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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史努比行走歷史

    其一:食邑制度

    食邑直白點說就是“封地”的意思

    即古代君王分封給大臣、皇室貴族、諸侯,諸侯再向下分封的土地,並且享有該土地內“稅收、徵兵世襲等”權利。

    其二:起源何時

    最早起源於“桐葉封地”

    當年周武王建立周,不久便死了,其子姬誦繼位我就是大家熟知的“周成王”,因為年齡比較小,便由周公姬旦輔助朝政,後來唐國發生了叛亂,周成王便派周公去平叛,周公大勝,周成王自然很開心。

    此時,恰巧和自己弟弟姬虞正在遊戲,開心之餘,把梧桐葉剪成玉圭的形狀(玉圭是啥?分封諸侯的信物),對開玩笑對弟弟說“我把玉圭給你,封你去做唐國的諸侯”,不曾想史官在旁對周成王說“君無戲言”,於是玩笑也只能被當真將唐國封給了姬虞。

    這便是封地(食邑)的由來。

    其三:食邑發展小結

    此後周王朝,食邑制度便盛行起來,分封諸侯無數,這也直接導致了周王朝的滅亡,後秦始皇統一後便廢除了分封制改為“郡縣制”。後世雖然也存在“食邑”的賞賜,但是基本上都是沒有“軍權”的只能享有封地內百姓的稅賦,再到後來發展成了一種“稱號”“榮譽”性質。

    希望回答能幫到你

  • 2 # 方城闕

    食邑,又稱采邑、采地、封地,是古代諸侯封賜給自己手下卿、大夫們的田邑,同時也包括土地上的勞作者。卿、大夫們世代以采邑為食祿,故稱為食邑。

    食邑制度從周朝大肆分封諸侯開始盛行,哪些依附於諸侯的卿、大夫們因功授賞,獲得食邑。諸侯為了讓他們更好的服侍自己和自己的子孫,便允許他們世襲罔替,並指望他們的子子孫孫也和他們一樣忠心服侍諸侯王室,以保江山永固,可以說是煞費苦心。

    戰國時期,卿、大夫們為了撈取更大的利益,互相攻擊、兼併,食邑世襲的制度被打破。我們就拿晉國來說,公元前636年,流亡在外十九年的晉文公為了答謝手下的擁戴之功,拿出九城之地來賞賜多年追隨自己的手下,自己留有四十城做為王地。而到了公元前438年,晉幽公只擁有二城之地,其餘土地都到了趙、魏、韓三家世卿手裡。

    到了秦朝時期,取消了分封制,國家管理採用郡縣制,實行了近八百年的食邑制度土崩瓦解。

  • 3 # 天下探索

    食邑制度就是古代打下江山的帝王們,為了自己的地位和江山的穩固,籠絡人心而採取的一種措施或者說手段。帝王們對皇親國戚、王公大臣、有功之臣和對自己有過幫助的人以及前朝的後裔封地,上面的土地和人以及所產出的財物都歸受封者所有,並世世代代讓他們供養,這就是所謂的食祿,食邑制度,是世襲制的,但是一定要服從帝王們的領導。

    有人認為食邑跟封地或者說諸侯國、方國不一樣,我認為是一樣的,食邑是分封你一塊地,土地和人以及所產出的財物都歸你,但是要服從帝王們的領導。封地或者封諸侯國、方國等等也一樣,雖然相對比較獨立,有土地管轄權,但是也要服從帝王們的領導,否則也可以隨時收回封地,甚至滅了你,除非像春秋戰國時期的周天子那樣,衰落無能管控不了你。所以,食邑、封地、諸侯國、方國等等都是一樣的。

