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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年菌

    見義勇為者為救落水兒童致其受傷,落水兒童家屬要求賠償,這簡直是就是太大的笑話,滑天下之大稽。

    要知道見義勇為是有風險的,而且這種風險很大,一旦不小心可能把自己的性命都給搭上。

    兒童落水大人下水搭救,水裡有什麼情況不得而孩子,遇到什麼風險更不得而知。

    人在遇到危險,尤其是落水的時候,會拼命的掙扎,死亡的恐懼會淹沒整個大腦。

    即便是大人遇到這種情況都沒辦法冷靜,小孩子更是如此,所以要想救落水孩子難度根本是無法想象的。

    淺水區域還好,深水區域,比如河塘,蓄水池或者是水庫這種地方。

    水性不好的你敢下去救人,或許運氣好人救上來了,可能你人因為救人用盡力去最終溺亡。

    因此,見義勇為救落水兒童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情,在這個過程中小孩子有任何的損傷都不應該賠償。

    見義勇為是好事,於情於理都不應賠償,如果賠償那就真的沒地方說理去了,整個社會也就亂套。

    年代不同,任何事物也會有所變化,救人承擔搭上性命的風險,現如今還要承擔賠償的風險,無法用語言形容這樣的事情。

    前段時間有個落水兒童被7個農民工合理救上岸來,孩子平安無事,最終專家發話說了。

    說是救人方法不科學,有欠妥當,事後我們感嘆還好人救上來沒事,人好好的專家還說風涼話,如果人真出了什麼意外,指不定還背上什麼罵名和黑鍋。

    所以說,活在這年頭,凡事謹之慎之。

  • 2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很簡單,可以拒絕賠償,他走司法程式,法院怎麼判決,再決定是否賠償,實際上,這行案子,法院基本是不會判決見義勇為的人賠償的,不然,只會傷了見義勇為人的心,導致社會風氣不正或下降,挫傷大家見義勇為的積極性。

    查詢相關報道,目前還沒有見到一起因為見義勇為救落水兒童,導致兒童受傷被賠償的公開報道,這是很欣慰的,說明在這方面,大家有共識,知道如果不是見義勇為的人救命之恩,孩子早就沒了,相比較於沒命了,孩子受傷不算什麼,不過呢,兒童的沒有,大人類似案件卻有。

    前不久,網上熱炒一個老爺子晨練時,遇到一個妙齡女郎跳湖輕生,老爺子施救把女子救起來,因為救援期間,女子亂踢打,導致老爺子碰觸女子胸部,還有就是救起來後,老爺子對女子進行心肺復甦,必然會按壓胸部,隨後趕到現場的女子弟弟覺得救人的老爺子在耍流氓,利用救援對女子進行揩油和猥褻,因此,對老人大打出手,導致老人受傷,這就是典型的好心當做驢肝肺了,不識好歹,雖然家屬最後賠禮道歉和賠償老爺子的醫療費。

    但這個事情,對於好心救落水女子的老爺子,是一個傷害,如此,今後誰還敢去救人呢?特別是救女子,家屬直接也跟上面的家屬一樣,來一個你趁機救人而“非禮”,說你耍流氓,這個罪名可擔當不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不救了。

    所以,如果真遇到這樣的好心救人,導致對方受傷,家屬要賠償,或者不小心碰觸被救異性胸部和身體被打,正常事情。就是傷害見義勇為行為,不可動手。

  • 3 # 葉律師

    冒著生命危險救起落水兒童,這個屬於見義勇為行為。雖然在實施見義勇為過程中導致兒童受傷,家屬要求賠償,這個不僅沒有法律依據,也與社會公序良俗相背離。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四條,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實施見義勇為而造成受助人遭受損害的,見義勇為者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雖然這個立法規定前前後後經過各種爭議,但這樣的規定還是合理。畢竟跟死亡比起來,遭受一點損害又能算得了什麼。我們若是不解決見義勇為者的後顧之憂,有希望其他人見義勇為,那隻能出現想為而不敢為的結果。

    善法推動善治,也希望我們所有人都能夠善良,都能夠懷有感恩之心!

