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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莊子鄰水

    常某毆打老師案件的結局評述

    自從常某毆打老師的事件影片在社會上傳播以後,引起了廣泛的社會爭論,對具體案情自有相關部門處處置,但這一事件在社會上造成了重大影響卻難以在短期內消除,詳細剖析各方面的爭論焦點,對這一事件的社會影響做出公正公允的評論,讓社會輿論環境風清氣正,重塑中國文化文明之風,筆者就此事件結局作一評述。

    1關於常某毆打老師事件的基本結論分析。

    常某20年前遭受老師毆打,是當時社會環境下的社會現實,老師的過激行為及其原因已經不得而知,相信此事件後張老師遭受的教訓已經刻骨銘心,對於其本人以前情況到底如何不再掀開往事,此案在轄區內為簡單的民事案件,但社會影響極大。在相關部門案件結論之前,雙方當事人應當相互溝通和解,一筆勾銷20年的恩怨,並且就此事件對社會的影響,做出道歉。

    2,由此各案引發的師生之間教育關係的處理,以及相互爭論焦點問題的剖析反思二十年前也罷,二十年後也罷,只是因為打人的糾紛,現在打人的角色互換了目前國家教育有明文規定,不準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關愛呵護這暖人暖心,出發點,人文化的社會進步基點很穩,但關鍵是學校教育中屢教不改,屢說不止後,不斷違規違紀的的學生,學校拿什麼來約束這些問題學生,有心理問題的學生不可能在短期內平復正常,有習慣性問題,學生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恢復正常,學校拿什麼來維護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條約規範,對學生的懲戒也是一種教育方式,目前大家都傾向於說教,但說教不是萬能的,大人體罰懲罰也不是萬能的,在文武之道上,絕大多數老師心中的度是十分明確的,受罰的學生心裡也知道這是為他好,即使當時雙方過激,但事後都有自知之明,沒有哪個老師故意找茬專門打學生往死裡打,打人皆事出有因。

    如今一部分被打著及學生家長因個案對部分老師的痛恨,在傳媒上大多也釋放的差不多了,需要冷靜思考老師在教學過程中的手段出發點及其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師生之間有學習關係,你有,又連在一起,並非仇恨,老師會無端的去打某一個學生嗎?即使學生老師素質不佳脾氣不好,打人過重,但絕大多數老師沒有超越教育的底線和度,即使有過錯也在可以同情之列,不可能因為打學生而把老師一語否定,一棍子打死。再者,受傷害的學生在遭受老師體罰之後,在當時的環境裡跟他思考,自己學習過程中的行為的對與錯來確定遭受體罰的是與非,學會正確的判斷看待問題,學習好不好不暫且不弄,老師教育的錯與對應當有明確的認識,自己哪有問題,找了打老師為什麼打他,想明確這些事情自然就一清二楚。多年來可能有許多老師曾經收拾過學生,這不假,你守住了育人的底線,沒有出原則性的錯誤,這些事實每一個家長應當證實,不要因為老師打人就護犢子,對老師的行為妄加非議,如今教育部有明文規定,禁止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老師縮手之後,或者受辱之後,造成了個別學生的不良行為不良習慣,不良傾向的任意蔓延,老師對學生的軟弱,讓一些學生無知無畏失去了底線,教育的作用及其效果難以保證,家長對子女的愛護要站在教育成長的長期路上來全面看待,不可近視短視缺

  • 2 # 中國864048394748

    中國是法治社會,中國是德育國家。依法治國,以德治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德治長,以德育幼。違法必究,違德必責。

  • 3 # 訊達

    常某有預謀地錄影片打罵老師是藐視法律,踐踏社會公德,挑戰法律底線,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這就是本案的結局!事實說明,任何人的所作所為,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超越了法律的底線,是以身試法,就是作死,最終的結果就是死無臧身之地!