    大量的史料記載,夏朝的時候就分封了很多土地,有很多諸侯國、方國等等,所以我認為食邑制度起源於夏朝,周朝達到巔峰。

  • 4 # 李從嘉的戰爭茶室

    食邑制度產生於商周時期,到宋朝逐漸消亡。是從生產力發展息息相關的,在商周時期貴族需要從天子手中取得封地,而不是領的工資,因為當時的運輸條件很有限,如果從上千裡外給他運送物資就得不償失,這就產生了食邑。天子和諸侯把一塊地方分封給部下,你要錢要糧自己去收。春秋戰國時期食邑制度也有了新的變化,那就是國家代替食邑所有者去徵收稅款,然後把這些稅款打給食邑所有者。能給你的呂不韋擁有洛陽十萬戶的封邑,這些錢全是秦朝政府代替他徵收的,不是他自己派私人徵收的。西漢時期一戶食邑,按照西漢政府的標準是收費,300~400文銅錢,三分之一給西漢政府,三分之二給所有人。隋唐時期每戶食邑會按照人口數量上交稅款,交給所有者。到了宋朝時意義就變得無足輕重,每戶10億隻有25文錢的稅款,在當時高官眼中看來,這只不過是個體面而已。到元朝時,食邑制度就有所恢復。

  • 5 # 視覺黃河

    一、食邑制度是什麼?

    古代也稱為采邑制度,我從字面意思理解。所謂“採”就是收穫的意思;“邑”就是某一區域的地方,當然這個地方包括所屬的土地、人民和這裡的一切。“制度”是君主用來維護自己利益採取的管理辦法,讓“采邑”合理、合法化。所以食邑制度就是某塊土地上的一切所有權,都屬於被君主封賞的采邑主所有,有點像佔山為王的意思。

    二、食邑制度是起源?

    這個起源非常早,據記載起始於西周時期。西周推翻商朝的過程中,聯合了許多諸侯,所以要論功封賞,於是就採用了這個食邑這個封賞的方式。《春秋左傳》:“分岐邦周、召之地,賜周公旦、召公爽,以為采邑”。意思就是說周文王把當時西周最核心的西岐周圍的周,召兩塊地方,賞賜給周公旦和召公爽兩人為采邑,正是因為這兩位王族的封地在周和召,所以才被成為周公和召公。食邑制度奠基了統治的基礎和官制的核心。功勞大的分的多些,小的分的遠些等方法。

    三、食邑制度的發展階段?

    大致分為:周朝、戰國—秦、唐、宋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隨著歷史的發展,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1、第一階段,西周,有名有實有權力。有名,君主封地有記錄;有錢,管轄範圍內的所有人民收入都是他的;還有權,有武裝力量和自己的制度,就是一個小君王。早期,這些小君王還是服從周王的領導,隨著時間的發展,自己慢慢強大起來後,有些事情就不聽周王的命令。

    2、第二階段,名還有,錢和權的相對就弱了。戰國時,這些食邑主慢慢壯大後,為了擴充套件領地,就開始發生戰爭,相互爭奪。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朝時,為了鞏固中央集權制的實行,推行了郡縣制這個方法,一切權力歸中央,受封的人可以在管轄範圍內徵收賦稅,名還有,錢和權的相對就弱了。

    3、第三階段,唐朝,有名有實但沒權。

    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門之變後登上帝位,同樣也開始分封為他立下大功大臣,但他沒有采用以前的分封辦法,據《舊唐書》:立中山王承乾為皇太子。癸酉,裝寂食實封一千五百戶,長孫無忌、王君廓、尉遲敬德、房玄齡、杜如晦一千三百戶,長孫順德、柴紹、羅藝、趙郡王孝恭一千二百戶。因為國家統一,全國土地都是國家的,只能分封戶數,土地不能分。於是就變成了有名有實但沒權。

    4、第四階段,宋朝,只剩有名。宋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央的集權,所以食邑制度又發生了一些變化。《須資治通鑑》:“舊制,每實封一戶,隨月傣給二十五文”可見這個時候多少還是有點的,像是每封一戶實戶,每個月還有二十五文,其實這個已經很少了,一千戶的封戶也不過是二十五貫而已,比起之前那些采邑主的主要收入,簡直是天壤之別。宋神宗繼位後,又進行了改革,徹底改成了將名變成了榮譽,錢和權沒有了,食邑制度直接每個月領取國家給發的工資。