  • 4 # 珞珈社

    見義勇為不小心導致他人受到傷害,而家屬需要見義勇為者賠償,這真是傷透了見義勇為者的心,如果說家屬如此厚顏無恥,無理取鬧,那麼就走法律程式吧,正義永遠都會站在善良的一邊,不可能說救了人反而還被訛詐,這和敲詐又有什麼區別。

    當遇到危險或者說身陷危險之中的時候,作為陌生人,能不顧一切救助,首先就是將自己也置於危險之中,這種行為是非常感人的,也是充滿了滿滿的正能量,應該予以點贊,當被救以後,起碼的感謝一定要有,這是人之常情,畢竟人家是冒著生命危險救了自己活著家人,這種人是非常高尚的人。

    救助身陷危險之中的人,不管成功與否,或者說不管救助過程中是否因為情況緊急而造成了一些傷害,這都是為了救人,作為家屬不應該將這種傷害怪到見義勇為者的頭上,別人沒有義務去救,能去救人,冒著生命危險,這說明這個路人的思想境界是非常高的。

    如果說別人見義勇為,還要賠償,試想一下,那就是對於有見義勇為者的一種寒心,誰還在今後碰到需要救助的人的時候敢去救,相信不管到哪裡,也是說不通的。

    像這種家屬應該予以強烈譴責,這種無理取鬧的要求,不會得到支援,當然,也不能因為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見義勇為需要每個人都去學習,做一個好人,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正義不會被邪惡而壓制,要相信正義的力量。

  • 5 # 無法超越的足跡

    這種事情並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真實發生過很多類似讓人心寒的事情出來,並不是說我們華人沒有正義感,而是一部分華人行為太過噁心和自私,導致了現在許多讓人心寒的事情出來,可以說現在的一些不道德和沒有素質的行為其實就是一些少數老鼠屎導致的結果。

    現在的一些人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別人的愛心之上,不得不說農夫與蛇在現實中上演的非常多,畢竟有一些人為了一些不合理的利益出賣了自己應有的做人底線,當人自私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腦子裡除了自己的利益之外根本不會考慮其他,沒有底線的人其實就是農夫與蛇裡面的蛇。

    曾經有過好心人撿到丟失的貴重東西,連繫到了失主想要讓失主自己過來拿走,這種行為屬於拾金不昧,失主應該感謝才對,一個有道德素質以及最基本做人底線的人都會感謝撿到東西物歸原主的人,但是就是有一些自私自利沒有教養的人把別人的好心當做自己得寸進尺的理由,讓人給她送過去,而且態度非常的囂張跋扈,是人都不會這樣做,但是就是有一些這樣做了。

    還有就是有新聞報道出來家長把小孩鎖在車裡,自己去放縱,導致孩子在車裡面中暑窒息,路人看到這種情況為了救孩子砸開了車窗,但是得到的不是因為救孩子的感謝,得到的是車主要求救人的砸窗者的賠償要求,這種行為讓多少人寒心,什麼樣的人才能做出來這樣的事情。

    還有一些例子女車主開車墜河,情況緊急路人奮不顧身的跳到河裡面砸開車窗把幾個困在車裡面的落水者救出來送到了安全的地方,但是等到的並不是什麼感謝的話,等到的是被救者要求救人的人賠償在救人的時候砸開玻璃的損失,這種人的要求多麼可謂惡,什麼叫狼心狗肺什麼叫忘恩負義,這就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還有一個去年的例子,一箇中年女子去藥店買治療心臟病的藥,在藥店準備購買的時候突然發生疾病暈倒在地,藥店員工在對暈倒的婦女進行急救,救活了該女子,但是卻成為了被告,要求救人者賠償救人過程中造成暈倒者傷害的損失,這種行為大家遇到了還會再久嗎?

    對於本題目說的救落水小孩的過程中導致小孩受到其他傷害,家長要求賠償的這種事情其實並不是不可能,而是完全的可能,畢竟有太多類似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事情了 ,當人性墮落到腦子裡只有自己利益沒有基本的道德底線的時候,基本上這種人什麼樣的缺德事都做做得出來,人性和底線在這種人眼中一文不值,只有利益才是他們的追求,面對這種人你們還會救嗎?

