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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118382334854

    就說一個詞,‘the’。

    我之前文章寫過,大部分發在中文EI期刊上的學術文章,其實水平都夠發英文SCI,但因為英語不好、語法不地道,往往第一關就被編輯拒掉,連外審的機會都沒有。

    我的英語同樣不盡人意,有一次文章投稿,審稿人密密麻麻提了200多個意見,大部分都是語法錯誤。

    在這些語法錯誤中,“the”的使用佔了近1/3,我相信很多人有類似的經歷。

    這個詞真的很煩,什麼時候該加,什麼時候不該加,頭大的很。偏偏the的使用又很微妙,你說它重要吧,用好不會給你加分;說不重要吧,用不好編輯直接拒你。

    跟牙疼一樣,牙疼不是病,疼起來真要命。

    我研讀了大量論文,並參考很多語法書,總結‘the’的用法,終於弄清楚了,從此,再也沒有因為語言問題被編輯拒過。

    我畫了一張圖,基本涵蓋the的所有用法,大家可以參考,應該不會再犯錯誤。

    規則0:標題不用加the

    英文期刊文章的標題力求簡練,所以把the省掉。進一步的,a/an也可以省掉。

    加the不能說錯,畢竟語法正確,但顯得囉嗦,最好去掉。

    有一類論文比較例外,題目中大都有冠詞,那就是綜述。一般以‘an overview of …’或‘a review of …’,當然也有不加冠詞的,直接‘review of …’,我看了很多文章,加不加冠詞應該都可以。

    規則1:單數可數名詞不能單獨出現

    這一條是中國學生撰寫論文犯得最多的錯誤,也是英語水平低下的最顯著錯誤。

    所以請牢記,單數可數名詞,一定不能單獨出現,前面須加’a/an/the’。至於加‘a/an’還是’the’,需要看其他規則。

    規則2 特指某個東西

    這個‘特指’,不太好解釋,如果非要辨別的話,我有個不成熟的小法則:

    如果翻譯成中文,裡面暗含‘這個’‘那個’;或者說,如果你把“這”“那”加到名詞前面,意思不會出錯,那麼這種情況需要加‘the’

    舉個栗子。

    ‘the cat on the desk’,翻譯為“桌子上的貓”,但不嫌囉嗦的話,也可以翻譯成‘那張桌子上的那隻貓’,意思不會有歧義。因為這裡特指某個桌子上的某個貓。而如果用‘a cat on the desk’,應該翻譯為“桌上的貓”,不是特指,翻譯的時候加“那隻”就改變意思了。

    ’the desk’也一樣,指的是某張特定的桌子,‘那個桌子上的貓’,這樣翻譯沒錯。而如果桌子沒有特指,就不能用‘the’,泛指桌子上的貓。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是特指很難確定,尤其是使用名詞複數的時候,加不加the語法都對:加the指具體一些東西,不加泛指、抽象一類東西。

    我的做法是,參考下面的規則3,如果符合,就加,不符合,不加。

    規則3 名詞後有修飾性短語

    這一條規則,其實屬於規則2,但剛才說過,規則2比較難確定,所以這裡用一個簡單的規則3強調說明。

    如果名詞後有修飾性短語,那麼這個名詞前就加‘the’。

    這些修飾性短語包括:介詞短語,定語從句,非謂語片語,同位語,形容詞片語。

    介詞短語,比如規則2中舉例的‘the cat on the desk’;更普遍的一類以of開頭:如果名詞後跟著‘of’,絕大部分情況下,名詞前都要加the,比如the son of a lawyer。

    定語從句,比如the people who want to play football,用從句當定語,一般以‘that\which\who\whom’開頭(用that作賓語時可以省略)。

    非謂語動詞,以現在分詞(ing)、過去分詞(ed)和不定式分詞(to do)開頭,放置於名詞之後的。比如 the man to fight/fighting the dog。

    同位語就是名詞片語做修飾語,與修飾的名詞成分相同,比如‘the painter, Andrew Town, is famous of mastering colors.’

    形容詞片語就是形容詞跟在名詞後,作為修飾語的,比如‘the man different from others’,其實形容詞片語,與定語從句很像,可以歸為一類。

    規則3很強大,加‘the’一般來說都沒錯;當然萬事有例外,有時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但就我的經驗來說,如果名詞後有修飾語,95%以上情況都可以加‘the’。

    規則4 特殊情況

    只要孰練運用規則0-3,那麼在學術論文寫作中,基本用‘the’都不會出錯。

    英語是一種非常繁雜的語言,在字母拼讀的語言中,英語應該是最複雜的。英語實際是德語、法語、拉丁語混合出來的一門語言,以德語為語法基礎,以法語和拉丁語(也有部分來自德語)單詞作為詞彙。

    所以,英語語法中有很多特殊情況,讓人很頭大。

    the的用法也一樣,但大部分特殊情況出現在論文寫作中的機會比較少,所以簡單介紹下。

    1. 大寫縮略詞

    如果縮略詞可以單獨發音,不加the。比如NASA,NATO,FIFA,TOEFL,APEC;

    如果不能單獨發音,需加‘the’,比如 the NBA, the FBI, the HBO.

    2. 稱號

    以頭銜居多,比如“Chairman, President, Director”,一般不加‘the’, 比如直接用‘Wang, Chairman of Beijing, is interested in football.’

    但如果頭銜前有修飾語,需要加:“Wang is the 3rd Chairman of Beijing.”

    3. 地理名詞

    專有地區名前不加‘the’,比如China, Beijing, Manhattan,當然也有例外,美國就得加, the United States。

    湖泊和山峰前不加‘the’,Mount Everest(珠穆朗瑪峰),Qinghai Lake(青海湖)。

    但是海洋、山脈、河流,需要加,the Atlantic(大西洋), the Yangtze River(長江)。

    可以這麼記,點狀和圓狀的地理名詞,不加the;線性或帶狀的,加。

    4. 樂器前需要加the,體育中的球類不用:play the violin, play football

    規則5:名詞的彈性

    名詞的性質是英語中很難把握的點,這個內容來自一本書《被解釋的美》,寫的很好。

    英語中的名詞分為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可數名詞指具體的、可以分割的,比如apple(s),finger(s);不可數名詞一般指不可分割或抽象的東西,比如water,fortune,philosophy。

    單數可數名詞前,一定要加冠詞(規則1);不可數名詞則可以不用。

    但有些單詞既可以當可數,也可以當不可數名詞,這就很麻煩了,而且數量還不少。

    比如salad, drink, interest, detail,使用時尤其注意。

    以detail為例:

    作為普通可數名詞,指具體的細節,he told me about a wonderful detail in his story;作為不可數名詞,是抽象、泛指的概念,you need to pay attention to detail now.

    除了可數不可數以外,還有一類名詞的用法跟the有關,那就是作為整體化名詞。

    比如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關鍵在於細節)。當表示一整類東西時,必須是the+名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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