  • 6 # 愛說歷史的紫氣東來

    邑,在古代泛指土地,中國古代諸侯封賜所屬卿、士大夫作為世祿的田地。因古代中國之卿、大夫世代以采邑為食祿,故稱為食邑。食邑也稱采邑,食邑是中國古代分封制的一種時代產物。食邑制度,通俗的理解就是劃出一塊土地,這塊土地的所有東西都歸屬於所封賜的人,如公卿、士大夫、貴族、宗親、以及有功於國家社稷的功臣等。這塊土地上的人們以及他們生產出的物資再無償交給所屬的主人。能夠領受食邑的是卿或大夫,他們可以世代以封地為食祿,故稱為“食邑”。分封制起源於周朝,周朝不同於後世的大一統王朝,是由各個諸侯國聯合一起的,歷史上有名的“武王伐紂”其實就是西伯侯姬昌和武王姬發聯合天下大大小小的諸侯去討伐昏庸無道的商紂,成功後周朝居功至偉,被其他小諸侯奉為天子。那麼周朝武王分封有功之臣,姜子牙封到齊地,齊國之地就是姜子牙的封地,他就可以世代食邑於齊地。所以食邑制度最早起源於周朝,也興於周朝。

    有關古代對食邑的記載。

    郭沫若先生在《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一章第一節:“立大功的可以享受數百家直到萬家以上的食邑,衣食其租稅。”《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三回:“傳令盡滅春申君之族,收其食邑。哀哉!”清·平步青 《霞外攟屑·論文上·斅藝齋文》:“諸侯之國,大夫以上食邑,士食田。食田者死則收之,食邑者以漸而收。”

  • 7 # 小怪軟體管家

    食邑又稱采邑、采地、封地。因為古代中國的大卿、大夫世代以采邑為食祿,供給生活,所以又被稱為食邑。

    食邑是獲封大臣的主要經濟來源,是天子將某個地方分給自己的大臣。這個制度盛行於周朝,是西周分封制的產物,周天子將自己的土地分給自己的大臣,這些地方名義上受天子的統治,但獲得這些土地的大臣對於這些地方有高度的自治權,這些土地所造成的一切東西都屬於這些獲封大臣,只需要繳納一小部分給周天子!分封土地是以宗法制度為依據的,大小按照封爵等級而定。卿、大夫在食邑內享有統治權利並對諸侯承擔義務,並且食邑為世襲。

    我們所瞭解的春秋戰國中的各個國家,都算是周王朝的諸侯國,也就是周天子分封給自己大臣的封地,這就是這些大臣的食邑!但後來戰國時期,這些食邑主相互兼併,世襲制度逐漸就被廢弛。再到後來,秦國一統天下,建立了郡縣制,加強了中央的統治,所以後來封爵位的人在其封邑內漸漸沒有了統治權利,食祿也改成以征斂封邑內民戶賦稅撥充,其數量按民產計算,與周代按田邑大小區分的制度不同,食邑隨爵位的升降而損益,也可以得到世襲。

    我們都知道主持秦國變法圖強的商鞅,他的名字原本叫做衛鞅,因功被秦君封到叫做商的地方,商便是衛鞅的食邑,也因此他也叫做商鞅!雖然商鞅有了屬於自己的封地,但到後來秦惠文王要殺他的時候,商鞅還是沒有抵禦的力量,在這裡就可以看出,此時的封地已經沒有以前的力量大了!

    再到後來的唐宋時期,食邑就變成了一種賜予宗室和高階官員的榮譽性加銜,再比如唐太宗李世民曾經是唐王朝的秦王,秦便是他的食邑,但無論是統治權還是經濟所有權,都已經直屬朝廷中央,食邑已經名存實亡!

