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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此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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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箋雅侃紅樓
北靜王會和林黛玉有瓜葛麼?按照書中的線索看一定是有的。那麼如果北靜王在八十回後突然向賈家求親林黛玉,林黛玉有權利拒絕麼?我認為沒有!
我們拋開北靜王會不會向林黛玉求親,只說假如有一個身家特別合適的人向賈府求親的話,林黛玉有資格拒絕麼?根本沒有!古人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林黛玉雖然父母早喪,但她寄養在賈家,賈母和賈政王夫人就成了她的監護人。賈母活著,賈母有權認同和不認同,賈母死了呢?賈政王夫人就掌握了林黛玉的命運。他們同意,林黛玉除了死,絕無轉圜餘地!那麼能輕易死麼?不能!
很多讀者支援木石前盟和寶黛愛情。不幸的是寶黛愛情不被認可。賈母都不同意寶玉和黛玉談戀愛。王夫人更是反對。賈政作為親舅舅話語權特別重,可能他都不知道賈寶玉和林黛玉談戀愛,王夫人也不敢告訴他,如果知道,賈寶玉還不被打斷腿!那麼木石前盟呢?注意木石前盟和金玉良姻(金玉姻緣)是完全不同的兩個詞語。木石前盟說的兩人前世有緣分,今生再續前緣,並不指向結果。而金玉良姻卻直接告知結果。賈寶玉就是要和薛寶釵結婚的。這樣林黛玉和賈寶玉的木石前盟是根本無法證明兩人的姻緣,只表示二人今生的情緣糾纏。寶黛愛情已經是二人最大的緣分了。
林黛玉和賈寶玉根本不可能有結果。年紀到了,林黛玉也好,賈寶玉也好都需要找尋找姻緣。賈母既然在過生日期間讓林黛玉等出來見客,絕不只是隨便見見而已。那時候大家見面,有一個潛規則就是互相相看,有合適的聯姻,沒合適的可能也轉介給別人家。這屬於貴族間的社交。林黛玉既然拋頭露面了,有人求娶是非常正常的。賈母生日,那麼多王公貴族家的誥命看到了林黛玉、薛寶釵等女孩,這為後面有人求娶埋下了伏筆就不奇怪了。
我們很難知道八十回後林黛玉先死,還是賈母先死。按照情節看,賈母真的很可能會突然去世了。這樣別人上門求婚,如果賈政做主同意了,林黛玉根本無法拒絕。很多人說林黛玉可以死啊。但死容易麼?也容易,還記得當初王熙鳳弄權鐵檻寺的那對苦命鴛鴦張金哥和守備之子麼?兩人就是雙雙殉情。似乎預示林黛玉也能一死。可不同的是張金哥是遭到退婚後不想二嫁才死的。林黛玉只是有人求婚,賈家答應了,林黛玉卻自殺了,就會引起別人的無限遐想,這種醜聞林黛玉能承擔麼?自殺真的那麼簡單麼?只要林黛玉在別人求婚的時候自殺,林黛玉將會承受無盡的流言蜚語,哪怕死後也跳進黃河洗不清!這種事,可能性極小!並不是我們想當然說死就死了。別忘了,古人看名節比命還要緊!
