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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鈴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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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神叨叨叨
幹嘛呀,幹嘛呀!真想爆粗口!
95後,今年多大啦?最大的也有23了吧?最小的也有19了!
都成年了!就算沒讀書,就算沒上大學,也應該知道殺人犯法了吧?
可是,她卻做出這樣天理不容拋兒殺子的醜事!
同一廁所第二起親媽殺子事件時隔一年,同一個公廁再現親媽殺子事件!而最令人氣憤的是,兩個孩子的媽媽竟然是同一個人雷某!
2017年8月,保潔員沈大媽突然聽見廁所裡有呻吟聲,進去一看,隔間地上流出一灘血,她嚇一跳,她趕緊找人來幫忙,可是裡面的人怎麼也不開門!
於是他們報了警,警察和醫生開來了,好說歹說,把門開了,大家被眼前的一幕震驚了!
女子神情緊張的坐在坐便器上,地上有血,還有擦拭痕跡,把女子攙上擔架,護士在溢滿血水的坐便器裡發現了一個男嬰,撈上來已經沒有生命體徵!
據瞭解,雷某唱歌時認識了張某,後發現張某花心,於是分手,可是分手後卻發現自己懷孕了。
不敢聲張,沒有產檢,每次同事一問,她就用自己胖了搪塞過去!
2017年8月的一天,她上廁所,突然發現自己扶著,劇烈疼痛,很久以後生下了一個男嬰,她害怕,怕別人議論,她恨極了孩子的父親,於是一氣之下,掐住了孩子的脖子,孩子就這樣沒了!
剛剛出生的嬰兒,手無縛雞之力,嗷嗷待哺,可是卻慘死在親媽手下,多麼殘忍的母親,細思極恐!
牽出一年前的舊案!可是隨著調查的深入,牽出的過往案件讓人不寒而慄!
一年前,沈大媽的老公也在這個廁所發現一個死亡女嬰,可惜沒能找到兇手!
經過DNA比對,確認跟雷某是母女關係!
冤有頭債有主,你以為你次次都能躲過,殊不知多行不義必自斃,想來這也是女嬰在為自己申冤吧!
原來2012年,她交了個男朋友孟某,家裡反對,二人私奔,4年也沒再回過家!
2014年,雷某發現自己懷孕,可是孩子卻不是孟某的,於是孟某離開了她。
2014年,她腹痛難忍,在廁所產下女嬰!
她怕別人指指點點,於是,掐著女嬰脖子整整2分鐘,確認孩子死了,殘忍的把孩子扔進了馬桶,這才離開!
如此殘忍的女子,她的心是鐵做的嗎?真的是鐵石心腸!自己生下的孩子,竟然能親手殺死,你不怕夜半三更的夢裡聽到孩子哭嗎?你的良心何安?
殺死孩子,竟然還能相安無事的生活,真的沒心沒肺!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你殺死孩子人命關天的事兒,都沒能讓你吸取教訓,可見,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普及性教育,女孩子自愛才更值得被愛。曾經,性是不願意開口提及的,現在如果繼續躲避,將會給我們的孩子帶來非常可怕的後果!
