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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寶貝媽媽1107

    廢話,你婆家人不滿意才是對的,你父母離婚了,弟弟也是他倆輪流養,你養你覺得婆家人願意嗎?需要多少精力和錢?

  • 2 # 夢瑤臺

    那你為什麼要幫父母養呢??父母都沒死,不管誰養反正輪不到你來養,換了哪個婆家能忍受媳婦把小舅子帶回家裡來養的?

  • 3 # 凡夫亦農

    父母僅僅是離婚,而不是雙雙亡故,所以弟弟根本輪不到你扶養,攤上這樣的破事婆家沒意見才怪,把弟弟還給父母,誰生的誰負責養,不然你的婚姻也會出問題。

  • 4 # 知足常樂127827286

    你父母是離婚又不是去世了,為什麼弟弟要讓你來扶養?離婚等同於離世嗎?離婚了就不用盡為人父母的職責啦?

    這個問題處理起來很簡單,誰的責任誰負,誰的義務誰盡,把你弟弟還給該承擔責任和義務的人,好好過你的日子。

    如果你想要替你父母盡責任,弄不好就要失去你自己的家,哪頭輕哪頭重你自己考慮!

    年輕人有擔當是好事,但那也要分什麼情況下來體現你的擔當,別把不該擔的擔下來,何況還牽扯到你的另一半,這就不是你一個人能有權利做決定的啦。

  • 5 # 上福7

    把弟弟送回父親或者母親那裡去,如果他們不接收,送到當地110或者民政局,說明情況,由他們強制你父母親接受,畢竟這是你父母親的義務。

  • 6 # 民工周老兔

    你父母都在,離婚了不代與小孩子無關,養弟弟是父母的事,你帶個弟弟跟公婆一家過肯定有些不方便,所以還是讓父母帶比較合適,際偶爾帶一兩天婆家人不會說什麼的。

  • 7 # 文心筆墨

    父母離婚,你弟弟還是他們的孩子,他們有責任撫養他長大。父母把弟弟扔給你,你為什麼要接這個燙手山芋呢?

    所以,不能全怪父母,你自身也有問題。你把弟弟帶進婆家撫養,無論哪個婆家,都難以接受的。

    我相信你其實心裡很清楚,如果你弟弟一直在你這裡生活,會直接影響到你的婚姻生活。

    父母已經離婚了,還把弟弟扔給你,生活過的一地雞毛,他們這個時候,哪還想到女兒兒子啊?

    所以,不要拖拉,趕緊找父母談一下,讓他們婚離了,但是兒子的撫養問題處理好,馬上接走兒子。

    如果他們雙方推諉,那麼你可以把家族裡的舅舅或者叔叔請到場,讓他們幫忙解決這個事情。

    反正父母只是離婚,他們在世,怎麼也不該輪到你做姐姐的來撫養。

  • 8 # 梅的可達鴨回來了

    有一句話說的好,誰的兒女誰心疼,要是你的弟弟確實是你的父母的親生骨肉,那麼輪不到你這個姐姐來養,不管弟弟多少歲,只要你的父母未雙亡,弟弟未滿十八週歲,那麼你的父母都應該養他,哪怕已經離婚了也要負責任,而不是丟給你這個姐姐,所以請讓父母做到責任,把他養大,而不是丟垃圾一樣扔給你!

    首先,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父母離異一樣有撫養義務,也就是說,雖然你的父母離婚了,但是他們還是要去撫養你弟弟的,不管是哪一方在養弟弟,對方都應該出撫養費,直到他年滿十八週歲為止,而未履行撫養義務的,可以上訴法院,要求給撫養費,一般離婚官司裡面,一方會撫養小孩,而另一方給撫養費,並且享有探視權這些,但是現在的情況是,你的父母離婚,兩個人都不要他!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的,因為基本上沒有哪個人會是父母都不要的!所以不得不說你的父母真的太噁心了,更不要提把他丟給你!明知道你已經結婚嫁人了,還要讓你有這些糟心事情!

