可以按交通事故辦理,造成多人傷亡就不一樣了。如果我故意開車撞死人呢?只要開車就不存在交通肇事一說。開車就腳踏生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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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責任,沒人勸他酒,他也沒有喝醉,只是因為他自身的疾病死亡,這跟別人沒有關係。他既然有病為什麼還喝酒啊?
自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連自己生病不能喝酒都無法控制,又怎麼能怪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