我認為林黛玉如果被求婚,結局有兩種,第一種是急怒攻心死在賈家;另一種是忍辱含垢嫁過去,死在婆家。以林黛玉的身體狀況,不需要自殺,想死也容易!而自殺不但自己名節受累,會聲名狼藉,也會讓賈家醜聞纏身,這都是林黛玉無法承受的。那麼你認為是哪種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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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蘇小妮
曹公如果是活著看到這個題目,一定會被氣得吐血。
北靜王是有王妃的,在《紅樓夢》中第七十一回,賈母做八十大壽,作者明明白白寫了“寧府中本日只有北靜王、南安郡王、永昌駙馬、樂善郡王並幾個世交公侯應襲。”“榮府中南安王太妃、北靜王妃並幾位世公侯誥命。賈母等皆是按品大妝迎接。”
北靜王出行至寧榮二府給賈母慶壽,帶著自己的王妃,一來表明北靜王跟賈家的關係不一般,二來也說明北靜王跟王妃感情不錯。所以出門也是夫婦同行。後文中也沒有提到過北靜王妃去世,北靜王沒有理由要娶黛玉。
關於北靜王與林黛玉的交集,我在前面的回答中早就說過,他們倆可以說是沒有交集。那些所謂的交集,就是賈寶玉覺得北靜王送他的東西好,所以要拿給黛玉使。如果那些物件不是北靜王送寶玉的,只要是寶玉覺得那些物件好,仍舊會拿給黛玉把玩,這是寶玉對黛玉的態度:別人送我的就是我的東西了,我的東西只要你喜歡,你都拿去好了,連元春賞賜給他的東西,寶玉也說了同樣的話。這不是物件的問題,是寶玉對黛玉的一片心!
但是,黛玉是什麼樣的態度呢?什麼臭男人拿過的東西,我可不要。即使是你認為寶玉在無意中替黛玉和北靜王之間搭起了一座橋,但是,黛玉一口回絕了,她根本想都不用想,就徹底回掉了。而且回得非常決絕!
如果我們再認真往前看,林黛玉其實才是真正屬於那個不改初心的人:“他既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得過他了。”所以她拒絕一切來自外界的不明物,哪怕那些東西再好不過她也不會要。
這是於黛玉這一方而言。於北靜王那一方而言,一來我前面說過北靜王是有王妃的,而且以作者筆下描繪的北靜王的為人及品味,王妃的品味一定也不會差,北靜王不至於要到自己有王妃再去向黛玉求親的程度。二來,如果北靜王真的有心,曾經從寶玉的口中聽到黛玉的美貌和才學,視黛玉為心目中的女神,以北靜王的人品,就更不會去褻瀆他心目中的女神,在自己有王妃的情況下娶黛玉做小(最多是側福晉吧),要是北靜王採取霸王硬上弓,強行問賈政討,就更沒有可能。果真如此,大家就錯看了北靜王。完全是看書看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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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萍風竹雨123
黛玉可以拒絕。因為
一,賈政只是黛玉舅父,只要林家沒有死絕,賈家就沒有資格插手黛玉婚事。二,北靜王是郡王,一個郡王求妾,不能與皇上賜婚相提並論。三,賈政不仁,黛玉便可不義。
不過,北靜王不會求親,即使求親,賈政也不敢答應。因為關係皇家體面與家族尊嚴。
北靜王有王妃,再求黛玉,黛玉只能做妾,妾是什麼?妾通買賣,相當於正室的私有財產。如果黛玉是妾,與黛玉血脈相連的貴妃還高貴得起來嗎?因此,皇后,皇妃等人的孃家女兒沒有做妾的。北靜王又不傻,怎麼會像林黛玉求親呢?
四大家族同氣相求,同枝相連,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林家雖然不是四大家族之一,但林黛玉母親賈敏是賈家人,如果賈政做主,從賈家抬出做妾,那就意味著賈家的女兒一級與賈家有親戚關係人家的女兒,一樣是低賤的,因此,一般大家族對正宗嫡派的女兒做妾都是制止的,控制的非常嚴格。
