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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因女方家裡不滿男方給的彩禮而擱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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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655356548501

    彩禮不是衡量愛情的標準,本來彩禮是一種文明傳統美德相互見面本著以禮待人,時下的彩禮以變質了,變成買賣,商品化了。

  • 2 # 恩九月

    彩禮是可以做為衡量愛情的標準的。比如說,男方家裡要是有一百多萬,卻連2萬塊的彩禮都不捨得拿,或者男方家裡本沒有多少錢,卻為了表達對你的尊重和在乎儘量的滿足女方對彩禮的要求,這都很能說明問題。

    所以我覺得,彩禮的多少是相對的,要看男方經濟條件怎麼樣。但是彩禮的多少並不代表以後能否幸福。身邊很多這樣的例子,有的人結婚時只買了必須品,彩禮只是象徵性的給了點,幾百零一幾千零一幾萬零一等等,象徵女方百裡挑一千里挑一萬里挑一。甚至還有女方知道男方的難處,偷偷自己拿錢給男友充當彩禮的,但婚後卻過得越來越好。有人結婚時很排場,光彩禮就十幾萬,一眾親戚朋友都羨慕的不得了。但後來呢,離婚了。

    嫁女兒是為了給女兒找個可靠的情投意合的老公,不能獅子大張口漫天要價,要看男方的實際情況。實在不行,可以討價還價一下,爭取雙方都滿意。不過,看上去有點像一場交易。

    據我所知,周口那邊多年以前光彩禮就得二十萬,別的另算。我朋友告訴我的。她說她有一個弟弟,她弟娶的本地姑娘,彩禮二十萬,幾乎花光了她家的積蓄。而她嫁到了濮陽,花了五萬不到就把婚結了,把她爸氣的不行,怪她沒有找一個本地人,把彩禮錢找補回來。這是幾年以前的行情了,現在應該更多吧。

    話說回來,我覺得彩禮是一定要有的。大家都有,憑什麼你不給她,她就那麼不值錢?你朋友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因女方家裡不滿男方給的彩禮而擱置了。這對兩人來說也是一個考驗,不但考驗經濟能力也考驗辦事能力,可以誰的父母誰負責做思想工作。只要合情合理講方法,事情應該會得到圓滿解決。我相信,拿女兒做搖錢樹的父母畢竟是少數。

  • 3 # 小坤生活錄

    你好,彩禮作為男女雙方結婚的一種形式,雖然法律上沒有規定必須給或不給,但是一般來說的話,女方父母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長大結婚了可以適當給些彩禮可以作為一種補償形式,特別是在農村,誰家的女兒出嫁要的彩禮多,說明誰家就有面子,彩禮攀比的現象尤為眾多。衡量愛情的標準不是彩禮,而是男女雙方是否真心實意的過日子,是否相互愛著對方。

    適當的彩禮可以增進雙方家庭的感情,在農村,一般彩禮在15W左右,但是女方婚後都會把彩禮帶回來,存於女孩手裡,算是一種保障吧!

  • 4 # 天空海闊憑魚躍

    這在當下是主流的話題啊,物質只能說是婚姻基礎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彩禮也是衡量愛情的標準。很多女人會在婚前提出彩禮多少,你不感覺這是在賣自己嗎?難道你就值這個錢嗎?愛情不是金錢的交易,生活中很多人在一起,並不是因為錢。如果之前有人說,男人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都是耍流氓,站在男同胞的角度,你明知道我沒錢,為什麼還要和我談婚論家呢?

    彩禮都是傳統習慣中的一部分,你不能剛性的去否定它,也不能一為的去推崇它,新時代的待人,有新的思想。對於彩禮還是雙方商量溝通比較好。家庭條件好,你可以選擇多給,畢竟女方如果是獨生子女,父母也需要錢養老,情有可原啊!如果家庭條件不好,那就少給點唄,反正雙方的父母都是一樣的,以後都要照顧。

  • 5 # 暖風情感

    彩禮能作為衡量愛情的標準嗎?你們那通常給多少彩禮?

    彩禮不能作為一個衡量愛情的標準,我認為愛情是無價的,並且婚姻也不是一個買賣。

    彩禮的真正意義是男方真心地想娶女方,所表示出的一種誠意和尊重,也是答謝女方父母給自己養了一個好媳婦,自己的一點心意。

    同時,也是讓女方父母放心的一個抉擇,這代表著未來會把妻子如視珍寶一樣的對待。

    本來彩禮就是一個習俗,也是一個禮儀。

    給多少,男方會根據自己家的實際情況來定奪,而不是女方的價碼界定。

    我不明白現在的社會,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愛情,因為彩禮而被拆散,又有多少的家庭會因為彩禮的問題而鬧得家庭緊張和煩惱。

    彩禮被賦予了更多的物質含義,在很多地方已經失去了它原有的意義,現在的它更像是一筆買賣,一場明碼標價的買賣!

