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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像個小丑藏悲傷演歡笑

    填報國家專項未被錄取不會影響本一批次錄取。

    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專項計劃"),

    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計劃,

    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簡稱"貧困地區")的

    報名條件:

    1.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戶籍在貧困縣(區);

    3.高中三年學籍在貧困縣(區)。

    考生資格審查由有關縣(區)招生委員會統籌安排,其中學籍稽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戶籍稽核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各地要安排專人,嚴格執行"誰稽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資格稽核的責任落到實處。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學和縣(區)招辦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證號、取得高中三年學籍的中學名稱等資訊,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在當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由縣(區)招辦於6月15日前報市招辦彙總,市招辦於6月18日前報省招辦備案。省招辦將在錄取結束後,對被錄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舉報且經查實存在資格造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同時追究縣(區)資格審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填報志願:

    專項招生計劃與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在陝招生計劃同時公佈,考生可透過"招生考試特刊"或招生計劃彙編查閱。其中本科在提前批本科與一批本科之間單設批次,專科在三批本科之後高職(專科)之前單設批次。經縣(區)公示合格的考生,可在網上相應的"單設批次"欄目填報志願。本科填報時間與提前批次相同,專科填報時間與三批本科相同。採取梯度志願模式,考生可選報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報四個專業,同時設有"願否錄取到其他專業"的調劑表態欄目供考生選擇。

    錄取:

    專項計劃本科錄取在提前批本科結束後、一批本科開始前進行投檔;專科錄取在三批本科結束後、高職(專科)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省招辦按照專項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由高分到低分投檔,高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願順序錄取,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處理。未完成計劃採取徵集志願辦法補充,直至完成計劃。如果專項被錄取,不在進入本科錄取序列。如果專項未被錄取,進入本科批次錄取。也就是國家專項未被錄取不會影響本一批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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