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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65424935672

    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是不一樣的。

    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區別:

    通俗理解: 承兌實際上是承諾付款,只有承兌人承諾付款後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問題,所以,提示承兌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拿著票去找付款人,問他票據到期後會不會給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兌,那麼持票人就等著到期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絕承諾到期付款,就是拒絕承兌,那麼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開具拒絕證明,然後拿著拒絕證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權;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據到期後拿著票據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提示承兌期限:

    1、見票即付的票據(銀行匯票、本票、支票)無需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3、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提示付款期限:

    1、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後定期付款、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個月內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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