    而我可以解釋一下婆家對你有不滿的原因,其實道理很簡單,你的弟弟就應該你的父母去養,你這個姐姐不欠他什麼,輪不到你去養,而且請注意,你的父母可是健在!法律規定,除了父母雙亡的,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無法賺錢的,才可以讓你這個姐姐去養,而父母把小孩丟給你,自己跑去逍遙,算幾個意思?再說了,養小孩本來就燒錢,能不能有這個經濟條件都是問題,更不要提讓你的婆家把這個小孩當作一家人去養,連你這個當兒媳婦的,都不一定被婆家人接受,更不要提你這個弟弟了!

    所以我勸你,應該讓父母盡到撫養義務,而不是隻顧自己逍遙!

  • 9 # 辰昕媽媽

    婆家不滿是很正常的,關鍵在你父母,你父母健在,弟弟如果未成年的話父母應該年紀也不大,該是他們的責任,就應該讓他們負。你應該和你父母溝通。

  • 10 # 鍾華姐

    弟弟又不是你生的。你領這責任幹嗎?父母是離婚不是亡故。誰生誰養。把弟弟交還你父母。自已顧好自已。不要收父母連累。你說你婆家有意見,那是正常的。小家庭不容易。就說你父母太不負責。光顧自已。不替你想一下 。你也有家庭。將來也有自己孩子要養。帶孩子就不上班。一家壓力都在你老公身上。自已的孩子是沒辦法。為了下一代怎樣辛苦都是無辦法,但你弟弟就不同。你弟弟也有父母,父囡健在。應自己擔起責負,要是父母己亡故。你是姐姐也是弟弟最親的親人。不管多難都應該把弟弟撫養大。但父母在。就不光你事。把弟弟交還你父母。過好自已家庭才關鍵。事要分清。該我們負責的,不管怎樣都要負責,不該負責的,我們可以不管。

  • 11 # 書中有遠方

    你讓你弟弟擔水劈柴下地幹活,故意弄出受虐帶的樣(可以敘述別留照片,免得父母賴你),然後你告訴你媽婆家人要求的,對著電話讓弟弟裝可憐哭喊。你再警告你父母犯了遺棄子女罪。

  • 12 # 隱上君子

    父母離婚,如果你弟弟未成人,你父母都必須承擔起法律賦於他們的撫養義務,而你沒有這個義務,你婆家更沒有這個義務,你父母沒有責任和擔當,他們應該做的事,卻甩給你,這叫無情無義,他們不是愛你和弟弟,愛的是他們自私的自己。所以,你不能助長父母推御責任,把你弟弟還給父母,主於弟弟到給誰就跟誰,而你可以關注不可以大包大攬替他們錯誤買單,這樣對你和婆家不公平,也是一種不尊重與傷害,婆家不欠你弟的,更不欠你父母的。

  • 13 # 中國我愛你61189

    一開始不幫他們養!自己生的自己養!首先照顧好弟弟,再去找你爸爸媽媽,讓他們養,男人自己的孩子能不要嗎?不行就有法律程式

  • 14 # 我家小菜園

    首先,你就沒搞清楚自己的角色,你要知道那只是你的弟弟而不是你的兒子,你父母雖然離婚了,但是他們不能推卸扶養自己兒子的責任,你為人妻為人媳把自己的弟弟帶回婆家扶養算咋回事?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婆婆公公離婚,你丈夫把他弟弟帶回來扶養,你能高興嗎?繼續下去,只會落得個和婆家關係鬧僵,夫妻離心,毀掉自己幸福的結局。

  • 15 # 春韻劉姥姥

    朋友,很同情你,還有這麼不負責任的父母!

    父母離婚 ,離婚也應該承擔撫養未成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弟弟應該是你父母撫養!

    你是不是沒有徵求丈夫和婆家人對弟弟撫養這個問題的意見。你自作主張把弟弟帶回家!

    正常人家父母雙亡以後,出嫁姐姐大多數都會撫養弟弟。丈夫和婆家人都有憐憫之心!