並且,如果林黛玉做了妾,賈史王薛四大家族在北靜王王妃的孃家人面前都要低人一等,只能夾著尾巴做人,這樣損黛玉不利己的事,賈政可能答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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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七月流火140400643
我先猜測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問題提出來?在《紅樓夢》中,林黛玉與薛寶釵是最具審美意味的兩個女主角。她們代表了華人審美趨向的兩個方面,“環肥燕瘦”,林黛玉代表著寒素清高之美,而薛寶釵代表著現實充盈之美。這兩個方面是互相補充,互為依託的。春蘭秋菊,各擅勝場。林黛玉當然是最美的形象。
按現代的觀點,既然是最美的,自然會有人追求,一家女,百家求,也是正常的。但是,在《紅樓夢》的故事裡,林黛玉的美,是與主人公賈寶玉的互相影襯之下,才顯現出來的。如果去掉賈寶玉情感相投而體現出的品性高潔因素,林黛玉的美,也不是人人都欣賞的。比如書中的王夫人大概就不是很欣賞。
其二,古代的女子,特別是大家閨秀,是不可能直接與外界交往的。越是大家閨秀,越是處在“養在深閨人未識”的狀態。林黛玉當然也是這種情況。北靜王恐怕未必知道有個林黛玉的存在。
這種說法,大概有許多人反對。他們認為,在上流社交圈子裡,這些有名的美女是會被人提及的。比如,賈寶玉參加的一次宴會活動中,蔣玉涵無意中說起“花氣襲人知晝暖”的詩句,薛蟠立既提到了“襲人”是賈寶玉的寶貝。因此罰蔣玉涵的酒。《紅樓夢》中也有薛蟠看到林黛玉之美而酥了的情節。這是愛美之心,人之常情。薛大傻子是拿不住林黛玉的,他對林黛玉的情感是是尊重的。這一點從他尊重柳湘蓮的情感上,可以得出結論。另外,林黛玉與襲人的不同之處是,林黛玉是有體制內身份的大家閨秀。而襲人只是個奴才。奴才無論長的美不美,主人需要他獻身的時候,他是不能拒絕的,這一點上,他們與娼妓是一樣的。所以,社交場合拿他們開玩笑是無傷大雅的。但是,大空閨秀是絕不容褻瀆的。所以,林黛玉的名字不可能在社交場合被提起。無人也未必知道有個林黛玉。北靜玉無緣無故來提親,是不可能的。
再說說提親,在古代,提親是與娶妻相關的。娶妻也叫結親,成親和納妾是絕不相同的。娶妻為什麼叫結親,因為,結親是兩個家族的結合,結合之後,男女是具有同等地位的。所以,結親之後,兩家就成了親戚。而納妾,和買件東西是一樣的。女方的家庭與男方不形成親戚關係。
假如北靜王真的死了老婆,他正房王妃的位置空缺,她會不會向林黛玉提親呢?答案是絕不可能。劉心武評《紅樓夢》的許多觀點我並不認同,但他說的書中的忠順王與北靜王代表了兩個政治集團的說法,我還是認同的。假如北靜王與賈家是處於同一政治集團之中,而且,他與賈寶玉的私交很好的情況下,他自己死了老婆為什麼要去搶朋友的。這個道理上說不通。如果說把林黛玉送與北靜王做妾。這是賈家人絕對不敢做的。這樣等於把林黛玉從大家閨秀的地位,直接給打入奴才的行列中。《紅樓夢》中,賈家主子自己都說過,賈府只知道買人,從來不知道賣人。因為賣人代表家道的沒落。他們他僕人都不屑去賣。難道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去賣自己的外甥女嗎?賈府是絕對做不出這樣事情的。
或許有人會說,給王爺做妾,和一般的妾是不一樣的。王爺怎麼說也是皇族。進了王府與進了皇宮一樣。這樣的說法,是沒有道理的。王爺雖是皇族,但他們與皇帝的距離恐怕還不如與公候之家的距離親近。王爺與公候都是皇帝的臣子。只不過是王爺的位子稍高一些而己。王爺與公候一樣,誰能盡心盡力為主子(也就是皇帝)辦事,主子就對誰好,誰就有權力。這也就是賈母做為國公母人可以和王妃平起平坐的原因。
假如北靜王真的向林黛玉求婚,那麼賈家必然是會同意的。而且林黛玉無法拒絕,因為這樣的情況在世俗人的眼中,百分百認為賈家做的對,做的大仁大義。有了做王妃的機會,沒有讓自己家的小姐去,而是讓給了外甥女。嫁給北靜王,應該比跟賈寶玉強多了吧?
