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休學的條件和辦理手續大致相同,現以山西省為例加以說明。
根據《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第五章對中小學生休學、復學規定如下:
第五章 休學、復學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接受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間,不允許留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休學:
(一)因病經診斷,需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因本人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確需休學的。
第二十二條 申請休學的中小學生,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填寫《山西省中小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休學、復學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因傷病提出休學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病歷;因學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學的,需出具縣級以上公安、民政或人社等有關部門的證明),學校稽核同意後,透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管理部門登記後做休學處理。學生休學情況要記入學生電子檔案,醫院等出具的有關證明作為《休學、復學申請表》的附件儲存備查。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休學結束後,由監護人填寫《休學、復學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學時可根據本人和監護人要求回原年級就讀,也可以到下一年級就讀。核准復學的學生,由學校透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管理部門登記後做復學處理。
休學期限原則上為一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應當由學生家長持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病歷或其他相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長休學期,最多可休學兩年。
原則上義務教育階段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不允許休學,普通高中畢業年級不允許休學。
以上回答但願對題主有所幫助。
全國各地休學的條件和辦理手續大致相同,現以山西省為例加以說明。
根據《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第五章對中小學生休學、復學規定如下:
第五章 休學、復學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接受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間,不允許留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休學:
(一)因病經診斷,需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因本人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確需休學的。
第二十二條 申請休學的中小學生,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填寫《山西省中小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休學、復學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因傷病提出休學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病歷;因學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學的,需出具縣級以上公安、民政或人社等有關部門的證明),學校稽核同意後,透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管理部門登記後做休學處理。學生休學情況要記入學生電子檔案,醫院等出具的有關證明作為《休學、復學申請表》的附件儲存備查。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休學結束後,由監護人填寫《休學、復學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學時可根據本人和監護人要求回原年級就讀,也可以到下一年級就讀。核准復學的學生,由學校透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管理部門登記後做復學處理。
休學期限原則上為一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應當由學生家長持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病歷或其他相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長休學期,最多可休學兩年。
原則上義務教育階段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不允許休學,普通高中畢業年級不允許休學。
以上回答但願對題主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