    你父母沒有死亡,你弟弟不是遺孤!

    說一句不好聽的話,你父母離婚,婆家也看不起你們這家人。丈夫和婆家人不歧視你就不錯了!

    你是婆婆家的兒媳婦。你丈夫和婆婆家沒有人嫌棄你,你應該有感恩的心,感激丈夫和婆家人!

    父母離婚,父母把把弟弟扔給你。你不應該接這塊燙手的山芋。當時可能是你感情做事了!

    不知道你弟弟現在幾歲,青春期的男孩子一般的脾氣性格都有點讓人難以琢磨。你能管好你弟弟嗎?這個年齡段的男孩子需要更多的愛!

    父母離婚,弟弟扔給我,婆家諸多不滿,繼續這樣我該怎麼辦?

    你應該主動和丈夫溝通,看看能不能讓婆家人接受你弟弟。你丈夫能站在你的隊伍裡,你婆家人會默默接受你弟弟這個現實問題。

    如果你丈夫因為弟弟不能和你一路同行,把弟弟送回父母那裡,給爸爸或者給媽媽吧!

    你不能和丈夫和婆家人賭氣,你應該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你千萬不要走父母離婚這條路!

    2021.2.26.

  • 16 # 煙花燙

    把弟弟送給還給取得撫養權的父母其中一方。

    父母離婚,弟弟的撫養權,歸父親或者母親,他們沒理由扔給你,你也不該接手。

    婆家對你父母把弟弟扔給你諸多不滿,是人之常情,你老公想必也不大會對這個小舅子“欣然接受”。

    畢竟你也有或者將有自己的孩子,你也有自己的生活。在父母有撫養能力的前提下,他們不能因為離婚就“推脫責任”,把兒子扔給自己的女兒,不管女兒為難與否。

    繼續這樣你該怎麼辦?

    直接跟父母談判,開家庭會議,問清楚離婚判決結果:弟弟的撫養權歸誰?然後督促父母履行職責,讓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把弟弟領走。

    如果父母中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不肯履行撫養弟弟的職責,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至於另一方是否有按約定付撫養費,則由父母雙方去掰扯,這事兒不歸你解決。

    作為姐姐,心疼弟弟應該的,幫父母照顧弟弟也在所不辭,但全權接手需要撫養的未成年弟弟,對父母“甩鍋”行為照單全收,則是需要慎重考慮的。

    希望你能妥善解決這件事。也希望你缺乏責任心的父母,能幡然醒悟,對弟弟盡到應有的撫養責任。

  • 17 # 想想hao

    先問問他們養不養。不養,將你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法官讓他們進撫養義務。否則,將來弟弟感恩還好。不感恩你哭都沒地方哭。人家有父母用著你呀。對你也不會感恩。

  • 18 # 武漢婚姻律師劉琬琳

    參考一下去年九月份的一個案子吧。(當然這起案子據說是為普法,在網上找的素材,真實性待定)

    簡要案情:22歲貧困女大學生麗麗,憑藉自己刻苦學習贏來的獎學金和助學金完成了大學學業,然而沒想到剛畢業的她就被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原因是她拒絕扶養兩歲的弟弟。麗麗的父母在她20歲的時候要了二胎,但由於兩口子靠低保生活經濟拮据,便希望自己的大女兒可以扶養弟弟,由於麗麗對此強烈反對,他們就將她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大女兒作為姐姐要扶養弟弟。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兄弟姐妹間的扶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對於姐姐扶養弟弟這件事,於法,其實合法,於情於理呢?難說

  • 19 # 伊卡白白

    很同情你,遇到這樣不負責任的父母,你的壓力可想而知。

    找父母談談吧,畢竟在婆家不支援的情況下,由姐姐承擔弟弟的撫養於法於情都不應該,讓父母一起拿出方案,如果弟弟未成年,那就看當中離婚時怎麼約定的或法院怎麼判的。為了弟弟,你也得勇敢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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