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么九9

    這案子要包公帶狗頭鍘來審。

    如果是車門壞了的意外,司機肯定會第一時間主動大聲說!

    只要是跳車、甚至爬車窗摔落,必定有恐怖罪惡!司機必定是罪犯!

    極其簡單的道理。

  • 2 # 胡俊49938561

    貨拉拉公司不要承擔任何責任的,貨車是司機租了貨拉拉公司的,單是貨拉拉平臺接的,法律對貨拉拉公司不起作用的,貨拉拉公司向來就是藐視法律的

  • 3 # 合肥蜀山大俠

    牽涉到死人事件應當:安全帶把手等衣物手機指紋DNA檢查。過路司機行車記錄儀檢查。各種公共監控。至少這個司機是有責任的,因為從他的車上掉下去的(不管以何種方式)。

  • 4 # bujiadi5998

    我曾經在廣東惠州打計程車,車子在一路口轉彎時,由於車子沒減速,我坐的車門突然打開了,而且直接掉了,門居然掉了,我驚呆了!還好我綁了安全帶,不然我肯定摔死。司機停下車去撿門,邊撿邊說,門都沒給我裝好,怎麼修車的。

    我在想這次貨拉拉出事,會不會同我的經歷相似,門突然開了,人沒綁安全帶,直接掉下去,司機都搞不懂為什麼會跳車?其實是車太舊,門沒關好出現意外。

    要判斷是否自殺,或人為,要看貨主當初是否綁了安全帶,如果綁了,出現門沒關好,起碼人不會掉下去。如果貨主沒系安全帶,出現意外的可能性很高。

  • 5 # 衡陽陽仔

    直到目前為止,貨拉拉例子的第三號人物並未出場,即女孩的男友,這一點不可思議,在女孩出世後只有她弟弟和叔叔在網上出聲,且多是譴責貨拉拉司機,和女孩接觸最近的人不是這兩個人,而是她的男友,從她的那個男友那裡,我們可以瞭解女孩的性格以及做事的風格,再來討論有無自殺的傾向,從目前網上的報料來看,自殺的可能性不大,一個人要自殺,會有很多種方,不會選擇在搬家途中跳車這種極不體面的方式,選擇這種自殺方式也不能保證百之百的成功。自殺完全可以排除。而事實是女孩已經跳車身亡,司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到底是女孩被推下去還是女孩自己跳下去,兩種方式對司機處罰的結果也會不同,前者是故意殺人罪,後者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兩者量刑也是天地之別。很顯然,貨拉拉司機與女孩之間產生了矛盾。一個是貨車司機與貨主的矛盾。一個拿著月薪五六乾的底層勞動者和拿著月薪兩萬的公司高層管理的矛盾。一個打工仔與老闆之間的矛盾。所有的這些矛盾都會因利益的衝突而爆發。其表現為發生口角,肢體衝突,顯然,貨車司機與女孩之間產生過口角,對於是否產生肢體衝擊,卻無從考究,要從汽車的行駛軌跡,沿街商鋪的監控影片,還有路過車輛的車載記錄儀,才能作出判斷,如果在車內發生肢體衝突,機車的軌跡會發生變化,速度也會發生變化。如果女孩僅僅因為口角而選擇跳車,司機卻未加阻止,同樣司機負有責任,即警方給出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即有人會懷疑,產生口角會跳車嗎?這需要看女孩的心理素質,在80年代,兩夫妻吵架,女方喝農藥,跳魚塘的自殺行為還少嗎?女孩跳車的目的可能只是威脅或者嚇唬貨車司機,誰知一時衝動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貨拉拉司機,才38歲,應該是上有老下有小,也是家裡的頂樑柱卻因這次口角面臨牢獄之災!我們國家早就在提倡和諧社會,人與人之間多一點理解,多一點包容!

