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海洋之心之許昌

    三要素:時間,地點,人物。

    時間:課間;

    地點:校內/校外;

    人物:幼兒/小學/中學/大學。

  • 2 # 手機使用者75458711872

    死哪訛詐哪,萬一成功就是錢,比如只要你是學生就說學校沒教育好,賠,再這地點,公路,你就說,路不平,在家,開發商樓有問題,商場,你就說地太滑,別人不滑,你就是滑,有些法律不治無賴,專治老實人,因為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有時搞不清為什麼法律不對無賴一百倍的處罰呢,而是縱容邪惡

  • 3 # 燕南趙北春來時

    學校現在是草木皆兵,老師提心吊膽。這樣發展下去,下課老師都應該把學生用安全帶綁到坐位上。體育課現在都是讓學生集體坐在地上,一個看一個活動,不能解散,不能跑不能跳,這是誰造成的?!課間操,排隊一個班一個班下樓,返回教室,安排看著上樓。學生要求在校都要穿校服,因家庭生活水平不同,怕穿衣引起攀比,傷學生自尊,怕學生被搶截,怕社會人員盯上。放學家長要接,怕學生貪玩,晚回家,出危險……,老師走進校園神經高度繃著,早到晚歸。這樣的付出,還倍受指責,媒體還無限放大老師的責任心,真是無良又無德!全社會把老師看做是人嗎?保姆不如!教師要自保,要生存,要自尊。教育走向何方……

  • 4 # 行止將將

    學校的孩子那麼多,老師不可能做到對每一位學生進行全時段的監管,因此可以說校方和老師不應該承擔責任。

    但是事實卻往往與此相反,校方最終不僅承擔了責任,還賠償了金錢。那為什麼會這樣呢?

    一是為了避免麻煩,以及學生家長的無理取鬧,同時避免因為此事而影響學校的聲譽。二是社會的輿論壓力,即:孩子在你們學校出事,無論如何都是你們學校的責任,誰讓你們沒看好孩子呢。

    這個理論雖然聽起來沒道理,但是用起來卻很有效,因此校方不得不做出賠償。

    我上初三的時候,班裡的兩個男生打架,先惹事的一方隨即抽出一把刀砍向了另一方,但是因為人家躲避及時,就沒砍中。於是在瞬間這個男孩便奪走了那個男孩的刀,並反手砍了一刀,這一刀卻把惹事的那個孩子砍傷了。

    最後,他們雙方家長之間處理完這件事情後,本來就完結了,可是受傷的那一方家長卻仍舊不易不饒,繼續狀告學校,讓學校為他的孩子進行一定的賠償,理由就是學校沒管理好,也沒保護好他的孩子。最後學校也是沒辦法,只能賠款了事。

    孩子的安全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雖然在這件事情上學校有他做不到的難處,但是為了避免麻煩,學校還是要多提高自己的警惕之心,以免纏上麻煩。

  • 5 # 老張聊語文

    學校肯定有責任,別擔心,有一種叫做校方責任險的,專門管這事兒。

    至於老師是否有責任,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一般來說,老師責任不大,如果家長還是通情達理的話,那就好辦了。

    反之,會很麻煩。我聽說過跑課間操的時候,一個女孩子摔倒了,把牙給磕掉了一個,家長認為是有人在後面推搡導致自己孩子摔傷,並且向學校索賠十幾萬,理由是毀容了。

    學校無奈,只好報警,查監控,最終,確定是自己跑步時候不慎摔傷,但是學校也走了保險程式。

    所以,有沒有責任,好不好解決,全在對方家長是否通情達理。

  • 6 # 張玉皎

    這個社會怎麼了?明明是自己的行為造成的結果,非得要找他人埋單,這種醜陋邪惡的社會現象什麼時候能終結?在美國,時時刻刻擔心的是槍殺案,在中國,防不勝防的是被索賠。

  • 7 # 章不才

    如果真的發生了學生下課時間自己爬高導致摔傷的事故,首先要開展詳細的調查:有沒有其他人導致其摔傷?爬高的地方是否有安全隱患?學校和老師有沒有盡到告知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學校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和各類制度是否完善?如果調查顯示:學校和老師一直都十分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透過班會、家長會、談話等各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爬高的地方也沒有安全隱患。那麼我認為學校和老師是不應該承擔責任的。