但是,林黛玉不會嫁給北靜王。因為她愛的是賈寶玉。假如真到了賈家為林黛玉嫁與北靜王做準備的階段。林黛玉既不會哭鬧,也不會有意識的尋死。她會立既進入抑鬱狀態。進入這種狀態之後三五天內,她就會魂歸離恨天去。在離去之前,她會因思念賈寶玉把生命中還剩下的眼淚全部流完,完成她下界還淚的心願。但這個情節不會出現。林黛玉不可能與北靜王出現任何感情糾葛。假如賈府真的忽喇喇似大廈傾了,林黛玉同樣會在災難來臨的大混亂到來之前淚盡而亡。因為這個生命本身就有“不足之症”本身就就是脆弱的。
林黛玉內心肯定是拒絕的,這毫無疑問,但現實中,她不可能有這種權利。《紅樓夢》本身就有這樣例子,賈迎春嫁給中山狼的時候,她自己難道是沒有拒絕嗎?但拒絕無效。最終被中山狼折磨而死。林黛玉是最美的形象,她可以被社會道德壓迫而死,但她不會死於某個壞人之手。如果那樣,就大大的減弱了《紅樓夢》的悲劇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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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定達
北靜王求娶林黛玉這個問題,是我所提。小妮說,曹公為被我氣得半死,有人說,找罵。
那麼北靜王求娶林黛玉呢?我的答案比較肯定
《紅樓夢》第七十回,作者有這樣一段描述:
只聽窗外竹子上一聲響,恰似窗屜子倒了一般,眾人唬了一跳。丫環出去瞧時,簾外丫環嚷道:“一個大蝴蝶風箏掛在竹梢上了。”眾丫環笑道:“好一個齊整風箏!不知是誰家的,斷了繩,拿下他來。”寶玉等聽了,也都出來看時,寶玉笑道:“我認得這風箏。這是大老爺那院裡嫣紅姑娘放的,拿下來給他送過去。”紫鵑笑道:“難道天下沒有:一樣的風箏,單他有這個不成?我不管,我且拿起來。”……
這一段文,比較清楚,作者明寫放風箏,實寫“千里姻緣一線牽”。這裡寫的是林黛玉的後文姻緣。大蝴蝶風箏掛在竹子上,這“大蝴蝶”一線牽到“竹稍上”,“窗外也有千竿竹”,竹梢代指瀟湘館“,這就是林黛玉的姻緣,而不是他人。齊整風箏”說的不是一般人家,那可能就是“王”家,那“王”家娶的如賈赦八百兩銀子買來的“愛妾”嫣紅。
一句話,北靜王欲娶黛玉作愛妾。
林黛玉不會要“別人挑剩下”的“臭男人”。這是八十回中說清楚的。
(亂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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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潤楊的紅樓筆記
林黛玉不可以拒絕賈政安排的婚事,不管這個人是北靜王還是普通的仕宦子弟。
林黛玉父母雙亡,有權給她婚事做主的是外祖母賈母。如果賈母死了,那麼孃親舅大,舅舅可以給她的婚事做主。因為黛玉的父親一族沒有近枝嫡派,黛玉寄養在外祖母家。黛玉的婚事只能是賈家的兩個舅舅賈赦和賈政負責。因此無論是賈政還是賈赦,只要他們認為男方各方面條件合適,就會與對方結親,不會詢問黛玉的態度。黛玉根本沒有拒絕結親的可能性。
但是黛玉無權拒絕,不代表黛玉不會拒絕。
黛玉今生愛寶玉入骨,除了寶玉都是臭男人。她絕不會忍受和臭男人生活在一起。北靜王如此,皇帝亦如此。
黛玉還淚而來,當她聽到不能嫁給寶玉的訊息,珠淚滾滾。黛玉後期曾經說過眼淚少了,如今絕望眼淚勢不可擋,幾天便會流盡,一生的眼淚流完了,黛玉的生命也走到盡頭。
