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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988追夢人

    婚前試居是很有必要的。

    男女雙方的戀愛的目的是為了最後走進婚姻的殿堂。那麼在雙方都互相感覺良好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同居。

    有人說,將要結婚的兩個人,最好在婚前來一次遠方的旅行,為什麼要這樣?我的理解是,想要真正瞭解一個人,還要知道他睡覺時候的樣子,畢竟你選的這個人,以後將會和你共睡一張床上好久好久,人生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是在床上度過的,不選擇一個好的床伴,那該有多恐怖。

    婚前同居,可以看到對方在平時的生活中,是否有陋習,對於他的陋習,你的忍耐度能達到多少,你將他的陋習提出來,他是否能改掉,這些可都是會伴隨你一輩子的。

    婚前同居,婚前試愛,這些都不再是隱晦難言的事情,不要覺得這有違道德倫理,你們都是奔著結婚去的,又不是耍流氓。

    婚前發現問題總比婚後發現問題來的好,一切還有改過的機會。

  • 2 # 奶油監護人

    在現在這個快餐經濟環境下,很多東西都被打上了快速的標籤,不論是為了談戀愛還是為了找結婚物件,不論是在交友網站上交談的網友還是線下專業紅娘牽線的物件、亦或者人民公園自己勾搭的心儀物件,在最初的交談中,人們都會盡力去展示自己的魅力和優點,規避自己的缺點,並且男性在此期間會盡力表現出超出正常生活中的樣子,也就是為了讓對方心中加重自己的印象和好感。

    有一句話,叫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得到之後才是最真實的。所以婚前試愛就是一個必須經歷的過程了,這種模擬日常生活的場景下,不論男女,都會慢慢解除安裝自己裝扮的形象,在時間的過往中慢慢表現出最真實的自己,而這個時候也就是相互認識最關鍵的時候,沒有了情人眼裡出西施的盲目,開始進行兩個人的思想和習慣磨合,如果無法在相互改變中達成一致,那麼也就沒有必要進行到下一步了。

  • 3 # 風月有關尋覓覓

    看到這個,我想男的肯定立馬舉起來小爪子,贊成啊!然後女的立馬回了他一杯水,想得美!

    什麼叫以結婚為目的?以結婚為目的就合法了啊?女的懷孕了怎麼辦?你們都會馬上結婚嗎?不結婚的話,是不是想說:我覺得我們不合適,還是分手吧!我去!想耍流氓就耍流氓,還想給自己個這麼好的帽子。

    在這裡我要力勸一下女同胞們:千萬不要同意跟男朋友同居!雖然不能說先同居的都分了,但至少大部分都分了吧。男人真想跟你結婚,不會要求你跟他同居,他會比你更急著要先結婚。這樣才有安全感啊!萬一你別人拐跑了怎麼辦?呵呵(^_^)

  • 4 # 風塵無味

    這個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我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一)為什麼要同居

    男歡女愛很正常,不管你是以一個什麼樣的目的,現在的情況都是你在談戀愛,談戀愛的目的就是看看在一起合不合適,而同居是最有效的途徑。

    (二)同居能體現出什麼

    同居是最能檢驗兩個人的品質和性格的方式,在你們戀愛的期間會忽略大量的問題,缺點,眼中只有對方的好,忘記了對方的缺點,或者說是刻意的迴避這些東西,眼中的他/她都是完美的,先不說兩個人是不是以結婚為目的,就是談戀愛也應該同居,戀愛都是有甜蜜期的,這個時間在相處時間久了慢慢會冷卻,雙方就出現了問題,兩個人生活就會涉及到柴米油鹽,家務,瑣碎的事情,現在的人很少會做飯做家務,看看對方是不是會為了你去學習做飯,做家務,會不會體諒你的辛苦,如果這時候只有一個人付出的話那麼想想婚後生活不也就這樣嗎,談戀愛期間都如此,更別提以後了。這當然也有好處,戀愛也是件神奇的事,會讓人發憤圖強,也讓人開始學會寬容,謙讓,學會付出,學會擔當和責任。

    我個人覺得同居是有必要的,就是提前體驗一下婚後的生活,雙方開始磨合,就跟結婚前要一起去旅行一個道理,現在這個社會不像是過去那會了保守,現在意識的開放,不如就同居在一起,能發現許多的問題,也能提升自己,如果實在磨合不了,發現不合適在分開也不晚,要是等結了婚,到時候可能就會束手束腳了。

  • 5 # 星語ty心願

    可以同居,現在這個社會思想都已經很開放了,有幾個在戀愛期間沒有同居過,不像以前那麼保守。

    其實婚後的生活就像兩個人的同居一樣。柴米油鹽,生活瑣事,只不過是提前檢驗了而已!合不合適就看雙方怎麼去很好的處理。大不了彼此分開,只是兩個人的事。可婚後就不一樣了,在華人的觀念裡兩人結婚了就是兩個家庭的組合涉及到方方面面,分開後對雙方的影響都很大。

    戀愛是個很神奇的東西,它能讓一個人變的更加自信,拼搏,優秀。如果一個人願意為了你而去該變自己發奮圖強,該變不好的習慣,那恭喜你這是一件很幸運的事!!!

