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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媒體報道多起好心扶人卻反被訛詐的事件,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於是有人在扶人時採取先拍照後扶人的方式。請談談你對先拍照後救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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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483075493444

    我就被老人訛詐過,當年剛下崗,進點水果賣,在一個十字路口等紅燈,斜對面一老人騎個三輪車撞紅燈,斜過馬路就到了我這邊,因為騎的快又帶點彎,就碰到了我的車上,我趕緊.問忘樣?沒想到她說我碰到了她,要我給二百塊錢,我當時氣的想殺人。現實心裡都有陰影,可恨的是交警說人家是老人,讓帶到醫院拍片子,最後我花五六百的擔片子和其它費用。那叫屈呀!想想真是無語.

  • 2 # 許丹桐君

    實在抑制不住想做好事的心情,先拍照在施救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但是訛人者說:你先撞倒我,再來拍照再來扶我。你作何辯解?

  • 3 # 雨花石唯一

    法律所謂的公平,是把事情放在公平上,把邪惡和正義放在了天平上,卻不知邪惡是不用放在天平上的,放在上面本身就是個錯誤,給了邪惡漏網的空子和生存之地,壓根就沒得商量!

  • 4 # 南瓜花開也芬芳

    感謝邀請我說說自己的看法,先拍照後扶人看似保護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但事實上用處不大,第一,你不是專業法律人士對各種證據的要求未必熟知,也就是說一旦對峙公堂,你認為完美無暇的證據未必被採納,因為在法官看來它根本說明不了問題。第二,這方面目前是法律盲區,對訛人者的制裁無法可依,只能從道德上譴責,而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時代,譴責能有多大的約束?第三,我老我怕誰的思想,現在社會現狀就是唯老獨尊,只要年紀大什麼都不怕,攔路搶劫,當街打人,搶方向盤,法官見了也頭疼只能傾向。第四,老有所依,一旦訛詐成功比多養兩個兒子還獲利,簡直就是無本萬利。因此只有出臺相關法律才能徹底改變這樣的怪現象,讓行善者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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