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情途官路

    我會成全。既然對方不愛你,你又何必勉強、糾纏呢?放手也一種愛啊!

    我記得一位朋友,他和她的同事談了一年多的戀愛,開始還是挺恩愛的,過了熱戀期,他們在不斷爭吵中感情越來越淡化,矛盾不斷地加劇,最終他女朋友提出分手。我朋友因此非常痛苦,經常一個人喝悶酒,偶爾還偷偷地哭泣,他放不下自己的女朋友,使勁渾身解數也沒有挽回這份感情,還打了女朋友的新歡。最終成了仇人。一對情人成怨偶,即使有愛也放手。

    所以,不愛了,就放手吧,放開別人,也是放了自己。學會淡忘,學會用另一種方式愛你曾經相愛的人吧!

  • 2 # 加肥的快樂星貓

    絕不糾纏,誰放棄我我就放棄誰。如果愛哪捨得放棄?先放棄的人必定不愛,人生那麼多路要走,為什麼要守著放棄自己的人不死心?

  • 3 # 放飝的自由

    肯定是成全,愛她不一定非得得到她,你不能給她幸福,放手就是一種得到。她生活得好,也是一種愛她的表現,時間會帶走一切

  • 4 # 使用者110545946

    很肯定的回答:不會糾纏,選擇成全。

    如果自己的愛的人不愛自己了,如若再糾纏,苦的是自己。你想想看,自己每天跟著一個心不在自己身上的人一起生活,他可以對你充耳不聞,對你視若無睹。你為他做的一切,他都覺得無所謂,他可以接受也可以無視。一個人這樣,相當於折磨你,而你也相當於折磨自己,那又何必呢?

    成全了一個不愛你的,何嘗不是對自己另外一種成全?你給他自由,他也給了自由。興許有那麼一段時間,你會很難過。但是,請相信,時間可以治癒你,也會把你帶向那個對的人面前。

    所以,選擇成全,不再糾纏,也是對自己一種成全。

  • 5 # 夢想成真58394497

    如果是我面對這樣的選擇,我一定會選擇成全,而不會去糾纏。他已經不愛你了,你若不放手只會傷了自己,再說了他不愛你就不會在意你,你還死纏爛打只會讓他看低你。

    一、再糾纏也追不回來。

    作家張愛玲原本是個高傲的才女作家,胡蘭成就是看上了她與眾不同的個性,才使出渾身解數追到了她為妻。然而胡蘭成風流成性,依然在外面拈花惹草,甚至公開和別的女人人同居。張愛玲卻沒有選擇和胡蘭成分手,追著胡蘭成寫保證書,讓他接著愛自己,可是愛情卻不是可以強求來的,他們最終還是離婚了,張愛玲的晚年是痛苦和孤獨的。

    二、成全他人幸福快樂自己

    作家散文詩歌家徐志摩、在他瘋狂地愛上林徽因,絕情地向懷孕的張幼儀、提出離婚的時候,張幼儀忍著心碎和徐志摩辦了離婚手續。她沒有糾纏徐志摩,而是成全了他們。離了婚的張幼儀並沒有自暴自棄,而是學會了經商,於是成了了不起的富翁。而離了婚的徐志摩並沒有追求的林徽因,相反卻追求到了才女陸小曼,而最後落得結果竟是是墜機身亡。

    總之他不愛你了,你就成全他吧,即使留住了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又有什麼用呢!愛情可遇不可求,千萬別為難自己,更不要自己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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