  • 8 # 三七配紅花

    多謝邀請,在中國的古代。有食邑制度。最早出現在商周時期。這個制度是怎麼來的呢?我們從它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得出來。食就是食物,邑就地方,把這兩條連線起來讀的話,那就是獲得食物的地方。食物當然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自然是由人來生產出來的。所以古代帝王對那些有功的人說,我給你分多少戶百姓吧,讓這些百姓把你養起來,你管理他們。這就是食邑制度。

    但是時間長了以後,這些君主發現這樣不行啊。原來設計的制度有問題。一開始的食邑是把整塊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全部給了這些有功之人。如果這些人只收取土地上的產出物的話,那麼也不要緊。但是這些人擁有土地上的百姓以後,他們就會慢慢的建立自己的私有武裝,然後互相打來打去,互相兼併,大魚吃小魚,最終變出一條大鯊魚。對整個王權形成威脅。看到這種弊端以後,執政的帝王於是就把這種食邑制改為只讓他們收取領地上的田產而不擁有人民的食祿制。比如孟嘗君在薛地去收租子,就是一個只收田賦的例子。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到了秦漢以後,執政的君主仍然發現讓這些人直接從某個地方收租子,還是容易收買人心,最後形成禍患。於是他們就規定,不管給你分了多少戶百姓,往後的這種租子只能從朝廷那裡領,然後由朝廷統一去那些地方收。這麼一來,就變成了類似於我們今天發工資了,不管土地上出產有多少,你都無權向百姓直接徵收的,只能由國家徵收,然後再發給你,這一改革把享受者和供養者徹底隔離開。從而把享受食色的人變成光桿司令。再也無法形成自己的小集團小勢力。

    食邑制也就徹底名存實亡了,成了一種形式和榮譽。

    我是您的歷史書童,請關注。|

  • 9 # 異史雜談

    食邑制度,這是我們後來的總結。起源於周。

    食和邑略有不同,但是在後世演化中,歸為一類。

    食,糧食,糧食者,穀物也。食,即採食。主要是指君王封給低或者無爵位人員(低品階)的封地,這種例子不太多。畢竟是小人物,現在歷史能夠流傳下來的有陳國公子陳完(田完)。

    故事大略是:陳國發生政變,陳完(姬姓,又姬完)覺得齊國的齊桓公能夠容人,跑過去求接納。齊桓公接納了他,原本要授予官職,與爵位,陳完拒絕了,說自己本身就是喪家犬,另外又無德行、功勞於齊,沒臉要這些。齊桓公深受感動,讓陳完採食于田,所以陳完,又名田完,田氏的老祖先。

    這是食。也就是給小人物一個吃飯的地方,地方小,食物少,需要自己勞作。

    再說邑。邑者,城也。是指城市,城市就有各種人口,就需要統治,要統治就需要官員與軍隊。也就是自己的直屬官員。

    邑者,公候伯子男也。

    有爵位,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別人幫自己勞作。

    後世演化

    邑,封邑。地方諸侯也。中國由封建制轉入郡縣制社會後,藩封制度,影響了中央的統治,中央開始削藩。首先採取的是藩封諸王候,不再有封邑的直接統治權(即,官員任命由中央任免,彙報給中央),隨後推行推恩令,縮小面積。再後,取消軍事權等等。

    食邑制度後來就是變成了,經濟獎勵地位象徵,特權少的可憐了。到大清。被封王的就是地位高些。錢多些,其他就沒了。

    食邑制度成為各類爵位成為榮銜。

  • 10 # 穿越再現彼岸

    中國的食邑制度起源於分封制度,封爵和食邑是相結合的。通俗一點說,王朝統治者皇帝、王或者諸侯在取得統治權後,為了使自己的權利更加牢固,他們想出了一個法子,給那些扶持幫助自己的人劃分一塊地區,這一地區的山川河流、百姓都歸屬一個人,這個人是權力利益相關者(有功之臣或者外戚)。這塊地域的產出、管理歸屬這個人,也即是早期的食邑制度。(春秋初期諸侯國圖)

    食邑制度起源於何時?

    食邑制度起源於分封制度。在商代就有分封制度,因此食邑制度在商代已經有了,不過史書記載非常少,缺少證據。(戰國後期諸侯國地圖,周王室只有彈丸之地了)

    比較盛行分封、食邑制度流行的時期應該是西周時期當時分封了眾多的諸侯,這些諸侯都有封地(食邑)。食邑的百姓都要按時向這些諸侯納稅和服徭役,養活這些諸侯。

    食邑制度如何變遷?