  • 6 # 育學筆談

    這是典型的小人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可以說這個孩子的家屬是典型的道德教育缺失,如果他們的訴求得到相關部門的支援的話,將會給整個社會帶兩不良的道德示範,應該要引起我們的重視。

    可能很多人覺得這種做法不可思議,實際在現實當中不可能會發生。但實際上,這種現象還真的會發生,在我身邊就發生過這種事情。

    在小時候的我們農村地區,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不是很重視,基本上到了夏天,每家每戶的小孩都是散養的,六七歲的小孩下池塘洗澡也是家常便飯。記得那年夏天。有幾個小朋友吃過午飯和我們一起下塘去洗澡,但主要目的是玩水,其中有一個大哥哥年齡大一點,那時候他已經初三了,突然有一個小朋友游到了深水區,直接撲通一下就沉下去了,大哥哥直接拼命的游過去,然後我們就拼命的跑到岸上呼喊大人,當大人們趕過來的時候,兩個人都已經沉入了水底,最後經過一番折騰兩個人才被救上岸,值得慶幸的是兩個人都救活了,可是那個小朋友由於肺部吸水太多,進行了住院治療。最後那個小朋友的家屬居然提出來,讓這個大哥哥家要賠償他們的醫藥費和損失,說是因為大哥哥原因才導致孩子溺水,另外由於施救不當才導致孩子肺部吸水過多住院,最終在當地司法所的調解下進行了一部分賠償,但這件事情在當地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都認為這個小朋友家屬的訴求是不合理的,更是有失道德的,以至於後來大家都議論紛紛,以後看到其他家孩子落水的話,還要不要救呢?

    首先,家長對於孩子受傷索賠的做法本身就不合法。別人救你的孩子是屬於見義勇為,是正義之舉,如果沒有別人的見義勇為,你連生命都失去了,談何身體傷害賠償?這種訴求不管在哪一級都是不會得到支援的。

    其次,稍微有點生活常識的人都知道,人在落水的過程當中,施救是非常危險的,經常會出現在施救的過程當中,施救者也會丟了性命,在施救的過程當中,施救者往往就成了落水者的救命稻草,稍有差池,都會全部沉入水底。可以說,這位救人者完全是冒著巨大的生命危險,在如此高難度的救人過程當中,落水者身體受傷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至少生命保住了,難道還不值得慶幸嗎?這種身體傷害並非施救者主觀行為,而是為了救人需要在不經意間發生的。

    最後,我覺得這種訴求是不會得到法律支援的,也是與社會道德要求標準背道而馳的。自古以來見義勇為都是值得肯定的,倒過來反打一耙的做法如果能夠得到支援的話,將會給全社會帶來不良示範,到最後不敢救人,要不要救人?都會成為阻礙社會風氣淨化的絆腳石。

    所以,我還是認為這種現象不應該得到支援,而且這也永遠都是一種個別現象,不應該也不可能成為社會主流的道德標準。同時我們還要呼籲所有的家庭都要加強對孩子的道德教育,都要和孩子好好的講一講農夫與蛇的故事,不要讓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

  • 7 # 酬兔說事

    在遇到有人落入水中溺水的兒童時,正義感的英雄冒著生命危險將落水狗兒童救起,在救落水兒童過程中致其受傷,家屬要求賠償醫療費用,這一家人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每人一口口水就可以淹死這一家人,別人冒著生命危險將你的孩子救起,是見義勇為的表現,更是挽救了這家孩子沒有溺水身亡,這是大恩大德,是要好好報答見義勇為的英雄的。

    如果溺水的兒童沒有被救起來,那麼落水兒童極有可能溺水身亡,這家人就會失去最親的家人,父母痛失愛子,爺爺媽媽痛失孫子,那麼他們將會永遠活在失去兒子和孫子的痛苦中,還會自責自己為何沒有照顧好孩子,讓孩子落入水中,正是因為社會上有太多有正義感的勇士,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去拯救一個陌生的孩子,在他跳入水中救落水兒童時,就沒有考慮過自己是否會有危險,就只想把孩子救起,避免這家人失去最真愛的孩子。

    在洶湧湍急的河水中,想要救起一個落入水中的兒童是非常困難的,救人的英雄需要消耗非常大的體力才能將落水兒童慢慢的往河岸邊推,託舉兒童所消耗的體力可能讓救人的英雄因為體力消耗而意外身亡,所以在救治的過程中受一點傷是非常正常的,那個時候考慮的是怎麼把兒童救起,被河水中的石頭或者木棍撞傷是不可避免的,只要能夠把孩子救起就可以,見義勇為的英雄把兒童救起了,那麼兒童的家長就應該好好感謝,送錦旗表示感謝,這是挽救了一條生命啊。

    題主所說的,兒童被英雄救起了,卻被兒童的家屬訛詐索要賠償,那麼這一家人心就是黑的,藉著孩子的名義敲詐勒索,都是一群白眼狼,讓救人的英雄寒了心,這樣的家人就應該讓媒體曝光,救人的英雄可以向當地警方報警,讓這家不要臉的人得到法律和道德的懲罰和譴責,以敲詐勒索罪狀告這家人,相信法律會給見義勇為的英雄一個正面的迴應,並頒發見義勇為獎章。

