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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笨老虎2

    錯,這要具體區別分析,父母有刑事責任,這個錯應由他們自己承擔,如果是債務糾紛,那不叫錯,屬於經濟糾紛,有能力,應替父母分擔這人之常情,無能力分擔不了,也無可厚非,再有就是民事責任,象吵架打架之內的,這就看明不明白道理了,父母如果做錯了要幫忙化解,消除矛盾,還有工作上的事,如犯錯應自己承擔,這些屬個人意見,不見得對,勿噴,謝謝邀請。

  • 2 # 林林媽媽

    父母犯的錯是父母的事 ,作為子女沒有義務替父母償還。古代有幾個時期是株連九族,不光父母犯了錯要連累子女 ,連所有的親戚朋友都要株連。新社會中國的法律規定,一人做事一人當,父母犯錯子女沒有義務償還子女犯的錯父母也沒有義務償還。當然也有例外,比如父母貪贓枉法,子女也享用了贓款,子女是需要交出來的。

    上面只是說父母犯的錯子女不應該償還,如果是父母因為子女借的別人的錢,我覺得子女有能力了就應該幫助父母償還。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除了法律還有人情。

  • 3 # leo468468468

    這問題問得太過空泛?小編問得也太過隨便?首先父母年齡有多大了?兒女們的年齡又是多大了?那父母究竟又犯了那些錯誤了?那兒女們有能力去償還嗎?小編問這樣輕率的問題...有點兒是不負責任...太隨便了些吧?如父母倆其中一方...出現了第三者?那怎麼替他(她)們去償還?又如父母倆其中一方...犯了刑事案件...判入牢獄了?那又如何替他(她)們去償還?難道代替他(她)們去坐牢償還嗎?但法律也不容許啊?不如小編你試試回答這問題...讓我們好好學習...可以嗎?

  • 4 # 顧雲孫

    父母犯了錯,子女應不應該為父母分擔責任?謝謝悟空的邀請!我個人是這樣看的,首先要了解犯錯的原因及根源,在查詢到原因及根源的基礎上再去討論子女是否要為父母去分擔責任。只裡要分折是屬什麼罪過,還是刑事罪過,還是因經濟糾紛而產生後果,還是因經營不善造成經濟損失,而後負債累累。再說嚴重點是否制人傷殘......等等。那麼在怎麼樣的情況下需要子女負擔責任呢?又在怎麼情況下子女不應該去幫助分擔責任。只裡要從法律角度去看問題,剛才講了所謂民事法與刑事法有根本的不同,當父母遇到經營不善,負債,拖欠工人工資,久拖不給,透過法院裁決並限期付款的經濟案,而且父母確實無力付出這筆資金,作為子女只個時候要積極主動站出來為分擔一部分責任,其表示對父母親的關愛,確實是受市場的影響及管理上疏忽而產生了拖欠員工的工資,以這樣方式去給父母的一種幫助與支援。從而讓父母走出困境,重樹雄風。對於怎麼樣刑事罪過只能自己去承受,認真服刑改造自己,由其是父母不懂法律的底線,去透過非法行為暴力行動製造暴力而產生嚴重後果,己制人傷亡。象這樣的刑事犯罪作為子女不應該去分擔一部分責任,除子女共同參與此次行動組織。那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個主要是要尊重法律的嚴肅性,同時也是對子女的法律上的一種認之,好的,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5 # 風吹不倒的秋草

    父母犯的錯,做子女沒有償還的責任和義務,不像古代家裡一人犯錯全家被抓,株連九族。現在不同了,假如兒女沒成人之前,父母對兒女犯的錯有償還的義務,因為兒女沒有成人,父母有兒女的監護權。如果父母精神方面有問題造成他人或他人的財物損傷,兒女們屬於監護人,那兒女們就要負責賠償的,父母意志正常的情況下犯的錯兒女們不需要償還的。

  • 6 # 我調皮妹

    謝邀!父母犯的什麼樣的錯呢?能讓兒女承擔的也大不了就是經濟債務,那也要看兒女有沒有這個償還能力。除此以外,父母犯下的任何過錯兒女都無法承擔。還有就是父母和別人有矛盾的時候,做兒女的儘量勸解父母,緩解關係,不要讓矛盾惡化,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 7 # 煙味寂寞A

    必須應該還的!老話說,父債子還啊!這可是老祖宗留下的規矩啊!

    不管父母犯的什麼錯,孩子有義務償還的!

    也許父母犯了大錯,不值得別人同情或者原諒!但是作為子孫我們是有這個義務償還的!

    但是我們要有一定的原則,必須讓父母知道自己犯了錯誤,而且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 8 # 原事催

    認為關於父母之錯,子女應不應該償還可以從三個方面考慮。

    首先,從生活習慣和道德而言。

    如果父母子女仍然共處一個家庭生活,作為家庭中的一員,無論是父母還是子女,若是偶爾犯了沒有觸及法律的大錯;

    那麼理所當然會要這個家庭承擔和償還,包括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內都避免不了共同承擔的責任。

    這種情形有似於單位職工在工作時間犯錯,單位也免不了承擔責任一樣。

    如果父母子女並不是生活在一個家庭中,各自都是獨立毫不相干的生活狀態。

    應該是直接責任人承擔犯錯的損失。

    作為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子女,對父母犯錯既沒有阻止的可能,也沒有直接利益的因果,應該不需要承擔責任。

    然後,從法律角度而言,父母子女都是獨立的責任人;

    都有著各自身為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都是有著他人不能干涉的自由,因此,任何人所犯的錯都與他人無關。

    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錯自己擔,不存在把沒有共同參與的人連帶進來的可能。

    從這個角度而言,子女可以不用承擔父母之錯的後果。

    再者,可從犯錯的起因和事情獲利的目標而言。

    如果父母作為行為能力因某種原因受到限制,而子女作為是父母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而致使父母犯錯;

    那麼子女就必需承擔責任,賠償所受到的損失了。

    或者父母不需要子女監護,有獨立生活能力,但所犯的錯,所得的部份或全部利益都直接給了子女。

    那麼子女在不知道緣由的情形之下,則應把所得全部退賠。

    子女在瞭解事情的因果而不加以阻止,並接受佔有所得,則是共犯,應該同父母一起承擔所有後果。

  • 9 # 太極雲飛揚

    這個所謂“錯”是什麼?是違背良心、道德?還是違反黨紀、國法?

    古代有株連九族、父債子還,現在講一人做事一人當。但是不管你承認,父母犯下的錯,不管你認為應該還是不應該償還,因為父母的錯,禍及家人的事情不是沒有。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也有“傾巢之下,沒有完卵。”

    這個世界有坑爹的,也有坑兒子的。有故意犯錯的,也有無意犯錯。有“犯錯”之後獲得利益,家人“收益”的。也有“犯錯”之後自己“倒黴”,家人跟著“倒黴”的。也有“犯錯”之後“先獲利”後“倒黴”的,比如長生集團的法人代表高俊芳。當然,這已經不是簡單的“犯錯”,而是違背良心、道德;甚至違法、犯罪。

    現世現報,將惡報傳到下一代的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

    比如父母為官貪贓枉法,子女當官的可能性幾乎就沒有了。

    也有父母欠債不還,影響子女入高階學校的。

  • 10 # 老春開聊

    看事情的具體情況。如果是犯法的事情,子女沒有跟從作案和提供幫助,當然無需償還;但如果是違背道義的事情,比如欺騙、撒謊等給別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就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力所能及的償還,以利於個人品牌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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