寶寶3歲的時候,性意識開始萌芽,媽媽有義務教給孩子性的知識,教孩子如何保護自己!尤其是女孩子,更要懂得愛自己。
對於這位媽媽,我只想說,一切都是濫交的後果,自己作的,自己負責,你犯下的是不可饒恕的錯,活該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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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州城府尹
事件回顧:此事件講的是同一個公廁內,分別在2016年4月和2017年8月,發生廁所溺死嬰兒事件,而巧合的是,經過警方多方調查,兩次溺死嬰兒事件兇手竟然是同一人,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這個兇手竟然是孩子的母親。
先別管她是出於什麼原因,做為一個成年人,一個母親,竟然能狠心的做出這種事,這個人的這品行,這人性得有多麼的缺失。俗話說得好,虎毒還不食子,做為人,而且是母親竟能幹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來,想想都感覺後怕,她嚴重缺失的是對生命基本的敬畏,對母親這個詞的侮辱,她就是一個魔鬼!只要是任何一個母親,哪至於任何一個平常的人,對她這種做法都無法接受,無法原諒。
她認為孩子就是她的附屬品,是她的拖累,可以任由她隨便處置。這種藐視生命的行為,肯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肯定也會受到社會各界的道德嚴懲。對她說更多的話已經沒有意義。因為她根本就不懂人性。
在這裡呼籲社會,珍愛生命,遠離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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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奈且向上
這聽起來有點天方夜譚,更感覺血恤恐怖。一個95後的女子,竟然連續殺死了兩個自己的親生骨肉,聽聽都不寒而慄。
2017年8月的一天,清潔工在打掃廁所,發現廁所內有聲音,卻怎麼也打不開門,與是報警。等警察到了開啟廁所,眼前的一幕,讓所有在場的人目瞪口呆。一個年輕女子坐在大便器上,地上滿是血跡。扶起女子後,竟發現大便器內有一男嬰,已無生命特徵。經詢問,該女子與男友談戀愛同居懷孕,男友不辭而別,今天她到廁所感覺腹痛難忍,後產下一男嬰,因恨極了孩子的父親,便把孩子活活的掐死了。
更離奇的是,2014年同一個廁所也發現過一個女嬰被掐死,經DNA比對,竟然,那孩子的母親也是這女子。三年內連續殺死了兩個自己的親骨肉。據女子陳述,2012年她與前男友戀愛,因家人反對雙雙外出,2014年懷孕,孩子卻不是男朋友的,一氣之下男朋離開了她,生下女嬰後就掐死在廁所裡了。
虎毒不食子,這是個什麼樣鐵石心腸的女人,能如此心狠手辣。缺乏性教育,對性懵懂無知,不僅濫交且不知避孕,懷孕後又不知所措,生產後又與男友分手,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更不知如何來養活這孩子。無知的悲劇。
如此女孩子,心理上已經不在健康,這次被抓對她來說應該是個解脫或心理校正的機會。但願能從思想能夠認識自己的罪孽,改過自新從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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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魯南觀點
95後母親在同一公廁,先後生下一男一女,並將其害殺,令人髮指,對這種毫無人性,嗜殺成性的惡魔應殺無赦!
案件簡略雷某,95後,2012年她交了個男朋友孟某,家裡人反對,二人私奔。
2014年,雷某發現自已懷孕,可是孩子都不是孟某的,於是孟某離開了她。
[筆者提示,這孩子不是孟某的,在她與孟某私奔期間,最少還跟另外一個男人有染]
同年,她腹痛難忍,在公廁產下一,女嬰,她怕別人指指點點,殘忍地將女嬰掐死,扔進馬桶。[當時年齡19歲]
之後,她又認識了張某,發現張某花心後又分手,卻發現自已懷孕了。
2017年8月,她又在上一次掐死女兒的公廁裡生下一男嬰,她又是害怕別人議論,也恨極了張某,又和上次一樣將其掐死了。[這時年齡22歲]
魯南評析1,雷某是一個輕薄,淫蕩女子。她在與孟某私奔時才17歲,19歲時懷孕,孟某發現這孩子不是他的才離她而去,說明她與孟某私奔期間,最少還跟另外一個男人有染,最多就不知多少了。2107年以前她又因喝歌認識了張某,這明擺著與其發生關係的男子就有三個了。僅公開的頻率就很高。一個年輕女子的社交圈擴充套件到歌酒場所認識了張某,就知道她不是個好鳥!
2、雷某隻知道享受造人時的快樂,卻不記的生孩子時的痛苦,生下孩子不但不履行扶養義務,反而將其的活活的掐死,太殘忍,太惡毒!也太沒人性了!奇怪的是兩次生孩子都在同一公廁。殺人方法也同樣用雙手掐住脖子讓其窒息而死。
可憐無辜的孩子來到這個人間還沒來的及看一眼世界,就被他的親生母親殺死了,他該多絕望,多無助,多痛苦呀!
更諷刺的是,雷某兩次殺嬰的理由,都是怕人知道她養私生子,被人恥笑,背後指指點點。
我呸!!!怕人笑話你別幹呀,真是養漢老婆善撇清,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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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泊圖泊途
真是重新整理“渣媽”的新高度。簡直是看吐了,這來自於她混亂的感情史。
發現這兩次事件的分別是系夫妻的大叔和大媽(也是巧了)。
事件據悉2017年8月,一個保潔大媽聽見女廁有呻吟聲,以為是有女子生產。大媽前去叫人幫幫忙,但是裡面的女子怎麼都不開門。保潔大媽見事不好,選擇報警。隨後的場面駭人,只見地面上都是血跡,有擦拭的痕跡,馬桶上面一女子神情緊張,身體虛弱。把女子抬離後發現都是血水的馬桶裡有一嬰兒,經調查,出生時是活的,而且不是溺水而死。
經過DNA比對之前的一起掐嬰兒案也是她乾的!