黛玉質本潔來還潔去,在出嫁前魂歸離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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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夢歸秦淮
舊時社會,腐朽的封建禮制下,女子向來沒有婚姻自主權利。林黛玉,父母雙亡寄宿在舅舅家,在那個社會,婚姻大事自當由舅舅外婆做主,所以一旦北靜王求親林黛玉,如果賈政同意了,就由不得林黛玉了同不同意了。
我們都知道,那時候沒有給予女子同不同意的權利,只要長輩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不同意,更何況那是北靜王。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林黛玉什麼人,她並不是那種隨便就能屈從的人。雖然只是一名柔弱的女子,然而在愛情婚姻上她向來崇尚的是自由,更何況她有著一股那極度渴望精神解脫的倔強勁兒,或許只有老天爺把她的命收了去才算是完。不然,她是一定會反抗到底的。
沒有權利拒絕,卻要奮起反抗,看似很矛盾。確實很矛盾,林黛玉與那個封建舊社會本就是充滿著矛盾的,大家要怎麼樣,她不會去理會,但是隻要這一切跟她跟寶玉扯上了關係,那麼她就一定不會任由發展。
要知道,林黛玉的心裡只有賈寶玉,小小的心臟可是裝不下任何人的。記得賈寶玉得到了北靜王的好手串,本來興致勃勃的跑到林黛玉那兒,將它送給林黛玉,可是林黛玉聽說是別的男人的東西,任它多名貴也是看都不看就扔了。這足以看出,不僅她心裡只有賈寶玉,面對那所謂的權貴北靜王,她根本就不會放在眼裡,一個小物件都生怕髒了自己的手,更何況還要嫁給他。以林黛玉的性格,如果事已成定局,她絕對會以死相抗的。
絳珠草只為神瑛侍者而來,林黛玉只為賈寶玉而生,要嫁給他人她是斷然不會做的。也決不允許自己那麼做。
所以,如果真有這麼一回事兒,即使不可以拒絕,或者沒有機會拒絕,那麼她也一定會用自己的方式,讓自己不受到任何不對稱的汙染,或許她那孱弱的身軀也只能以死相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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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棲鴻看紅樓
雖然說“兒女婚事,父母作主”,但並非當事人完全沒有自主權。比如司棋和潘又安戀愛,搜出來的情書中就有一句:“上月你來家後,父母已覺察你我之意,但姑娘未出閣,尚不能完你我之心願”。看來雙方父母,或者至少是潘又安的父母,是同意他們的自由戀愛的,並且準備成全。當然,這只是下層奴僕。如果放到貴族公子小姐身上,自由戀愛是“一生的聲名品行”都完了的醜聞和劣跡。
自主戀愛,是看中了誰想嫁,林黛玉的拒婚,是不想嫁。這二者又有區別。就像張愛玲在《怨女》中,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劉家這門親事他們要是不答應怎麼樣?這不是鬧的事。一定要嫁,與不肯又不同,給她嫂嫂講出去,又不是好話。”父母去世,兄嫂作主。銀娣雖然潑辣,兄嫂仍可以不跟她商量就拒絕提親。但是要答應,總得徵得銀娣的同意。
在《紅樓夢》中,也有拒婚的情況。鴛鴦拒婚就不用說了。再看這一例:趙姨娘內親錢槐,看中了柳五兒,“柳家父母卻也情願,爭奈五兒執意不從,雖未明言,卻行止中已帶出,他父母未敢應允。”
銀娣是小商人女兒,柳五兒是廚役之女,都屬於下層。那麼,上層的小姐,面對不滿意的婚事,又是怎樣呢?
