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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京瓊瓊

    宋朝親王都在首都。宋朝與別的朝代都不一樣。皇子並不能一定封王,而且這個王位地位不及宰相,且王位事實不能繼承。一般而言,雖然皇子最終必然封王,但並不直接封,而是初封以較低爵位或職位,再遷轉。宋神宗時,諸皇子初除皆節度例,封國公,稍遷郡王,加平章事,至出閣封王時始兼兩鎮,加司空。後成定製。即便皇太子,很長時間內也不封王,而是擔任”開封府尹“(首都市長),然後再進入內閣--封王--即位。第二、親王之後通常不封嗣王。雖然北宋設定了嗣王這一爵位,而且規定親王之子承嫡者封嗣王。而事實上,如同虛設。這是宋代封爵制度又不同於前代之處。前代親王之子有一人承襲親王,除非國除,否則世世相承。宋代的情況則是,皇子封王者,王爵僅止其身,而子孫無問嫡庶,以其中最長一人,封公,其餘子孫不過是承蔭入仕,為環衛官,然後以序遷轉,與異姓貴官蔭子入仕一般,必須歷任年深,排資歷,方特封以王爵(郡王),而其祖、父所受之爵則不予承襲。親王子不封王而只有一人繼承公爵,因而在北宋中期一度出現了“宗姓幾無一王”的局面。因此,宋仁宗為了改變這種局面,在慶曆四年(1044年)七月,第一次下詔封十王之後,十王指的是宋太祖弟趙廷美、宋太祖子趙德昭、趙德芳以及宋太宗的7個兒子。當時,按照十王子封郡王、孫封國公的原則,封了郡王6人、國公3人、郡公1人,仍無嗣王。直到宋神宗時,有感於其父宋英宗以外藩入繼仁宗,將其本生叔父趙宗暉封為嗣濮王並規定世襲。立嗣王例一開,之後以宗室子入繼的宋孝宗、宋理宗沿襲此例,相繼設立了嗣秀王、嗣榮王兩個爵位,加上後來的嗣沂王,整個宋代只有四個嗣王,而且他們又並非普通親王之苗裔,而是皇帝生父或養父的後代。 第三、親王長期序位宰相之下。只有宋太祖在開寶六年(973年),曾下詔規定晉王(即後來的宋太宗)位居宰相之上。僅僅十年之後,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又改為親王序位宰相之下,從此成為有宋一代始終不曾改動的定製。另外,宋朝皇室有默契,即”共富貴“,老皇帝去世沒有太子的時候,幾個主要的王、太后、重臣組成類似”臨時聯合執政“的班子,挑選新皇帝。不在京城的王幾乎就是被排擠出了權力班子,所以所有的王都不會出京,再加上宋朝王很少,所以也不需要出京。事實上康王趙構也在首都開封,一度還被制定為談判代表去談判。後來開封失陷,康王逃了出來,到南方即位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員工不可以隨意跳槽,那麼企業隨便辭退員工是不是也得列入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