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討問題的答案之前,首先把有關的概念界定清楚,這樣才能使問題的探討有的放矢。
在簡譜中,以諸如1=F(D)等字母來表達;
在五線譜中,以不帶任何升降號及不同數量的升降號來表達。
幾種樂器或按種類分成的幾組樂器,分別擔任某些聲部,演奏同一樂曲,如管樂合奏。
現在回到正題。
對照詞典的解釋,F調笛子與D調笛子,當然可以同用筒音合奏了。
音程不同的兩個音合奏時,按照兩個音之間協和程度的不同,可分為五類:
F調笛子與D調笛子同用筒音合奏時,由於二者之間的調高不同,
具體來說F調笛子的調式主音,比D調笛子的調式主音高一個小三度(全音半音各一個)的音程,
D調笛子的調式主音,比F調笛子的調式主音低一個小三度(全音半音各一個)的音程,
同用筒音作5演奏時,兩個筒音之間仍然存在一個小三度(全音半音各一個)的音程差距,
這時演奏出來的音響效果,由於二者的音高不同,按照以上兩個音協和程度的分類,相差小三度的兩個音合奏時,始終是一種不完全協和的音響效果。
在音樂作品的合奏中,採用少量的不協和音程,可以豐富和聲的色彩,使和聲更加豐滿。
但如果自始至終全部是由不協和甚至刺耳的不協和音程構成,則是音樂作品的合奏中應該儘量避免的。
為了避免這種始終不協和音響的出現,
在F調笛子與D調笛子同用筒音合奏時,可以透過改變其中一支笛子指法的方式,來統一兩支笛子的調高,就可以演奏同一調高的齊奏了。
譬如把F調笛子的筒音作#6就可以轉為D調。
在探討問題的答案之前,首先把有關的概念界定清楚,這樣才能使問題的探討有的放矢。
所謂的“調”,指的是音樂作品中首調唱名1(do)的音高位置。在簡譜中,以諸如1=F(D)等字母來表達;
在五線譜中,以不帶任何升降號及不同數量的升降號來表達。
所謂的“F(D)調笛子”,指的是定調以自然(全部由非變化音級構成的)大調音階中的音名F(D)作為調式主音1的笛子,在第三孔邊標註著字母F(D)。合奏,按照詞典的解釋:幾種樂器或按種類分成的幾組樂器,分別擔任某些聲部,演奏同一樂曲,如管樂合奏。
現在回到正題。
對照詞典的解釋,F調笛子與D調笛子,當然可以同用筒音合奏了。
音程不同的兩個音合奏時,按照兩個音之間協和程度的不同,可分為五類:
1.極完全協和:純八度;2.完全協和:純五、四度;3.不完全協和:大小、六度、大、小三度;4.不協和:小七度、三全音、大二度;5.極不協和:大七度、小二度。F調笛子與D調笛子同用筒音合奏時,由於二者之間的調高不同,
具體來說F調笛子的調式主音,比D調笛子的調式主音高一個小三度(全音半音各一個)的音程,
D調笛子的調式主音,比F調笛子的調式主音低一個小三度(全音半音各一個)的音程,
同用筒音作5演奏時,兩個筒音之間仍然存在一個小三度(全音半音各一個)的音程差距,
這時演奏出來的音響效果,由於二者的音高不同,按照以上兩個音協和程度的分類,相差小三度的兩個音合奏時,始終是一種不完全協和的音響效果。
在音樂作品的合奏中,採用少量的不協和音程,可以豐富和聲的色彩,使和聲更加豐滿。
但如果自始至終全部是由不協和甚至刺耳的不協和音程構成,則是音樂作品的合奏中應該儘量避免的。
為了避免這種始終不協和音響的出現,
在F調笛子與D調笛子同用筒音合奏時,可以透過改變其中一支笛子指法的方式,來統一兩支笛子的調高,就可以演奏同一調高的齊奏了。
譬如把F調笛子的筒音作#6就可以轉為D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