混亂的愛情
第一起殺嬰兒:該女子與A戀愛,後來二人產生矛盾,隨後女子發現自己懷孕,但孩子不是A的,,她覺得受不了未婚先孕別人的閒話,殺了嬰兒。
第二起殺嬰兒:該女子與在KTV唱歌認識的B戀愛,後來女子發現B十分花心就分手了,那時候她已經發現自己懷孕,產下男嬰後她又生氣前男友,又怕流言蜚語,再起殺心。這次把她抓個正著。
分析如果事情屬實,那還頭一回看見有這麼殘忍的對待自己的嬰兒的,簡直是渣的厲害。
從她混亂的感情史就能看出一點玄機,她對自己是相當的放縱,首先不顧父母的反對,揹著父母私奔就極其的任性,這裡倒是彷彿有對愛情的那一份衝動和忠貞。哦,對不起。似乎是想錯了,因為與A交往的的過程中,她至少與一名男子有染,孩子不是A的。這與她逃離家庭那份炙熱簡直是判若兩人。
還有在ktv認識的B,在我看,B花心似乎也是有點正常,我不歧視這個娛樂場所,但是我從沒看過在兩個陌生人KTV還能談戀愛成功的。有一點咎由自取的味道。
更深層次的是, 社會現象和家庭的教育問題。
某個角度來說, 她也有那麼一些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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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的衣裳
此案犯罪嫌疑人雷某,已經被公安部門抓獲。
案件回顧:
雷某,95後,女,未婚。男女關係混亂,先與男友孟某不顧家人反對私奔,後懷孕,孟某不認,並離她而去。雷某後在公廁產下一女,並掐死棄屍。一段時間以後,雷某又結識新男友張某並再次懷孕,但發現張某花心對她不是真愛,遂主動分手。後又於同一公廁生產,誕下一子,並用同樣殘忍手段掐死嬰兒棄屍。
未婚先孕,生性放蕩,私生活混亂,雷某可算垃圾女一個。不僅性開放,而且最起碼的安全避孕措施都不會,沒分清真愛不真愛,先懷上孩子,可謂愚蠢。兩次於同一地方殺人棄屍,真是腦子進水了!
其次,手段殘忍,心狠手辣。虎毒不食子,她竟然兩次,殺死自己親生骨肉,真是連畜牲不如。不敢想象,是如何下得了這手?而且是兩次!
還有法律意識淡薄。殺人償命,這最基本的法制觀念都沒有嗎?而且是連續兩次殺人,情節惡劣,影響極壞,這樣幹你還有明天嗎?等待你的,一定是法律的嚴懲!
我想問雷某,做此傷天害理的事情,夜裡你還能睡得著嗎?你不會夢到你的一雙兒女,血頭血臉,撲到你的面前,哭喊著:媽媽,媽媽,還我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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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東方紅635
這兇手可能有心病,當別人後母太年輕,做事常不按常理出牌。兩嬰兒是她親生的還是別人的。如果是親生的是不想生孩子,到公廁流產,如果不是親生的罪過更大。總而言之一句活,不管是什麼理由做了錯事就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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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喜歡寫
一而再的掐死剛出生的孩子,竟是95後的20左右的年輕女人!20l7年8月,沈大媽在廁所外聽到呻吟聲,開門怎麼也開不開,於是報了警,只見女人坐在座便上,地上有擦示過的血跡,女人站起來時,座便裡有剛出生而被掐死的男嬰!經審訊:原來女人交的男朋友花心,分手後發現自己懷孕,當別人問肚子怎麼這麼大,總說胖敷衍過去。於是8月的這一天,覺得肚子疼,上了廁所,結果生出了孩子,但她怕以分手的男友,就把孩子殺死了!但這還沒完,原來沈大媽老伴,在2014年這個廁所,也發現過死嬰,當時沒找到有價值的線索,經DAN簽訂,確定是該女人的孩子:2012年,她交了男朋友,家裡反對的情況下,兩人私奔了,結果女孩4年沒回家。2014年,發現自己懷孕,可懷的孩子竟不是這個男朋友的,於是男友拋棄她,她有天肚子痛,在廁所把女嬰生出來,她怕別人說三道四,狠心的把女嬰掐死在廁所裡!
