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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道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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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若花解語
概述一下整個事件:楊某工作期間因堆放磚塊倒塌致傷,事發後工地負責人已經積極送楊某就醫,並先後支付醫療費用九萬餘元。因楊某索賠數額巨大,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事發當天,楊某夫婦及多名親戚又來商量索賠的事,楊某的妻子王某爬上塔吊威脅不給錢就要跳。在警方的說和下,王某說拿來20萬她就下來,等工地負責人拿來20萬,她又臨時變卦坐地起價,要50萬。最後在警方和其親戚的勸說下,她才下來。
就新聞內容來看,女子抱著一種我弱我有理的心態要求別人必須滿足她的要求,撒潑式索賠的行為非常要不得。首先,在楊某受傷後,工地負責人主動送醫並支付了九萬元的醫療費,並沒有推諉責任,不管不顧,盡到了應盡的責任。在事後的商量賠償中,也是因為楊某要求數額巨大未達成協議的。商量不一致,可以走法律途徑啊, 事發當天夫妻又帶多名親戚,顯然也是來鬧事的。
而且在女子在塔吊上要求的那20萬,應該就是她的心理價位,工地負責人應該也是息事寧人的想法答應了,她又臨時變卦坐地起價要50萬,這個行為就有些耍無賴了。
以前在工廠上班的時候,也見過這種耍無賴索賠的事。一個安裝隊的小夥子在外地安裝,閒暇時到河裡游泳淹死了。他家人僱了二十多個人,在公司院子裡拿著花圈、燒紙的火盆。有幾個人在分管銷售安裝副總辦公室跪著嚎,副總一站起來,就抱住他大腿不讓他走。
這種行為,也是哀其不幸,怒其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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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圓歷史
看到這個問題越發的讓人深省,不為別的,只為能夠在茫茫人海中博得你關注的眼神,女子爬塔吊何嘗不是這樣呢?
試想本就深居底層,默默無聞,而突發此事讓本就貧困交加的家庭再雪上加霜,無可奈何之際,矛盾一下子就被激化開來,矛頭自然也就指向了其丈夫所在的工廠。
再細看,女子難道就不知道她這樣做工廠也不可能賠她50萬麼?我覺得她心裡是清楚的,但他卻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為什麼呢?因為不甘心,為什麼我要選擇沉默,為什麼我不吶喊出這個社會給我帶來的心理陰影?
從古至今,深處底層的總是很難發表自己的心聲,儘管資訊高度發達今天,你卑微的身份想要博得一絲關注也是舉步維艱,使得你被迫做出不理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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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龔說勢
這種事情多,太多了。
農村真有這種說法:耍潑讓女人上,人家沒辦法。這一次就碰到鐵板上了。農村還有一個很不健康的做法:只要有傷亡,一窩蜂親戚朋友甚至當地頭人都出面去單位索賠。這一次的做法本不像是新聞,因為看的太多了。
可憐的女人!可悲的男人!
確實是工傷,賠償數額不能達成一致:2017年7月,楊某工作期間因堆放磚塊倒塌致傷,事發後工地負責人已經積極送楊某就醫,並先後支付醫療費用九萬餘元。因楊某索賠數額巨大,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
搞不到錢就耍潑,對方鬆口馬上加碼:2018年3月15日,楊某夫婦及多名親戚又來商量索賠的事,楊某的妻子王某爬上塔吊威脅不給錢就要跳。在警方的說和下,王某說拿來20萬她就下來,等工地負責人拿來20萬,她又臨時變卦坐地起價,要50萬。
在這裡說那麼多毫無用處的廢話,也沒什麼意思:
第一,工地做的很不好,8個多月都處理不了一單工傷賠償,可以斷定工地絕對不是善茬。
第二,從女子耍潑,到工地妥協,然後馬上加價來看,貪心不足,無法溝通,也談不攏。
第三,像這種工傷賠償的事情,現場看到了當事雙方,也看到了警察救人抓人,那麼協調與溝通機構呢?
