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題主的長期是多長。三年?五年?十年?還是一輩子?
我身邊的,包括我自己,都經歷過這種分居。
先說我自己吧。我和老公高中同學,大學的時候開始戀愛,大學畢業兩年後結婚。
大學戀愛兩年,我們不在同一個城市讀大學,所幸相隔不遠,頻繁是兩週見一次,不頻繁(沒錢時)是一個月見一次,算是異地戀。
畢業之後,我去了他所在的城市工作。過了一段儘管很窮但也樂呵的日子。畢業一年,他隨他爸出國了,中東國家。因為那時覺得出國賺錢,我們也可以愉快的結婚,所以還能接受。只是因為有之前的日子襯托著,他離開的時間裡,我們飽受相思之苦。
一年後他回來了,來我上班的地方,接我回家,說以後他養我。正好我那時上班不開心,也賺不到什麼錢,就和他一起回來了。然後就是我們的婚禮。
結婚後不到一個月,他又出國了。我年紀輕輕的,不想一輩子就這麼埋汰,拾起了大學的專業—軟體開發,一門心思鑽研。這一年因為心有所繫,也並不覺得難熬。找到對口的工作之後,更是幹勁十足。一年後他回來,正趕上我辭職找下家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只能待孕在家。
他陪了我整個孕期,在孩子出世五個月的時候,又和他師傅一起去了山東。這一去,也是過年的時候才回來。那時因為有孩子要照顧,也沒有上班,對他的思念感覺也還能熬過去。
後來不去山東了,來東莞了,我在家帶孩子,也是兩地分居。娃一歲兩個月的時候斷奶了,奶奶就說她幫忙帶孩子,我可以安心工作,於是我也到東莞來了。因為工作不在一個鎮區的原因,也是週末夫妻。本來是想孩子在老家,我們好好打拼的,結果那天我爺爺去世,我沒來得及通知奶奶就趕回去,發現孩子發燒,奶奶在亂餵我之前買的美林,深深的震撼了我。於是決定把孩子帶到身邊。
帶孩子來了之後,老公又被安排到國外出差了,少則三個月,多則半年。隨著孩子的成長,我發現因為各方面的問題,和孩子奶奶說不到一塊去,因為要指望奶奶帶孩子,多了也不敢爭辯。但是想這種日常裡的矛盾,沒有老公的調節,我的委屈一天更比一天大,微信和他說,他覺得我說的都是些雞毛蒜皮,完全可以不用計較。
後面慢慢我就成了喪偶式的帶孩子了。奶奶覺得,你說我不好,你自己來咯。老公覺得,我媽在那,能累到你什麼呢。在這種積怨中,終於有一天我爆發了,奶奶倒也乾脆,直接一走了之,留我自己一邊上班一邊照顧娃。
那個時候要加班了,我就急吼吼的去幼兒園接到娃,然後趕到公司加班。每天心力交瘁,真的只有回到家了,把孩子放下,把門鎖好,身心才放鬆一點。
因為工作和孩子的平衡,讓我深深的痛恨著這種異地分居的日子。終於去年他回來了,找了個可以天天回家的工作,累是累點,但好歹我洗澡可以安心的關門好好的洗了,碰到加班也可以很篤定的告訴領導加班我OK啊。
結婚第七個年頭了,只有今年,才讓我有種孩子是兩個人的,我可以不用那麼累的感覺。
異地分居六年,已是我的極限了。如果後面還是這種異地分居的狀態,我想我會選擇離婚的。
這是我的情況。我婆婆的情況就更嚴重些,她和公公應該最少分居了二十多年。公公一直出國打工,短則一年,長則兩三年,只見到錢,見不到人。我老公的弟弟,是公公走了不久知道懷上的,等公公回來,孩子已經兩歲半了。
那時公公一人打工,可以在村裡起兩層的樓房,可以保證婆娘娃生活安穩。婆婆也一輩子沒打過工,在家裡,能種點菜就種,不能種,就帶著娃在家隔壁打麻將。打得不打,權當消遣。
他們是自得其樂,覺得有錢賺就OK。
家裡有很多男人去國外打工,女人在家打麻將帶孩子,事實上,孩子沒怎麼帶好,錢也輸了。這還是情況好的。情況不好的,很多男人都是頭頂綠油油。
可能是時代在變化,每代人,對異地分居的期限都不一樣吧。
我不知道題主的長期是多長。三年?五年?十年?還是一輩子?
