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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持槍藏毒案4日完成最後一次出庭,法官宣佈周立波四項控罪且被撤銷,但保留第五項控罪,即開車時使用手機。檢察官表示,她決定就撤銷的四項控制不上訴。周立波就“開車時使用手機”認罪,法官宣判他將支付150美元的處罰金。周立波表示他不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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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川異域同舟共濟

    不可否認,程序正義是美國司法中重要的一環。檢方和警方都不能為了取證違反程式。但是如果是普通人,你請不起好律師,也沒有這個時間和精力去打官司。所以你說法律為富人所用,是,也不是。

  • 2 # 走向深藍呵呵

    你好!

    這裡涉及到程序正義!

    在周立波非法持有毒品一案中:

    1.警方在搜查周立波汽車裡的物品時,沒有依法先行取得搜查令,所以警察搜查周立波的行為違法。

    2.根據美國法律,非法蒐集的證據,法官將不予採納。雖然警察在周立波的車內蒐集到毒品,但由於警察的搜查行為違法,所以法官不能採納周立波車內持有毒品這一證據。

    3.由於沒有證明周立波持有毒品的合法證據,檢查官起訴周立波非法持有毒品罪無法成立。所以,檢察官只能控告周立波開車打手機,然而這開車打手機只是比較輕的違反行為。

    4.從周立波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美國司法非常重視程序正義。美國法律把非法證據的所獲得的證據稱為“毒樹之果”,也就是如果蒐集證據程式違法,那麼證據也是不可信的。

    5.但由於司法堅守程序正義,警方的執法如果沒有嚴格依法開展,很容易被律師找到漏洞,警方的證據就會容易被視為非法證據。一些應當被追責的犯罪人得以逃脫法律的制裁。例如,美國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

    6.一般來說,只要堅持程序正義,大部分的案件都可以獲得體正義。程序正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可以避免司法機關濫用權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有效的避免冤假錯案。

    7.我們國家在避免冤假錯案上,可以借鑑美國的程序正義制度。因為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國家司法機關濫權的傷害。

  • 3 # 王瑞恩

    在周立波所受到的五項指控中,四項和毒品與槍支有關的指控都沒有成立,最終周立波只是因為開車打手機而被罰了150美金。

    之所以有這個結果,主要是因為警察搜查周立波車輛的取證行為合法性受到有力質疑,檢方認識到自己的立場站不住腳,選擇撤訴。

    在美國法律中,警方要進行搜查,有三種主要可能性:

    1. 持有法院或者其他法律授權機構所簽發的搜查令;

    2. 具有認為正在發生犯罪行為的“合理依據”(probable cause);

    3. 得到被搜查者的同意。

    在本案中,第一點首先沒有得到滿足,警察臨時起意在路上攔下了周立波所駕駛的車輛,並沒有向法院申請搜查令。

    第二點也存在問題。的確有證據表明,當時周立波駕車走蛇形,存在交通違章。但並沒有“合理依據”認為他涉嫌攜帶毒品或者非法持槍。因此,哪怕警察有理由停下他的車開罰單,也並不能再深入一步,以存在交通違章為由繼續搜查車輛。

    至於第三點,周立波的律師團隊一口咬定周立波不會英語,聽不懂警察說了什麼,也沒法真正表達出自己的意願。因此,哪怕警方聲稱自己的搜查行為得到周立波同意,周的律師團隊也能予以駁斥。

    綜合來看,本案結果是美國程序正義的體現,哪怕“人贓並獲”,只要程式出了瑕疵,證據也不能得到採納。更何況,美國刑事案件的定罪標準是“排除一切合理懷疑”。本案中,裝有毒品的袋子上並沒有周立波的指紋,周立波想提出合理懷疑有很大的操作餘地,甚至可以質疑警方是不是栽贓陷害。

    搜查程式不合法,證據又存在疑點,本案的結果可以說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

  • 4 # 幸福地帶2

    美國的國家法律是怎麼樣的?我們大多數人都不知道。但是,能夠成功的全身而退,這已經是萬幸了。也就是你波波這樣的主,換了到人,恐怕就無回天之力了。所以,我們不能夠給波波的成功看著是個例子去理解。

    如果周立波沒有自己的經濟實力作後盾,沒有那麼優秀的律師團隊,以及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而換成普通人,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即使美國的法律法規有漏洞,而這樣的漏洞也是給有錢的主兒留下來的,絕對不是給普通人留下來的。

    我本人是波波的忠實粉絲,但對於他的人品持保留態度。他有自己齷齪的一面,同時也有自己閃光的一面。而我只選擇他閃光的一面去喜歡他,而不是全面的喜歡他。希望他能夠有更多的表演,能夠改變自己的不足,早日成為一個較為優秀的人物。

  • 5 # 文筆緣

    如何看待周立波的所有指控都被取銷,只做輕微交通罰款?