    我們這邊所給的彩禮也只是一個形式,一般是一萬八,三萬和五萬的比較多,它只是我們這的一個習俗,並沒有因為娶媳婦而把一個家庭的生活質量所降低的說法。

  • 6 # 用心愛你40

    中國傳統觀念認為:傳宗接代是男人的使命,那麼女人結婚就有“幫助男人完成使命”的意義。這麼大的人情,按理應有酬勞。同時為保證傳宗接代的嚴肅性,會把女人關在家裡、防止與丈夫之外的男人接觸。這對女方的父母而言,嫁出的女兒成了潑出的水,於情應有補償。一個酬勞、一個補償,這就是彩禮的傳統意義。

    時間到了9102年,在開放的大城市,彩禮已經流於形式,更多是雙方老人為子女打造物質基礎湊份子。但在封閉的農村地區,大家仍然堅信女人結婚是給男人傳宗接代,因此更多地保留了彩禮風俗。把彩禮視為衡量愛情的標準,一是屬於生搬硬套,當事人都未必清楚“愛情”究竟是什麼;二是源於男尊女卑的思想,女人的邏輯是:“我爹媽辛辛苦苦把我養活這麼大,卻送給你家傳宗接代。你家出錢多少,直接體現了我家兩代人的付出在你們家心中的價值。如果給的少了,說明在你們心中,我和我的家人並不值錢。如此一來,嫁過去你們也不會善待我”。由此可見,彩禮和愛情無關,實際還是一場“酬勞加補償”的交易。

    我生活在東北的省會城市。如前所述,這裡的彩禮也是兩家老人給子女打造物質基礎湊份子。據兩年前結婚的一位同事介紹,就是給女方家十萬元,女方家長再添些錢、給小兩口購置生活用品。反倒是周邊的農村地區,二十年前的彩禮折算下來就有二、三十萬,不知男方父母有沒有“信知生男惡,反是生女好”的感慨。

  • 7 # 沒想法的暱稱

    我個人覺得彩禮不是衡量愛情的標準。我們這邊基本上彩禮都在10萬塊錢左右,10萬以左的已經算是少數的,大多數都是在10W以上。

    家庭條件好的人家,會將這個彩禮再當是陪嫁,給到新娘子,為的是女方的生活能有個保障;家裡如果很困難,那麼女方家會把少部分彩禮錢當陪嫁給女方。

    我們那邊除了彩禮錢,還有首飾,一般是四金一玉:金手鐲、金項鍊、金耳環、金戒指、玉手鐲。但大部分人家還是四金,不包含一玉。還有要買衣服,男方要給女方買,女方要給男方買;還有奶錢,就是女方的媽媽哺乳了女方的奶錢。

    我有個朋友她除了男方家要有房子之外,要了10萬塊錢彩禮,一枚四萬塊錢的裸鑽,還不包括金飾品,她的老公對她特別好,因為家裡算是傾盡所有娶了這個媳婦兒。我另一個朋友讓男方在一線城市SH買了房子(倆人都是外地的),女方家要了6.6W,男方也是對女方特別好,因為也是傾盡所有娶的媳婦兒。反而是另一個朋友房子沒要,就要了6.6萬的彩禮,因為女方家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她的爸爸希望男方對女兒好點,女兒能過的幸福,但誰料想倆人兩年後離婚了。

  • 8 # 好老譚

    我認為彩禮是傳統習俗,是一種禮儀形式,不能作為衡量愛情的標準。愛情是無價的,不能把婚姻作為明碼標價的買賣。風俗要傳承,要的彩禮是應該的,圖個吉祥。兩人愛情深不深,相親相愛志同道合是根本。千萬不能有錢就結婚,管他愛不愛,昨天剛登記,今天就拜拜,離婚像比賽。有的人把愛情當兒戲,說什麼"你老我不嫌,只要你有錢。你死我不怕,死了我改嫁”。“今日小姐,明天新娘,沒車沒樓,不入洞房″。現在農村媳婦難找,光棍到處亂跑。要車要樓要房,彩禮越來越高。貧富差距大,高的幾十萬,低的過十萬。有錢就結婚,沒錢就告吹。舊的傳統習俗,應該逐步改掉,樹立社會新風,提倡文明嫁娶。只有社會和諧,小能實現小康。

  • 9 # 情感小賣部

    在我們那,給出去的彩禮,女方的孃家會添一些給回結婚的兩人。也就是說這錢並不是花掉了,相反是個形式,是父母對子女的祝福。連這都捨不得,那還談什麼感情,當然,金額要合理。

    以前跟朋友聊天,我問她“你想嫁給什麼樣的人?”她說“錢是掙不完的,差不多就可以了,更重要的是他對我好,捨得給我花錢。比如有兩個人,一個人有3000,肯捨得給我花1000,一個人有10萬,只肯給我花2000,雖然是多了,但是感情輕重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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