我身邊的,包括我自己,都經歷過這種分居。
先說我自己吧。我和老公高中同學,大學的時候開始戀愛,大學畢業兩年後結婚。
大學戀愛兩年,我們不在同一個城市讀大學,所幸相隔不遠,頻繁是兩週見一次,不頻繁(沒錢時)是一個月見一次,算是異地戀。
畢業之後,我去了他所在的城市工作。過了一段儘管很窮但也樂呵的日子。畢業一年,他隨他爸出國了,中東國家。因為那時覺得出國賺錢,我們也可以愉快的結婚,所以還能接受。只是因為有之前的日子襯托著,他離開的時間裡,我們飽受相思之苦。
一年後他回來了,來我上班的地方,接我回家,說以後他養我。正好我那時上班不開心,也賺不到什麼錢,就和他一起回來了。然後就是我們的婚禮。
結婚後不到一個月,他又出國了。我年紀輕輕的,不想一輩子就這麼埋汰,拾起了大學的專業—軟體開發,一門心思鑽研。這一年因為心有所繫,也並不覺得難熬。找到對口的工作之後,更是幹勁十足。一年後他回來,正趕上我辭職找下家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只能待孕在家。
他陪了我整個孕期,在孩子出世五個月的時候,又和他師傅一起去了山東。這一去,也是過年的時候才回來。那時因為有孩子要照顧,也沒有上班,對他的思念感覺也還能熬過去。
後來不去山東了,來東莞了,我在家帶孩子,也是兩地分居。娃一歲兩個月的時候斷奶了,奶奶就說她幫忙帶孩子,我可以安心工作,於是我也到東莞來了。因為工作不在一個鎮區的原因,也是週末夫妻。本來是想孩子在老家,我們好好打拼的,結果那天我爺爺去世,我沒來得及通知奶奶就趕回去,發現孩子發燒,奶奶在亂餵我之前買的美林,深深的震撼了我。於是決定把孩子帶到身邊。
帶孩子來了之後,老公又被安排到國外出差了,少則三個月,多則半年。隨著孩子的成長,我發現因為各方面的問題,和孩子奶奶說不到一塊去,因為要指望奶奶帶孩子,多了也不敢爭辯。但是想這種日常裡的矛盾,沒有老公的調節,我的委屈一天更比一天大,微信和他說,他覺得我說的都是些雞毛蒜皮,完全可以不用計較。
後面慢慢我就成了喪偶式的帶孩子了。奶奶覺得,你說我不好,你自己來咯。老公覺得,我媽在那,能累到你什麼呢。在這種積怨中,終於有一天我爆發了,奶奶倒也乾脆,直接一走了之,留我自己一邊上班一邊照顧娃。
那個時候要加班了,我就急吼吼的去幼兒園接到娃,然後趕到公司加班。每天心力交瘁,真的只有回到家了,把孩子放下,把門鎖好,身心才放鬆一點。
因為工作和孩子的平衡,讓我深深的痛恨著這種異地分居的日子。終於去年他回來了,找了個可以天天回家的工作,累是累點,但好歹我洗澡可以安心的關門好好的洗了,碰到加班也可以很篤定的告訴領導加班我OK啊。
結婚第七個年頭了,只有今年,才讓我有種孩子是兩個人的,我可以不用那麼累的感覺。
異地分居六年,已是我的極限了。如果後面還是這種異地分居的狀態,我想我會選擇離婚的。
這是我的情況。我婆婆的情況就更嚴重些,她和公公應該最少分居了二十多年。公公一直出國打工,短則一年,長則兩三年,只見到錢,見不到人。我老公的弟弟,是公公走了不久知道懷上的,等公公回來,孩子已經兩歲半了。
那時公公一人打工,可以在村裡起兩層的樓房,可以保證婆娘娃生活安穩。婆婆也一輩子沒打過工,在家裡,能種點菜就種,不能種,就帶著娃在家隔壁打麻將。打得不打,權當消遣。
他們是自得其樂,覺得有錢賺就OK。
家裡有很多男人去國外打工,女人在家打麻將帶孩子,事實上,孩子沒怎麼帶好,錢也輸了。這還是情況好的。情況不好的,很多男人都是頭頂綠油油。
可能是時代在變化,每代人,對異地分居的期限都不一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