    法官宣佈周立波四項控罪被撤銷,但保留第五項指控罪,即就是開車時使用手機。

    檢察官表示:她決定就撤銷的四項指控制不上訴。

    周立波就“開車時使用手機認罪,法官宣判他將支付150美元的處罰金,周立波表示他也再不上訴”。

    周立波先生,因涉嫌持搶藏毒案,在美用折一年多,但周立波始終末承認自己所犯下罪,美警方無證可取實,按照美國法律的相關程式,超過拘留時間,警方提供指控將會無效,自動而消失。

    警方指控第五項罪名,是開車時用手機,況且周立波先生也承認錯誤。這對美警察和周立波先生來說,都是一種大好事,警方以違章交通可得到150美元的罰金利益,沒有空手而得,對周立波先生來說,交通違章查詢犯了違章,罰金是無所謂據,是屬於大意之誤,罰金是正常之事,在美涉嫌持搶藏毒是錯誤的指控,冤枉了自己,愧心無問,正義終於是會清白沒事的。

    我們說,對周立波先生做交通違章輕微處罰處理,也是一件好事。希望華人平安無事,早日回國。

  • 6 # 手機使用者6926688657

    噴子心很不爽,恨美,恨波,望美關波一生,但美不關波,只有更恨美,噴子們當你有一點錢時,就會說波幸福,美公正,一切都是恨自己不能到美做一點犯法!!!

  • 7 # 法律知道

    美國檢方撤銷涉毒、涉槍指控的前提是警方的搜查的證據因程式嚴重違法而被排除,由於指控的證據不足,檢方撤訴是合理的,本案律師充分利用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同時法院也裁定警方搜查的槍和毒品是非法證據,因此檢方在證據不足的前提下,選擇撤訴也是情理之中。

    周某是否真的非法持有槍支、毒品,從目前現有合法的證據來看,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司法審判是以合法證據認定的法律事實,並非事情真相本身,也有可能會有不一致的情況。因此打官司本質上就是雙方證據的較量,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認定周某犯罪事實,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法院只能依法判決被告人無罪。

    美國法律對於警方的搜查程式要求非常嚴格,非法證據排除制度也較為完善,周某獲得無罪判決本身也得益於美國的司法制度。本案當中美國警方基於周某交通違規行為而攔截車輛的行為合法,但是對於搜查車輛的行為由於沒有搜查令,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經過周某的合法授權,因此對於警方違法搜查行為必然違反了美國的法律法規,由於搜查程式違法,因搜查所取得證據必然會被法院排除適用。

    最後,周某被判無罪僅僅是個案,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周某一樣幸運,因為尋求正義的成本總是高昂的,一般人耗不起,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 8 # 幸福院線

    周立波為什麼會贏?

    是因為美國程序正義的法律嗎?不是!

    是因為周立波的律師武功高強,一招制敵嗎?也不是!

    時間是6月4日,周立波“涉毒涉槍案”最終宣判,周立波承認開車打手機,因此他因交通違章被罰款150美元,其他所有的指控都不成立。最終,檢方選擇撤訴,法官判周立波無罪。

     

      周立波強調:“就這件事,我現身說法,才只是剛剛開始,可能會分10期在某個媒體釋出,可以拍一個小紀錄片了。”之後周立波又表示自己的律師費並不昂貴,非常合理,二輪三輪的律師的律師費是任何工薪階層都可以負擔的。而且就當是是否賣房子支付律師費,胡潔也表示否定,因為當時天天有狗仔躲在他們家門後,導致他們沒有辦法正常工作,正常生活,他們有孩子,所以只能搬出去,而且他們終究要回到中國,要房子也沒有什麼用。本來想送的,沒有人敢要。還有不良律師落井下石,把他們的事情都曝光出去,非常沒有道德。周立波說:“接下來我會把和這件事有關的史上最卑鄙的中國律師慢慢和大家說,引以為戒。我心情很沉重,最後判決下來沒有事情,是張交通罰單,但這一年多,對波波,對波波的太太,對波波的女兒,對波波的家庭,對喜愛波波的人公平嗎?難道就說一句sorry,不是這樣的,所有今天該向我低頭的人,你們一個都沒有看到。正如大家所關心的,既然槍和毒和周立波沒有關係,那和誰有關係?慢慢聽我說。”

      

  • 9 # 向日葵

    這樣的判罰顯然不合理,美國的法律法規,就是小兒辦家家,我們的法律法規,建立在社會主義制度上的,有別於資本主義法律法規,我們是以人為本。

  • 10 # 小武103903796

    我覺得非常合理,表面看是美國警方搜車的程式不會法,證據不能被採納,實際上即便是程式合法,槍和毒品上都沒有周立波老師的指紋,就已經能證明槍和毒品與周立波老師無關了。

  • 11 # 雲淡舷窗外

    這充分說明,無論是媒體審判,還是微博量刑,或者是網路宣判,都是扯,最後還是要司法機關作出裁決。

    遺憾的是,網路輿論並沒有影響到司法,雖然我們都知道周立波是在一輛有毒品和槍械的車上被當場查獲,雖然我們也清楚周立波有被曝有吸毒史,雖然我們不知道周立波和車上的另外一人為什麼會在深夜被美國警方查獲,但是,法院就是根據美國警方一個執法程式上的瑕疵,判了周無罪。

    這要在中國,周已經被鍵盤俠們槍斃無數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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