  • 6 # 麒麟46593217

    1.正常人不可能自殺,從監控看女孩很正常

    2.晚上搬家是女孩約定的時間還是司機安排的

    3.猥褻和威脅這時間都夠了,3次偏離行車線很不正常

    4.司機的行為會引起女孩反抗,司機怕被投訴威脅或殺害女孩

    5.平臺本身就是犯罪的溫床,這種事遲早要出

  • 7 # 孤獨獵人

    找不出任何自殺的理由,司機都不相信這女孩自殺,抽出貨拉拉司機一百個問一下,肯定是受當事司機的威脅,這種威脅也許當事人認為只是隨口一說,但對一個小女孩來說就造成了後果。責任應該超過過失致人傷亡

  • 8 # 手機使用者4601277130

    絕對不是自殺,由於司機偏離航道幾次,而且一次比一次的道路偏闢無人無燈,一個女仔心裡害怕人身安全,急於脫險跳車,完全司機的責任造成的。

  • 9 # 嵐庭知乎

    首先說司機選擇行駛路線,從起點到終點,根據導航來看,司機的路線並無可疑之處,導航並未出現過分偏離,司機導航與系統導航雖然不是相同,但司機選用的導航可以少幾個紅綠燈,道路並少有擁堵,系統導航線路雖然與終點距離少二公里左右,但屬於道路易擁堵段,與到達終點的時間會比司機選擇的線路要晚一點,從這點看,司機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選擇自己的行車線路沒什麼不對,也不存在偏駛。但行駛過程中出現了一個“Z”字形轉彎,這段路也並非是偏運無人區,是不是中途存在司機另有接單與同貨隨行的女人發生了不愉快,由於雙方的偏執導致任性的女人跳窗,這就存在於雙方在溝通中出現了女方不認可司機中途接單,或者是誤認為司機行為有不軌,在司機不按原系統提供的線路行駛使女方產生誤解,在女人從心理上不可接受這些原因後,女方是否存在令司機停車或者是要求司機返回按原系統提供線路駕駛的情況下,司機還是我行我素的駕車前進,後女方情緒失控選擇了跳窗。之乎認為司機在對女方存在行為不軌的情況不大,可能存在於司機中途提出了要求加收額處的運送費,又由於上述原因,在語氣表達上使女方難以接受而情緒失控而跳窗。

  • 10 # 釣—

    你是想說車速快,司機就不可能作案,以車速來衡量真是笑話,一位在搬家過程中的女孩,跳車自殺,正常人能信嗎?只是死無對證罷了,可憐的女孩,自己離世,還要揹負自殺之名。

  • 11 # 再而三矣

    一,貨拉拉不是網約車,無需按照導航線路行駛。

    二,熟悉長沙道路狀況的人,都會認可司機選擇的路線合理性。

    三,之所以女子跳窗時,司機在那一剎那沒有踩剎車,也是正常的,因為事發突然,司機必然處於懵逼狀態。之後停車報警,並未逃避。

    四,司機承擔過失之責是肯定的,但是女子是否有精神病史,是否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導致情緒異常繼而引發行為異常,也是公安部門必須要調查核實的,不然,對司機不公,對法律不敬。

    五,女子23歲,已經是成年人,且月薪高達兩萬,這樣的女子,社會能力和閱歷毋庸置疑,甚至可以說沒什麼可以嚇唬她的了。這也是對第四點的旁證推測。

    所以,輿論沸騰不能作為案件走向的依據,以輿情殺人,不是惡毒便是愚昧。

  • 12 # 行者過客匆匆

    我認為司機的話可信度可以到90%

    首先 有色心的人從搬家開始應該會主動搬貨搭訕。為自己創造機會,司機開始就是掙錢

    其次 時間上不允許 有記者走過事發路線用時和貨拉拉司機用時查不多,最新監控證明9點30分03秒的時候女死者沒有跳車, 可是警方說的是司機是9點30司機報的警, 也就是說車輛行駛了10秒左右,到達出事地點, 女死者跳車 最多也就50秒 男司機報警 !

