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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稅眼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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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嶺財經
這種情況下,一起羅列一下可能的情況:
一、客戶為小規模納稅人,且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簡易徵收除外),目前的優惠稅率為1%。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元,且是普通發票的話,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但是,這個30萬的收入是不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只要專票開具,就應當按適用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在這種情況下,客戶非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要,如果溝通不下來,可以承擔對方稅點或同意提價。
二、老闆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稅,普通發票不交稅在這種認識下,是開不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開,只能加錢。財務怎麼解釋老闆都不聽,或者聽不進去。雖機率低,但你不能說沒有。
有老闆指著增值稅發票的稅額問財務,能否開具發票的時候只開金額,不開稅額,財務說開不了。財務確實開不了,可能只有稅務能開的了。
三、本身是小規模納稅人,老闆和財務都認為不能開專票專票,無論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都可以開專票。不與時俱進學習的財務人員和老闆,都是存在的。可別認為是笑話!
四、業務可能是不真實的在這種情況下,是虛開增值稅發票。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比虛開普通發票處罰嚴厲得多。不真實業務情況下,談增值稅專用發票色變,死活不開專票。
五、專票用完了,不願再購買了這也算是一種可能吧,呵呵。
可能還有其他情況。但總的來說,上述1、4的可能性大點。
根據你的情況分析,個人估計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1.第一種可能你的客戶是小規模納稅人。目前湖北地區小規模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是免徵增值稅的,非湖北地區是按1%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申報不超過10萬元或者按季申報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非湖北地區是免徵增值稅的。如果開具增值稅專業發票,無論開具多少,都需要按簡易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2.第二種可能就是你們的業務有虛開的嫌疑。有部分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企業知道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違法後果很嚴重,有的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有恐懼感。認為虛開普通發票問題嚴重性小一點,因此既想虛開謀利,又想適當降低違法風險。實務有的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企業,採取假衝紅的方式規避納稅義務。
3.第三種可能就是財務人員業務不熟悉。可能認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監控比較嚴,發票用量也有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