    西周時期食邑制度在初始階段,諸侯各國以及諸侯的下級都有很多封地,按照地域來進行分封。西周時期的王室成員大都分封了戰略要地和較好的地區,譬如晉國、虢國、魯國等,一些有功之臣如姜子牙被分封在貧瘠的齊地,諸侯分封是有區別對待的。

    此時的食邑制度中,被封食邑的人對食邑有絕對的控制權,財力、物力、人力都在掌握之中,這無疑會產生一個比較壞的影響。戰國時期諸侯互相兼併,形成了所謂的“戰國七雄”,最終秦國統一天下,周王室和諸侯滅亡。

    兩漢時期,食邑制度得到一定的遏制,發展成為只有劉姓的宗室才能封王,有封地。“七國之亂”後,漢朝皇帝加強了對諸侯王封地的控制,派遣官員監控,諸侯國的軍隊和財政大權在中央手中。“推恩令”(列分諸侯王封地,諸子都有繼承權)的實施,更是將諸侯國對中央的威脅降到了最低。(唐太宗貞觀改革,食邑制度大縮水)

    唐太宗時期是一個明顯的分水嶺,食邑制度的改變非常大。西漢時期封食邑的功臣諸如蕭何、張良、曹參都有萬戶之多,到唐朝時期,分封的食邑大縮水,唐太宗的大功臣兼外戚長孫無忌是凌煙閣第一功臣,他的食邑只有1300戶,尉遲恭、房玄齡也是1300戶,秦瓊、程咬金的食邑是700戶,很多凌煙閣功臣的食邑只有300戶。

    此時的食邑已經沒有明確的封地了,只是每年國家按照食邑數折算成現金、財物給這些功臣,這是除了正常工資以外的收益。功臣們的食邑只是折算財物,對食邑根本就沒有什麼控制權了。

    總之,唐太宗就是一個指導思想,控制功臣們對食邑的控制權,只得到財力。

    宋朝宋神宗時期又是一個明顯的分水嶺。宋初時期,食邑還是有的,食邑每戶折現金,這時連財物也控制的非常嚴。《資治通鑑》記載:

    舊制,每實封一戶,隨月傣給二十五文。

    宋朝有虛的封食邑,還有實際的食邑,虛的食邑是沒有什麼收益的,只是名號,實際封的食邑才有。實封一戶每個月給25文錢,一年300文,相當於現在也就500元左右。相比於唐朝時期有天壤之別。據記載:

    其食邑與實封有別者,如 餘襄公 食邑二千六百戶,實對二百戶是也。

    宋朝一官員食邑封了2600戶,實封200戶,前面的食邑是虛名,真正有收益的是200戶,摺合現在每年10萬左右,不是一般的縮水。(宋神宗像,任用王安石變法)

    宋神宗改革後,實封的食邑也沒有折算現金了,只是一個虛名而已,數量表示的就是功勳或者與皇帝的親密程度等。

    與宋朝對峙的遼國和金國他們實行的則是唐朝時期的食邑制度,按照封爵的不同賜給不同級別的食邑。金朝的封食邑規定如下:

    食邑定製為:封王者萬戶,實封一千戶;郡王五千戶,實封五百戶;國公三千戶,實封三百戶;郡公二千戶,實封二百戶;郡侯一千戶,實封一百戶;郡伯七百戶,縣子五百戶,縣男三百戶,皆無實封。

    也是虛實結合的,和宋朝初期的制度差不多。

    食邑制度的斷絕。

    元明清時期基本就沒有什麼食邑了,直接對封爵者發放年薪,譬如明朝的親王在開始階段,每年俸祿是五萬石糧食,隨著親王被封的越來越多,明朝皇帝就把親王的年薪降為一萬石,親王多對明王朝經濟來說也是一大負擔。

  • 11 # 波瀾不驚852

    中國古代諸侯封賜所屬卿、大夫作為世祿的田邑。又稱采邑、采地、封地。因古代中國之卿、大夫世代以采邑為食祿,故稱為食邑。盛行於周。起源於戰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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