    這麼不要臉的一家人,相信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維護社會的正義秩序。

  • 8 # 醉生一笑說教育

    這是現代版的農夫與蛇,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不僅不知感恩,反而反咬一口,令人可恨。怎麼就不會去想,沒有人救,你的孩子都沒了,你找誰賠去。

    一、這種事情已經不是一起

    有老人救孩子,先進行拍照再救,結果孩子的母親後來知道之後,質疑老人為什麼先拍照,而不趕緊救人,救人上來後,為什麼不直接送去醫院,而要等120來,上電視申訴,要找老人討個說法。

    人家不拍照敢救嗎,救上來之後送去醫院,難道不怕被訛,不怕“不是你撞的,你幹嘛去救”的故事重演,正是這樣的小人多了,寒了善良人的心,所以即便做好事也要預防被訛。人家有錯嗎!自己不看好孩子,反倒質問起人家來了,你自己的孩子,你幹嘛去了,別人有義務救你的孩子嗎?何況還是冒著生命危險,不僅不感激,還談賠償,真是可恥之極!

    二、英雄不應流淚又流血

    人心都是肉長的,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事,但是別忘了,監護好孩子是你的責任,自己失職,還要怪別人就說不過去了。

    即便是會水的人,救人都是要冒著生命危險的,有的救人連自己都給搭進去了,怎麼不見被救的家庭去積極補償人家。

    我記得有媒體曾經報道,一個大學生假期去女朋友家玩,有兩小孩落水,大學生去救,孩子是得救了,但是自己卻失去了生命。而被救孩子的母親悄悄帶著孩子走了,令人心寒。後來迫於輿論壓力出來,卻反咬是大學生推孩子下水的,最後證實說謊了。這波操作,簡直不是人乾的事情。大學生救人不僅失去了生命,還要被潑髒水,這樣讓英雄流淚又流血的事情,有點人性的人會幹嗎?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偏偏就有這樣恬不知恥的人。

    想賠償,可以,去法院起訴吧!如果法院支援賠償,是不是又會讓南京彭宇案的例子再現,以後誰還去救人,人心的冷漠,是因為實在付不起做好人的代價。

    結語:與其怨天尤人談賠償找罵,不如好好反思一下為人父母應盡的職責,或者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意識教育,亦或是讓孩子學習點求生技能,避免悲劇重演。有些人一旦有事,從來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先想著找一個背家,想著的就是賠償。我想說,你咋不去告老天沒有給太平洋加個蓋子,也沒給長江加個護欄,更沒有給黃河砌道圍牆呢!真是不可理喻!

  • 9 # 元芳有看法

    大家好,我來自南京。

    我感覺應該要求賠償,必須賠償,從我們這裡的判斷思維來分析,我甚至懷疑這個孩子是被你推下水的,因為不是你推下去的你為什麼要去救呢?當年發生在我們這的某宇案不就如此嘛,不是他撞倒的老人他去扶了幹嘛呢?孩子落水你就去救,顯的你本領大有愛心?所以說,必須得賠,而且還得登門道歉,還得提著現金和水果,不然門都不給你開,你在家等著傳票就行了。

    孩子落水怎麼了?我跪下求你救了嗎?沒有經過孩子的家長同意,誰讓你下去救的,你是不是嫌天熱想下去洗澡,順便救孩子玩兒呢?再者說,即便你不救,說不定還有別人去救呢,而且人家救人的水平可能要比你專業,那樣的話我的孩子就不會受傷了,所以,你下去施救,影響了更專業的人下水施救,你在一定程度上延誤了救孩子的最佳時機,還對孩子造成了傷害。

    沒那個金鋼鑽,為什麼非要去攬那個瓷器活,顯你能唄?

    另外,你現在不要高興的太早,這事兒還沿完,如果孩子留下什麼後遺症的話,你還要包著他這輩子的生活,包著給孩子買房娶媳婦,給孩子當牛做馬伺候好。

    怎麼樣?以後還敢不敢救了?

    上述理由,不接受任何反駁。

  • 10 # 齊魯情未了557

    可以,先讓這家人支付救人費!再讓救人者從中拿出一部分滿足這家無賴!法律必須保護好人,法律必須嚴懲作惡的壞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天氣冷怎麼戶外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