    但是問題是作為學生,作為未成年人,事故又是在學校發生的,因此,結果往往是學校和老師要承擔部分責任。在我們國家,似乎已經形成了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出了事甭管有理沒理,鬧,就能換來賠償。曾經出現過學生被蚊子咬了得乙腦不幸死亡,結果家長鬧到法院,說:是學校的蚊子咬的。最終學校還得賠錢。還有學生中午放學回家,家長不在,他自己跑到河裡游泳結果淹死,整個村子百來號人圍攻學校,最終學校迫於壓力也是賠償了事……這樣的事情太多了,需要引起重視,學校真成了弱勢群體了,安全紅線壓得老師喘不過氣來,有利於我們教育事業的發展嗎?

    還要提醒各位班主任:千萬別覺得,學校裡天天讓你開安全教育主題班會、看安全教育平臺、班務日記做好安全教育記錄、留好安全教育的圖文資料、大會小會強調安全,真是太煩了!這其實真的是在保護你!那麼多學生聚集在學校學習生活,可以說事故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作為老師要做的是:盡到安全教育和告知的責任,並保留好材料,在現在的大環境下,這實在也是無奈之舉。進入夏季,防溺水又是校園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了,願在學校和老師的教育下,孩子們真正能做到“珍愛生命,遠離危險”。

  • 8 # 閒看庭前話

    學生課間爬高摔傷,學校和老師應該承擔責任嗎?這就要看摔傷的程度和家長態度了,我認為不應該。

    我兒子讀小學時,有天上午學校老師打來電話,說孩子受傷了。我連忙趕去,看見兒子坐在地上(單位離學校不遠,三四分鐘),其他同學都去上課了,老師在旁邊,說孩子玩單雙槓時沒抓穩,摔下來了,叫我帶去醫院看看,就走開了。問兒子說能站起來,但是很疼。於是帶著孩子到醫院檢查照片,結果沒有大問題,就是軟組織受傷和擦傷。開了一些藥後帶著孩子回到家安頓好了後又來到學校告知結果,休息兩天孩子就上學了。沒有要學校老師付責。

    作為家長,當聽到孩子受傷肯定很著急心疼,當務之急不是追究責任,而是先處理傷情,儘量減輕傷害,這才是最重要的。然後才是瞭解事情的經過和責任。如果是自己孩子的責任,以後多對其進行安全方面教育。如果是他人的責任,孩子受傷不重,也沒必要去吵,須知孩子以後還要和同伴玩耍相處,這樣會讓別人覺得不敢和你的孩子玩,怕受到家長責罵。如果受傷嚴重,孩子都買了醫療保險,在保險後可以同學校協調解決。

    作為家長和學校老師,都不希望孩子受傷,大家換位思考,互相理解。學校也應該多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 9 # 東方G819

    老師和學校必須向全體學生反覆地、不厭其煩地、大張旗鼓地、明白無誤地講清楚:要自作必自受!想自殘就自裁!都不可憐!

    學生下課時間自己爬高摔傷了,學校和老師應不應該承擔責任呢?這個問題,說不承擔責任是假的,說完全承擔是不妥的,說承擔嚴重的責任是錯的,說承擔法律責任是無聊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在校期間學生的安全是教育教學中的一部分,出了問題理應當妥善處理,沒有推卸的理由,最起碼的救治先行;以此為要挾除應承擔的救治傷費外,對方還要漫天叫價趁機撈一把的想法和做法是完全錯誤的,校方可不予理睬和加大自己的維權力度,以免破例一開,汙泥濁水湧進來;不是老師和學校人為造成的傷情,學校承擔必要的治療費和護理費是教責和人道所允許的,經濟責任說不脫,法律責任挨不上邊。

    事後的安全教育工作還要加強,安全隱患還要徹排,安全措施包括警示標誌等不可沒有,以杜絕或減少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再發生。多數情況是學生的蠻撞和盲動引起的,學校必須反覆強調和決定清楚,此事後若再有學生不慎自傷的話,老師和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誰讓他們自作自受呢?自殘自裁呢?凡此蠻幹和盲撞都不憐憫!

  • 10 # 使用者8859163493868

    現在的學生上體育課老師都不敢讓學生作運動,祖國要沒有強人了,家長"們醒醒吧,按毛主席說的去做吧,德智體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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