第一次的殺人,她頂天也就十七八歲的年齡,由於自己的幼稚,與性方面知識的憒乏,及那所謂的流言蜚語,泯滅了花季的人生,動了人世間最狠的殺念,剝走了出世女嬰生的權力!在僥倖的幾年,居然沒有悔改之意,也沒借用前車之鑑長記性,還亂交男友,在談的時候,還不懂保護自己的身體,結果面對男嬰的時候,又狠到輪迴殺人的地步!如果說第一次殺人,是無助害怕的,那麼她的第=次殺人,麻木的兇狠的!她以經徹徹底底地喪失了人性!連續殺害自己的孩子,判她死刑,都是太輕了!
這個女孩子,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面,我隱約的有些悲哀,某些方面,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做為母親,在女孩進入十=三歲左右,就應透露一些,有關性方面的教育,如何珍惜自己的身體等。到十五六歲左右,在她情竇初開的年紀,就應勸導不要過早交男友,更不能亂交男友,勸其以學業為重。如果十八九歲,上班的女孩子,更應勸其好好工作,有事與家人溝通,切不能以父母身份,壟斷孩子一切想法,遇事尊重孩子想法,妥善解決,而不是逼走孩子。像這個女人,如若有個關心她的人幫她找更解決的辦法,也並非會走到今天的地步!
怎麼能教育好孩子,真的是門學問,真的不能忽視!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保貴的,在有限的生命裡,做事的跨度,永遠不要凌駕於法律之上,做好堂堂正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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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Toc米米
事件當事人:雷某
當事人年齡:95後
事件概述:2017年8月在同一個廁所生第二個嬰兒的時候,被發現剛出生的活嬰兒不是被水淹死而是窒息而亡,進行DNA比對發現公測內另外一起死嬰時間系雷某所為。至此這起95後母親故意殺害兩個親生孩子的案子浮出水面!
點評:剛看到這個新聞內心真的五味雜陳。有的人求而不得,有的人卻棄之如履!做媽媽的人簡直無法想象這是一個母親會做出的事情!十月懷胎,在肚子裡面與自己血脈相連的感覺,那麼微妙和滿足。一朝分娩,沒有對寶寶的愛她為何要歷經拆骨分筋的痛呢?既然不要為什麼不在它無知無覺的時候就放棄!生下來嗷嗷待哺的時候那麼無助,怎麼忍心下手!作為母親對於自己的骨肉都這麼殘忍,可見她的內心是多麼冷血無情!這樣的人在社會也是一種隱患!
多希望有一種能感知到內心的渴求機器,讓小有所養,這種悲劇不再發生!
女子姓雷,西安人,今年23歲。2016年,雷某在KTV唱歌時認識了張某,他們很快發展成為了男女朋友。但好景不長,雷某發現張某十分花心於是分了手,隨後又發現懷孕了。她不敢聲張、沒有產檢,直到2017年8月一天,正在公廁上洗手間的她突感腹部劇烈疼痛。不知過了多久,她產下了一名男嬰。嬰孩兒的哭聲令雷某既害怕又莫名生出一股恨意,一來害怕別人知道她未婚生子,二來她恨這個孩子的父親張某,失去理智的她不管不顧,死死掐住了男嬰的脖子。
原本以為這只是一起因無知、因愛生恨的弒子案,但隨著調查深入,漸漸浮出水面的過往令人不寒而慄。2016年4月,在同一個公廁內,沈大媽的丈夫也曾發現一名剛出生的女嬰,但當警方到達現場時,嬰兒已經死亡。經多方走訪調查,未能發現可疑人員。
這未免太巧合了!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根據線索,建議公安機關迅速將雷某與一年前慘死的女嬰DNA進行比對,並且再次有針對性地尋訪證人展開調查。很快結果出來了,之前死在這個公廁的女嬰與雷某確係母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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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極度缺乏責任心造成的,與我們的家庭教育有很大的關係也與學校的教育有很大的關係,我們上學的時候只是讓我們知道學習有多重要並沒有讓我們學會首先做會做一個人需要具備哪些優秀的品質比如責任心之類的,既然已經生下了孩子為什麼不負責到底呢哪怕是送給別人也行啊,最基本的做人的人性都沒有還談別的有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