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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四在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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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須有道
男女朋友一提錢,感情就變了味道,女方這種要求不合理,如果女方也出錢,這個要求就合情合理。這種想透過婚姻來獲取的財富的想法不可取,彼此如果足夠相愛,是對方想要贈與,不是強要。一個強要,一個不給,感情的沒有,愛情的沒有,早早分開,不要耽誤彼此的時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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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蝦翅精神病學會會長
這樣的問題的確反應了婚姻(市場)的買方和賣方的矛盾,也是當下華人婚姻問題,彩禮以外最大的矛盾吧!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是不是首先應該瞭解一下,房子是按揭還是全款的?如果是全款,憑啥加名字?說男人不加就是不愛你?你就沒有安全感?那麼問題來了:男人的安全感從哪來?一開始就想到的是離婚後你的利益?豪門很多,嫁進去了即使離婚也能分到很多財富,問題是別人看得上你嗎?如果房子是按揭的,當然應該加女人名字,女人在婚後也要共同承擔房貸,那就是共有財產,加名無可厚非。男人就別說啥要女人共同承擔首付了!現而今眼目下,在婚姻市場裡畢竟還是女人的優勢大,能有女人願意嫁給你一起還房貸,已經難得了!你說自己掙錢還的?那女人掙的錢也拿來補貼家用了好吧?
誰都沒有錯,娶不起咱就單著唄!人家給不起,不嫁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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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河慶陽
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看待,結婚是人生大事,感情是基礎,相濡以沫才是真諦。婚前房產歸屬不應做為籌碼,帶進婚姻的殿堂。
任何事情引起矛盾都有原因,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男方不同意寫進女方名字,男方是有一定考慮的,很可能是照顧父母的心情,或者牽扯長遠的發展問題。是這種情況,就不應以此做為不結婚的理由,而影響兩個人的感情和美滿婚姻。
如果是男女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男方不願意寫進女方名字,這個就要坦誠相待,把問題出在哪兒搞清楚,不得含糊,不得大意。男方有必要給一個充分可信的理由,消除彼此之間的信任危機。
如果是男女雙方感情基礎薄弱,信任度還達不到相應的層次,就應該從這方面著手處理,盡最大可能取得對方信任,否則,沒有感情,沒有信任的婚姻,即便有一張寫有女方名字的房產證,也是沒有未來的,沒有生命力的。
如果你深愛著對方,對方也對你感情深厚,就把房子上的名字先放一邊,讓時間去驗證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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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shley愛死你
其實我覺得這是一個態度問題。我老公婚前在深圳有房子,只有50W的貸款。我問他房子願意加我名字嗎?他說願意,然後過了一天回覆我說去問了說要貸款還清才能加名字。說貸款還清了保證加我的名字,手上只有20W願意全部拿出來做彩禮。我覺得挺有誠意的就嫁了。結果現在結婚幾年貸款還清了孩子1歲多了還沒加名。不過我還是覺得嫁得值,因為結婚幾年老公對我都非常好。老公也說隨時可以去加名,只不過我太懶一直沒去。其實仔細想想,我就是願意每次問他加不加名他回答當然加肯定加隨時去加。這些都是女人確定安全感的方式之一,未必真要你加上名。如果你表現出了相當誠意女人也會回報你同樣的愛。另外就是我覺得男人要是覺得不值得花這個代價給女友最好也別娶,去等那個值得你花這個代價的女人,雙方共同付出生活才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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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邱書慶
婚戀場上裹脅和參雜利益的成份,無疑會給婚姻蒙上一層陰影。只有睛天朗月的時段,陰影才會散去。而人在傷感的時刻,陰影又會不請自來籠罩心空。
被刻意提出和強調的問題,特別是財產和金錢,會另人打一個大大的問號,更容易讓人聯想婚風日下的當今,難免不生自我保護的意識。
許許多多的社會婚姻案例正在警示和提醒大家要注意和防範自已在感情中出現的誤失,尤其是婚前的許若行為,容易在未來的婚姻走向不明朗時,埋下更深的隱患。
坦率來說:男方對你的拒絕是有依據和判斷的。也是非常正確的。
愛就是愛,愛是聖潔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戀愛中都有權力瞭解對方家庭的生活狀況,也決定每一個人是否投入未來組成伴侶的參照條件,包括方方面面的能力,社會地位等等。這些因素本身就會影響和指導你是否與對方繼續這種關係。
感情昇華之後,便開始談婚論嫁,所以這時不適宜附加各種讓對方犯難的條件,來強加自已的意願。被拒之後心裡也會永遠蒙上一層陰影驅之不散。因為不悅,便有一種抗拒的心態,甚至不想結婚的想法,當人跨越不出這層坪障,便是徬徨,迷茫。與其說更是一種折磨。
推開理性的大門,就需要一把智慧的鑰匙。
婚姻讓人感受的是幸福的過程,不應成為追求物質利益的靠山。倘若私念太重,幸福就會遠離自已。人生區區幾十載,洗盡鉛華終成空,誰都得走,握得在牢的東西也得鬆開手。
想開,看開清風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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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結的呀,結婚是人與人,不是人與房,不要被物質阻擋而輕易放棄,站在女方的角度想一想,她要嫁的人是一個能夠給他帶來安全感和幸福感的男人,你連房子醉騎馬的居住的地方都提供不了,她還能指望米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