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解決社會各種矛盾的主要途徑。社會和諧是相對於社會不和諧而言的。社會中客觀存在一些矛盾和衝突,如富有與貧困、秩序與自由、權威與服從的矛盾以及不同種族與民族、不同宗教與政治信仰的衝突等。這些矛盾和衝突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處置與解決,就會導致更嚴重的對抗與衝突,進而危害社會安定、阻礙文明進步和歷史發展。在任何社會里,法都是調節與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的最基本手段。社會文明的發展程度越高,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越需要透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法治在實現社會和諧中的作用就越大。
法治是調節社會利益關係的基本方式。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的本質是利益問題。馬克思說過,人們透過鬥爭所要爭取的一切,都同利益有關。不同階級、階層和群體所佔有的社會財富存在巨大差異,因此產生了矛盾與對抗;其他社會矛盾如不同民族與種族之間、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之間、不同政黨之間、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矛盾,也無不同利益有關。雖然這些利益矛盾的解決必須依靠經濟、政治、文化各種條件和手段來調節與解決,但法律機制是利益分配和調節的一種最具體、明確、普遍、權威與終極的方式,因而也是一種最基本和最有效的途徑。現在人們通常所指的狹義上的法(即國家出現以來的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透過權利與義務、職權與職責的形式來調整各種法律主體之間的權益,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實施的行為規則。法的國家意志性、強制執行性、行為規範性、權利可訴性等基本屬性,決定了法在調節各種社會利益關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治也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礎。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徵之一是公平正義與誠信友愛。要在全社會的絕大多數人中樹立起公平正義與誠信友愛的觀念,除了普遍提高人們的思想道德修養,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則是決定性的因素與條件。首先,法本身具有正義屬性。法具有以下特性:“一般性”,它是為所有社會成員制定的,因此全體社會成員都要共同遵守;“公開性”,內部規定不是法,法要為全體社會成員遵守,就必須被人們知曉;“平等性”,法律一旦被制定出來後,人人都要平等地遵守,不能對任何人有特權或歧視,否則法律就會沒有權威;“不溯及既往性”,不能用今天制定的規則去處理過去人們發生的行為,否則也是不公正的。
另外,法與道德密切相關。現代法治的題中應有之義是“良法”之治。法在不同程度上體現了人類所共有的進步的倫理觀念,如主權在民、依法治國、司法公正、人權保障、公平公開公正等。法的倫理價值使法治成為人類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這是法治能夠成為構建和諧社會基石的倫理根據。
法治是解決社會各種矛盾的主要途徑。社會和諧是相對於社會不和諧而言的。社會中客觀存在一些矛盾和衝突,如富有與貧困、秩序與自由、權威與服從的矛盾以及不同種族與民族、不同宗教與政治信仰的衝突等。這些矛盾和衝突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處置與解決,就會導致更嚴重的對抗與衝突,進而危害社會安定、阻礙文明進步和歷史發展。在任何社會里,法都是調節與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的最基本手段。社會文明的發展程度越高,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越需要透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法治在實現社會和諧中的作用就越大。
法治是調節社會利益關係的基本方式。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的本質是利益問題。馬克思說過,人們透過鬥爭所要爭取的一切,都同利益有關。不同階級、階層和群體所佔有的社會財富存在巨大差異,因此產生了矛盾與對抗;其他社會矛盾如不同民族與種族之間、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之間、不同政黨之間、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矛盾,也無不同利益有關。雖然這些利益矛盾的解決必須依靠經濟、政治、文化各種條件和手段來調節與解決,但法律機制是利益分配和調節的一種最具體、明確、普遍、權威與終極的方式,因而也是一種最基本和最有效的途徑。現在人們通常所指的狹義上的法(即國家出現以來的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透過權利與義務、職權與職責的形式來調整各種法律主體之間的權益,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實施的行為規則。法的國家意志性、強制執行性、行為規範性、權利可訴性等基本屬性,決定了法在調節各種社會利益關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治也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礎。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徵之一是公平正義與誠信友愛。要在全社會的絕大多數人中樹立起公平正義與誠信友愛的觀念,除了普遍提高人們的思想道德修養,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則是決定性的因素與條件。首先,法本身具有正義屬性。法具有以下特性:“一般性”,它是為所有社會成員制定的,因此全體社會成員都要共同遵守;“公開性”,內部規定不是法,法要為全體社會成員遵守,就必須被人們知曉;“平等性”,法律一旦被制定出來後,人人都要平等地遵守,不能對任何人有特權或歧視,否則法律就會沒有權威;“不溯及既往性”,不能用今天制定的規則去處理過去人們發生的行為,否則也是不公正的。
另外,法與道德密切相關。現代法治的題中應有之義是“良法”之治。法在不同程度上體現了人類所共有的進步的倫理觀念,如主權在民、依法治國、司法公正、人權保障、公平公開公正等。法的倫理價值使法治成為人類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這是法治能夠成為構建和諧社會基石的倫理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