    請大家注意一個細節,常某是做網銷的,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一手導演的這個事件完全是為了成為網紅銷售他的產品,一切解釋和藉口都是徒勞的!這個動機會成為鐵證影響量刑的!

    在當下有些人過份自私地維護自己所謂的權利和對子女過份地抬頭的情況下,老師真的不好當,若放任不管,成績肯定上不去,家長就會罵老師無能,若稍微管得來,有些家長又要找老師麻煩,動不動就告老師打罵學生,甚至有碰瓷的考不上還怪老師給他壓力大了還要打官司索賠,這些社會風氣不改變,老師就沒法當。

    打人者常某打他老師,怪“老師二十年前打過他”這種理由只是開脫罪責的說辭而已,很顯然他是故意找老師的茬!當他跟老師相遇的時候,他開小車,老師騎電動車,從心底裡他就瞧不起老師,就想侮辱老師,所以才把手機給同伴拍他教訓老師的影片散播獲得報復心理的滿足和快感,同時有炫耀解恨之嫌,讓自己的朋友們覺得他是多麼的牛逼!

    從整個事件來看,他作案的動機是帶有黑社會心理的,模仿美國黑社會大片黑老大教訓難民似的打罵老師,上傳影片傳播打罵老師的行為目的是彰顯自己比老師混得好,解氣,牛逼,霸氣!沒想到這種惡劣行徑不但沒有獲得認可,反而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激化全民公憤!案件情節是相當惡劣的,說到底就是公然挑戰“尊師重教”的公序良俗,是一種嚴重歧視教育者的極端行為。

    這種現象不能袒護,不能聽之任之,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 4 # 熟悉的陌路槍手

    家長也好社會也好,對教師這個職業是懷著神聖與尊敬的心態,大部分老師還是優秀的,偉大教師的典型事蹟數不勝數,我們大家討伐的是極其少的一部分!正好出了一個典型,大家看到了影片中老師捱打淒涼的一面惹人心疼!但據同學反映,張某侮辱常某家貧交不起學費,二十年前,常仁堯是名初中生,張清林是他的老師,張清林在任教期間,常常對學生進行體罰,讓常某蹲下,對著他的頭連踹十幾下;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讓他雙手趴在黑板上,在後背用一塊木板從衣服裡插進去;還有數不清的無故的打罵和侮辱。這一說法,被張清林教過的學生們證實,十幾名學生願意出庭作證,還有人表示一名初二女生屢次被張清林體罰而被迫轉學。變態到人神共憤!

    這還談什麼為了教育,已經上升到侮辱人格和心理陰影的層面!

    說實話,如果法律允許超年限追究犯罪,我支援學生出獄後聯合所有學生集體反訴張某當年下狠手毒打學生,也許張某對過去是懷有一絲愧疚,但改變不了他過去就是衣冠禽獸!

    我相信絕大部分老師是有信念引導學生健康發展的,小小的懲罰打學生我們接受,但避免不了教師隊伍裡有低素質,我上小學那會一直是班裡的第一名,小學三年級語文老師(沒文化民辦)因為開班會我向老師提意見到下課點應該課間休息,不應該繼續上課剝奪學生休息時間,語文老師狠狠的連抽了我9耳光,我嘴角出血,鼻子血流如注,成年的我有過報仇的衝動,可他年紀已經大了,我也消除了想法,但從捱了打再也沒喊過他一句老師,沒正眼看過他一眼!他後來轉正經常去市裡嫖娼,人在村裡很臭。

    我們所受的教育往往把師徒與母愛父愛相提並論,談什麼一日為師終生為父,混淆了我們的視聽和人生觀,左右了我們分辨對錯的能力,而實則很多大奸大惡的社會敗類就埋伏在教師隊伍裡,在他們眼裡教育是個扭曲的概念,猥褻強姦反覆無常,不受約束,對學生殘暴大於責任,只憑一張教師的外衣博取了相當多吃瓜群眾的支援!當然張某隻是一個典型個例,但很多個別偏激教師及其子女問,那麼當老師以後就任由學生自生自滅了?誰還敢教常某的子女?其實這問題還在老師身上,老師要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好老師永遠受學生尊敬,一個優秀的教師會引導每一個孩子都服服帖帖!