《醒世姻緣傳》裡記載的是這樣一個故事:知州退休回家,兒媳去世,子妾犯罪坐牢,於是有很多人來給知州的兒子提親。其中有位秦參政,聽了人的攛掇,準備把女兒嫁給他。在秦參政和夫人、內弟商量,以及親自去考察的過程中,秦小姐一直不言不語,直到婚事將成:
只得開口對夫人說道:“……躲了他走,還恐怕撞見,忍得把個女兒嫁了與他!你們再要提起,我把頭髮剪了去做姑子出了家!”夫人把女兒的話對秦參政說,方才割斷了這根心腸。
參政比不上賈家國公之後,但也是官宦之家,秦小姐的狀況可以挪到賈府來作參考。看來女子想嫁誰,是沒有自主權的,像岫煙和薛蝌那樣“大約二人心中也皆如意”的情況,只能算“意料之外奇緣”。但如果女子堅決反對嫁給誰,還是有發言權的。
如果北靜王向黛玉求親,黛玉勢必堅決反對,可能像五兒一樣“雖未明言,卻行止中已帶出”,也可能像秦小姐一樣“再要提起,我把頭髮剪一做姑子出了家”,甚至像鴛鴦一樣以死相抗。甚至黛玉也可能因此而死,無論如何不會嫁給別人。
我們再來猜測一下,其他女兒的婚姻是否有自主的成份?元春省親時說,宮裡是“不得見人的去處”,但這是後來說的,當初進宮時未必知道。反而是探春抽中“得貴婿”的花籤,眾人都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這裡的“王妃”顯然是指元春,應是“皇妃”或“貴妃”之誤。但從眾人的口氣中可以看出,除了元春之外的眾人,都把進宮做妃子當作一樣榮耀的事。那麼元春在進宮之前,應該是同樣的心理,至少不會堅決反對。 探春遠嫁,在書中是悲劇。但她向來有出去“立一番事業”的壯志。並且嫁藩王是家門榮耀,有重振家風的希望,而留在烏煙瘴氣的家裡,只能是泥灘深陷。所以探春的遠嫁雖然悲傷,也有自願的成分。 湘去的悲劇在於丈夫早逝。這是個不確定因素。在議婚的時候只知道“才貌仙郎”。況且湘雲在孃家過得“煩難”,對於擺脫那麼委屈的環境,她不僅不會反對,反而是渴望的。
李紈嫁賈珠、鳳姐嫁賈璉,都發生在作品開始之前。從後來的夫妻感情看,應該也不會是堅決反對的。寶釵嫁寶玉在八十回之後,到底如何,讀者已經猜了幾十年。雖然寶玉不通經濟,但品貌放在那裡,又在四大家族衰敗之後,為挽救家族,寶釵哪怕違心也會同意,更何況她也不是不喜歡寶玉。 唯一可能不願意的是迎春。婚後不久,她已經受到丈夫孫紹祖的欺凌虐待。
這些情況,婚前是不可能預料的。我們只知道賈政再三勸阻過,賈母也不支援,而且婚期很緊張,似乎有脅迫之意。迎春有沒有看到這樁婚事中隱藏的危險?但是照她的性格,看出危險也不敢堅決反對、激烈抗爭。可是我們不禁要想,如果她激烈地抗爭了,寧死不嫁,寧願出家也不嫁,她的悲劇是否可以避免? 命運是由性格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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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璀璨人生618
這裡所述的應該是曹雪芹的原意了?但是曹雪芹只寫了八十集,就作古了。後四十集是高顎寫的,是否是尊重原著?怎麼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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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林黛玉來說,拒不拒婚,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木石前盟的姻緣前世早已註定,即使這一世黛玉因為世俗的原因,被許配為他人;縱使那個是眼裡風華絕代的北靜王,都改變不了黛玉還盡眼淚,從而香消玉殞的悲劇命運。
黛玉對於寶玉的感情篤定而明確,堅貞而純粹。只是在很多時候,寄人籬下加上敏感多情的性格,她對於寶玉的感情沒有安全感,一直在求證,在試探。本身就體弱多病,她抵抗不過這病與命,更抵抗不住對於寶玉的情與愛。情愛的糾葛,只能是情深不壽,慧極必傷。在《紅樓夢》裡,寶玉與寶釵沒結婚前,黛玉就已經病入膏肓了。甚至是在曹雪芹所著的前八十回裡,就已經初現端倪了。在第四十五回,寶釵探望生病的黛玉,黛玉說道“我知道我這樣病是不能好的了……‘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強的。今年比往年反覺又重了些似的。”
所以,即使與北靜有了婚約,黛玉也撐不到與北靜王成親。況且,目下無塵的她,得知這個訊息,又怎麼能心甘情願呢。而賈政,也不是趨炎附勢之人,林如海託孤於他,他未必能有這樣的無情。但不管如何,都改變不了黛玉“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的悲劇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