一個捨不得出錢,一個是“餓狼傳說”,而其中重要的溝通機構缺位,事情怎麼搞得好?有的機構需要主動介入,以免極端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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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長老聽歌
坦白說女子這種行為有些過分了。丈夫在工地骨折的事情誰也不想發生,碰到這種事,如果對賠償不滿意,可以走法律程式。這種找著機會就狠敲一筆的行為,當屬無賴的敲詐行為了,這就不僅僅是法律問題也是道德問題。最後怎麼樣,還不是被當做擾亂公共秩序給拘留了。
透過這點,可以看出國家法律在宣傳方面還是要加加力度,我們公民也還是要多學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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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幸福人生157126857
謝邀。丈夫打工骨折看病花9萬元,女子爬吊塔索賠50萬被拘,你怎麼看?我認為這個事件本身從受害者一方轉為敲詐者被拘,整個過程的轉變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女子的丈夫在打工的過程中受傷住院治療後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是受害者一方,但在協商賠償的時候女子採用爬上吊塔尋死而很快得到了應有的賠償,而在發現賠償因此而容易又產生了再繼續多要點錢,卻不知道這種行為己經觸犯了法律,從一受害者變為敲詐者最後被拘。究其行為主要是不懂法,在金錢面前容易失去自我,不好再評價了。歸根結底生活不易,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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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傲公子
出現工傷因為賠償不一致而導致的惡性事件屢見報端。我們支援透過合法途徑索賠,但是透過這種極端的方式,以自己的生命威脅工地索賠的行為是堅決反對的,這種行為不僅造成了極差的社會影響,影響了社會治安,更是對自己生命不負責任的表現。
將女子拘留十日,是依法依規的正確做法。讓我們來看看事情的經過:‘’3.15日上午,楊某和妻子王某以及多名親屬因工傷到工地索賠。協商無果後,12點王某爬到了工地塔吊頂部揚言跳下,工地方立即報警。
經過警方2個多小時的勸說,王某要求工地施工方賠償20萬就下來,但是當施工方從銀行取來20萬後,王某卻坐地起價,要50萬。經過警方長達5個小時的勸說,以及向王某家屬講解法律法規,說明王某已經觸犯法律,王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在民警以及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安全落地。現王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拘留10日。‘’
其實在楊某在受傷後,施工方已經墊付了所有的9萬元醫藥費。工地方也答應賠償20萬,但王某卻坐地起價更改要求至50萬,這明顯有敲詐勒索的嫌疑。已經觸犯了法律。
即使要索賠,也要透過合法的途徑。如果真的因為對方不配合進行賠償,完全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調解或者走法律程式,現在走這些程式已經相當方便了。對於那些老賴式的公司,法院會對他們做出嚴厲的處罰。老賴行為也是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的物件。但是對於王某這種目無法紀,動不動就以自己生命相威脅,要求賠償還要再敲詐一番的行為,也要堅決進行打擊。
決不能讓這種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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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種地的秀才
看了題目心裡挺氣憤,以為又是工地耍橫被逼無奈,去了解了一下好像不是那麼回事:3月15楊某某及妻子和多名親屬來到馬家灣農科所寶塔區實驗小學一工地就工傷索賠一事進行協商,協商無果楊某某妻子竟爬上工地的塔吊揚言不給錢就跳下去,施工方立即報警。民警迅速來到現場並找工地負責人瞭解是發情況,經瞭解楊某某去年十月份工作期間腳踝處骨折,事發後工地負責人將其送往醫院並先後支付9萬餘元醫療費用,事後雙方因索賠數額相差太大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民警對楊某某妻子王某某進行兩個多小時的勸說,王某某要求工地方拿20萬過來就下去,可對方把錢拿來后王某某又加價到50萬。民警不斷向其親屬及楊某某說其行為已觸犯法律法規,要求勸王某某快下來,經過長達五個多小時的勸說,王某某終於在在民警及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安全從塔吊上下來。目前王某某因擾亂公共秩序罪被拘留10日。在我看來楊某某及妻子的行為根本不是想索賠而是趁機敲詐勒索,拘留十日都少了,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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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卯酉鄉音
丈夫工地腿摔壞, 老闆已花九萬塊 。妻嫌賠償不到位, 這種紛爭也常態。
有理說理好好講, 一言不合爬高臺。 警察好言來相勸, 得寸進尺耍無賴。
坐地起價五十萬, 敲榨帽子頭上戴。 擾亂秩序壞規矩, 行拘十日悔不該。
切記要求須合理 ,合法索賠記在懷。 人間自有公理在 相信法律公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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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仰望星空獨享自在
妻子的做法確實不對,如果對賠償金額不滿可以先和工地負責部門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無論如何不能做這麼危險的事。你丈夫傷病在床你萬一有個不測家庭就散了。
因丈夫在工地受傷,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3月15日下午,延安一女子爬上塔吊,威脅施工方支付鉅額賠償金,後經民警耐心勸說才下來。目前,該女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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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索賠但絕不支援敲詐,別以弱勢群體名義行無賴之事!
事件概述2017年7月,在延安市馬家灣農科所寶塔區實驗小學工地,有一楊姓工人在工作期間因堆放磚塊倒塌,致其腳踝處骨折,事發後工地負責人將其送醫治療,並先後支付醫療費用9萬餘元。事後雙方就賠償事宜多次進行協商,但因楊某某索要賠償數額巨大,致使協商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3月15日,楊某與其妻王某再次來到工地協商賠償事宜,後再次協商無果,大概中午12點左右,王某爬到工地塔吊頂部揚言如果再不賠償,她將從塔吊頂部跳下,見此狀況工地只能報警。
後經過民警長達兩個小時左右的勸解,與施工方達成20萬的賠償事宜,施工方立即從銀行取款20萬,準備支付給王某某,然而王某某見施工方如此爽快,便將索要的賠償金額提高到50萬。
警方由於王某某惡意變更訴求,民警跟王某某的親屬耐心講解法律法規,並告知他們王某某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最後在王某某的親人的協助之下,透過五個小時的耐心勸解,王某某終於爬下塔吊。
目前,王某某因其違法行為造成多人圍觀,致使工地現場長時間無法正常施工,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公共秩序,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已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楊某受傷確屬工傷,賠償應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楊某目前已花費治療費9萬多,施工單位已全額墊付了醫藥費,因此可見單位也是承認是工傷事故,同時也體現出了賠償的意願。
工傷賠償的依據就是工傷保險條例,可依據條例逐項計算相關賠償,此權利受法律保護。
王某行為不可取:別把合法索賠變成敲詐用自己的生命來維權!是單位真的不願意賠了,還是楊某他們獅子開大口?在新聞當中沒有明確說明,但是不管怎麼樣,在施工方滿足了王某某20萬的初次要求之後,王某某居然擅自改變金額,要求提供50萬的賠償,這樣隨意變更索賠數字就說明了有敲詐的嫌疑。
雖然支援合情錢合法合理的索賠,但我不支援使用無賴的方式來進行索賠。你可以爬上塔吊,也可以威脅,但是起碼你所要的賠償金額計算必須是有法律依據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你想要賠多少就想要賠多少,這就是一種無賴的行為,也不是一個負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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