  • 5 # 巫山雲雨3

    一句話現在有錢了,打一下原來打我的老師過過癮,常某離開初中學校也不是第一次見到他的班主任老師,為什麼不打?

  • 6 # 講者理正義

    才有幾銅子,就欺祖滅師!太忤逆狂悖,著實該判死!這類半吊子,總沒事生事!走哪都惹禍,真害家人死!交狐朋狗友,全是人渣子!渾身戾氣多,就不長腦子!愛被人慫恿,誇炫顯膽子!常被害半死,仍覺好點子!黏誰或誰黏,變倒黴蛋子!心黑又惡毒,是邪惡根子!父母攤這貨,及早送號子!配偶攤這貨,辦離婚本子!朋友攤這貨,趕快分路子!同事攤這貨,就讓騰位子!單位攤這貨,雙開除名子!圈內攤這貨,快踢出場子!子女攤這貨,備乾爹媽子!人凡攤這貨,全當垃圾子!

    師打生多為教育,生打師全為暴戾!動機截然不同的,故不可同日而語!只要正義善良人,都能理解這點呢!憑几臭錢辱打師,就是兇犯定無疑!

  • 7 # 東北在水一方

    最好的結局就是老師和學生坐在一起好好談談,彼此相互道歉!畢竟老師在學生未成年時暴打學生羞辱過學生,才有今天的事情發生,如果按現在的未成年保護法和教師法,老師涉嫌違法!然後給學生出據諒解書!學生已經認錯了,多次道歉,老師是學生的榜樣,應該有勇氣面對自己以前的錯誤!

    教師就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學生的榜樣!

  • 8 # 寒夜望海131998643

    國家法律,必須人人遵守,不會因為有因果關戲可以踐踏法律尊嚴。常某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毆打他人,別說是老師,就是流浪漢,也會受到公訴。

    至於張老師20年前毆打過常某,常某及常某家長當時沒有向學校領導投訴,也沒有向公安機關報案。現在單方面說詞缺乏說服力。即使是真的,也不允許私人報仇。

    現在法院審理的是常某尋釁滋事罪行,不是審理張某和常某個人恩怨訴訟。

    講白了你有天大理由,也不允許打人。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藉口個人恩怨問題,攔路打人,那社會豈不是亂了套。那法律成了擺設。

    所以常某被判刑,一點都不冤,是他自已影片送自已上監獄。

  • 9 # 60317891

    刑事拘留已經半年左右了,那說明什麼,案件不算小了,可想這案件不是單打老師傳播影片這些事了,這個案件應該是分工明確,打人的,拍影片的,早就安排等著老師,犯罪是團體性質,事情發生後也沒有真正認識到犯罪性質多嚴重,從這人心胸人品屬對是黑幫性質犯罪,所以說,他的老子老婆朋友跟班,不能再發難老師,對抗人民政府公正審判了,

  • 10 # 角樓日落

    我認為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為違法者和受害者的身份的不同而作不同的處理。

    被打老師是被害人,而打人者受到應有法律制裁。我個人我相信擴大人民都沒異意。

    透過媒體報導我認為,打人者年幼時被老師歐打羞恥應該是事實。只要想查清這些事應該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認為此被打老師不配做人民教師。應自己主動辭職,離開教師隊伍。

    人民教師只能由有道德、有含養及人品高尚的人組成。

    希望每一名老師都要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個有道德、有含養及品德高尚的人。能不能按照教師守則或師德的要求去做,如不能就不要當老師了。社會上某生的行業多的是,不幹教師可以幹別的。

    大家認同我的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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