  • 6 # 娛樂影視加工廠

    個人覺得,就關鍵字“同居”跟“結婚為目的”並不相關,不存在應該或不應該的情況。

    兩性之事,兩情相悅即可。就比如,兩個雙方互相愛慕,走到一起,開始戀愛了,隨之開始同居。就法律上、道德輿論上,也並沒有譴責之意,皆屬正常成年人行為。

    回到正題,就問題而言,結婚的前提是兩情相悅,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約定終身。在此之前得先有個戀愛過渡期。免不了會有一見鍾情,閃婚的現象,畢竟居少。有些人的戀愛時間很長,在一起7-8年了,還沒結婚呢,但依然同居好久了,這現象很正常啊。

    應時代變化,在古時候,未婚同居是很嚴重的一件事情,女方的社會輿論譴責異常髮指,甚至可能被關押,不守節操。

    但以現代裝置來說,思想並沒有再被禁錮了,兩個從相視到相識,相知到相戀,最後到想念,是一個很複雜、很漫長的過程。認識之後,兩人情投意合,很歡快的就同居了。只是存在這種情況,同居時間長了,兩人的感情變淡,疏遠,最終不歡而散或和平分手,各自尋找更適合自己的另一半。

    總之,不存在應不應該的問題,而是根據自身家庭教育情況及兩人互相瞭解的情況而定,同居與不同居都沒有錯。

    因為,現在的時代不一樣!

  • 7 # 樂呵營

    首先在大方向上我是贊同的。

    至於那些說到同居,就說起來懷孕的,那根本是另外一個話題好吧?!

    相愛容易相處難。這個是誰也逃不過的規律。

    不同居,哪能知道那個美輪美奐的女神,卸了妝原來慘不忍睹,讓顏控的你叫苦不迭?

    不同居,哪能知道風度翩翩的少年,可以油頭油麵徹夜遊戲,徹頭徹尾媽寶生活不能自理?

    不同居,哪能知道那個嘴巴甜手腳勤快的小姑娘,可以懶得不行,除了那張小臉可以光鮮亮麗出門,家裡豬窩一樣?

    不同居,哪能知道那個文質彬彬謙和有禮的暖男,可以瞬間點爆,揮手相向?

    …… 種種讓你忍無可忍的事,暴露在婚姻之前,總好過熱熱鬧鬧結婚後,在大動干戈離婚吧?

    我要說的是這個時機問題。 首先,肯定不適合初戀和熱戀期。熱戀期的美好沉澱的越厚重,對倆人以後的路就多一分護佑。趁著青春年少,多多體驗最青春最美好的感情階段。

    倆人感情平穩下來後,還依然沒有相看兩相厭,就可以考慮同居看看。看看倆兒生活上能不能契合,有沒有不能忍受的問題。 這個不能忍受的點,除了家暴一類原則性問題。也包括一些無關對錯,純屬個體性差異的問題,比如一個覺得買500塊的牛仔褲很正常,另一位卻覺得純屬燒包,這種消費觀的迥異,真的進入婚姻,也能把人折磨瘋。

    熱戀過了,同居過了。依然覺得對方自然是那個你想牽手的那個人,恭喜你們,挑個好日子結婚去吧

  • 8 # 真情花園

    既然以結婚為目的,也就是都肯定了對方會是自己一輩子的伴侶。那麼想在婚前同居,其實是值得支援的。當然必須事先說好一件事情:那就是能訂婚的話,就先把婚定下來。讓雙方的父母親戚都知道兩人關係,這樣除了得到他們的認同和祝福。更多的是一種對男人的約束力。畢竟同居了以後,兩個人就會開始嚐到婚後那些矛盾瑣事!

    其實現在很多情侶同居,大多數都是受到了一時衝動的山盟海誓。總是很肯定對方會跟自己過一輩子,結果同居一段時間以後,女生得到很多的苦果,就被男生給狠心的拋棄。這隻能怪自己幼稚,如果有了訂婚作為約束,家裡人作為監督。男生也不會如此毫無顧忌,就狠心的拋棄這個陪他很久的女孩子。要記住一個很嚴肅的現實,嘴巴說想結婚為目的,和帶著對方去對親戚朋友,宣佈結婚為目的的行為,是完全截然不同的待遇。特別是女生要想真正為了自己的以後著想,就算自己如何愛著這個男朋友,都必須先講他帶給自己的父母見一面。有了長輩的約束力,男生很多都是不敢做成沒良心的東西。

    其實最有力的保證,那就是男生願意帶著自己的女朋友,回家去見他自己的父母親。如果真的這樣做到,而且男方家的父母親也對女孩子同意。那麼同居這就很自然的程式。只不過就算如此的保障性,女生也要學會聰明的保護好自己。千萬不要輕易的在未婚同居之前,就為自己的男朋友懷了孕。因為畢竟還沒結婚的時候,什麼波折都有可能出現,而傷害到了自己!總的來說:如果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而想選擇先同居過日子。這是好處蠻大的!只要在兩方的親人都知道的情況下,只要保證女孩子不要未婚先孕。那麼就可以未婚同居,先去好好把以後夫妻之間,過日子的那種磨合期,提前拿來體驗和溝通。這對兩個人未來的過日子,是完全有益的經歷!而且還能讓兩個人提前知道,夫妻生活還有很多地方需要一起努力一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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