    說明推女死者下車的人可以閉嘴了

    女死者只能主動跳才能在這麼短時間內完成到報警的過程

    有人說 沒有緊急剎車 男司機從出事到報警是沒有超過一分鐘 說明他根本沒有考慮的時間 一分鐘時間以內 要發生 女死者跳車 停車 報警 是可以認定為事實的!

  • 13 # 使用者6325828836507

    假如你是個駕駛員,副座人員視窗跳窗,你能不發現?駕駛員反射動作是什麼?當然是剎車,然而駕駛員剎車了嗎?沒事駕駛員為什麼要往黑燈瞎火地方開?說一千道一萬還是得警察找出證據。

  • 14 # 枯木新家

    主題: 關於女孩坐貨拉拉“跳車自殺”的分析

    首先,對於所謂的“跳車自殺”’我是持否定的態度的,那只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面之詞,反正是死無對證,好多人還都信了。我反正不信!“跳車”,“自殺”可能嗎?短短的六分鐘前,還在和朋友互動:我一月存一萬八,過些天就買房,——短短的幾分鐘後就“跳車自殺”了。

    咱們別叫犯罪嫌疑人給誤導了,換一個角度分析分析,細思極恐!按排除法一項一項地排除,既然不可能是自殺,那麼就是他殺,或者是意外。

    下邊是長沙網友關於偏航的分析,我附在下面,讓大家有個參考:

    火星網友:

    我是長沙本地人,今天下午花兩小時反覆走了兩趟車莎莎家屬描述的路線,得出結論,這貨拉拉司機絕對是惡魔!毫無疑問的惡魔,原以為他偏航三次是合理的規避紅綠燈,是為了更快更方便到達目的地,是女孩多疑,當我重走了他們走的路線後,我一個男人都要跳車逃命,何況一個小女孩,我為我的言論負責,也希望公安部門參考一下我的判斷,理由如下:

    1、從天一小區到步步高梅溪湖公寓,偏航走嶽麓大道其實也沒問題,因為嶽麓大道是上高速的輔助線,速度很快的,紅綠燈比較少,這個可以理解!但僅此而已,後面的偏航就是絕對不能容忍!

    2、嶽麓大道是雙向八車道的快速準高速公路,導航應該是走東方紅路下,因為東方紅路是雙向八車道快速主幹道,沒有任何理由提前從旺龍路下,旺龍路是雙向四車道,這樣偏航,我也會懷疑其動機。

    3、不可思議的是旺龍路進佳園路,地圖上看似乎合理,實際有道路隔離帶,要從麓松路繞一大圈打倒才能進佳園路,而打倒的地方實際已經快到東方紅路了,為何不直行左轉去東方紅路?打倒車偏航這就暴露了司機的圖謀不軌!任何人都不會容忍這樣的兜圈子繞道去一條小路佳園路,佳園路還是彎曲的路,為什麼要這樣走,一點道理都沒有,任何人都會懷疑,反應快的當場就會跳車!感覺自己絕對被綁架了!

    4、佳園路出來進入林語路,林語路是雙向四車道,算寬敞大道,直走幾部就到了東方紅大道,為什麼又再次不走,而突然拐進了曲苑路?

    5、曲苑路是雙向兩車道,人跡罕至,兩邊沒有停車位,沒有門面,人行道都很窄,兩邊就是工廠的通透式圍牆,這地方絕對適合作案!到了這地方你不跳車逃生,你就太麻木太不怕死太不正常!!

    6、我的判斷,司機故意開到這地方,他很熟悉地形,這地方適合作案!這姑娘警惕性很高,估計到了這地方司機要作案,姑娘開車門跳車,車還沒停穩,所以摔到後腦,司機發現出大事了,放棄作案,報警和打120。所以,路上根本沒有緊急剎車痕跡,司機描述的姑娘跳窗是假話,明明可以拉開車門直接跳,誰會從窗戶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手機螢幕好壞一般都看哪些引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