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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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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聊法人
李彥宏被潑水事件嫌疑人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這個還能怎麼看?我覺得處罰得當,並且
李彥宏的表現得體,體現了一個知名公司的形象。
對於這種在公共場所不尊重人的行為,當然應當加以譴責。雖說近階段,有人對百度頗有怨言,但一個公司的行為,難道就是李彥宏個人的行為嗎?對一個公司的產品頗有不滿,難道就能怪罪到李彥宏身上嗎?這個顯然太過偏激。
估計這麼處理,又會有很多人替被處罰者打抱不平。
替仇富者發聲。
這些人的意思是人家有錢有勢怎麼啦?
人家公司大怎麼啦?
好像這個潑水者是個英雄,其潑水是個正當行為、是個應當支援的、理解的、包容的行為。
真的啊,為這種想法,為這種思緒,感到羞愧,感到難過。
你能不能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被潑水,你會怎麼想、你會怎麼做、你會希望潑水者因為潑水有個什麼後果?
這樣,你極可能得出之前不一樣的結論!
你不要說是李彥宏,你就是普通人,你憑什麼潑人家水呢?
你就是在普通的場合,當面潑水,人家也會說你這個人是神經病,要不得。
何況,是在那樣隆重的大會,是對那樣世界知名的李彥宏,你這麼做違法違規違紀,違反道德。而且丟了整個華人的臉。
李彥宏是什麼人?是百度的掌門人。
百度是什麼公司?是全世界知名的網際網路公司。
這樣的事,立馬讓全世界都知道。
不錯,在美國,是有人往特朗普扔鞋子。
但那是人家的國度,我們不能只看到扔鞋的這一件事,你對人家美國的整個的法律體系瞭解嗎?人家的行政執法體系瞭解嗎?人家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瞭解嗎?人家總統的執政環境瞭解嗎?人家扔鞋子的具體情境瞭解嗎?
據外媒1月31日報道,當地時間2018年1月30日晚,美國總統特朗普在國會聯席會議發表入主白宮以來首次國情諮文,對他不滿的美華人在收看電視直播之前,紛紛準備好了鞋子,一邊看一邊扔,對著電視直播畫面扔鞋,如果是與特朗普面對面直接扔鞋,那麼講臺上的鞋子肯定已經堆成山了。
2008年12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小布什突訪伊拉克,與伊時任總理馬利基舉行聯合記者會。當時,已經身為巴格達迪亞電視臺記者部主任的扎伊迪突然從座位上竄起,脫下一隻鞋,扔向小布什,喊道:“這是伊拉克人給你的告別之吻!”他隨即向小布什扔出另一隻鞋:“這是為了給那些寡婦、孤兒和所有在伊拉克被殺害的人報仇!”
2009年3月,扎伊迪因攻擊外國首腦在伊拉克被判入獄3年,刑期後來被縮減至1年。在實際入獄的9個月中,他稱自己經歷了許多折磨。
2009年2月4日以色列駐瑞典大使達加恩在斯德哥爾摩大學參加一個有關以色列下屆選舉以及中東情況的研討會,會場上有人扔鞋;
2009年4月26日,印度總理曼莫漢·辛格在印度南部的艾哈邁達巴德參加競選大會並發表演講時也被一青年扔鞋。
在國外,當面扔鞋的,基本都受了處罰。
在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因擾亂體育比賽秩序被處以拘留處罰的,可以同時責令其十二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違反規定進入體育場館的,強行帶離現場。”對照一下,對給李彥宏潑水的人的處罰,完全符合法律規定,而且,是偏低的。
對於給李彥宏潑水這樣的行為,必須依法處置。
否則,此舉成風,以後名人們還不要出鏡?
大公司還要不要舉行推介活動?
群眾文化活動、體育活動還要不要進行?
如果你對誰不滿了,或者雖然沒有對別人不滿而是想自己成網紅就去給別人潑水之類,那社會秩序混亂不就是必然的了?
所以,這樣的行為必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