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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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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pades13
住宅室內的噪音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間應該低於45分貝。一般噪音在30分貝左右的時候是不會影響到正常生活和休息的,而達到50分貝以上的時候,就會感到難以入睡。10-20分貝幾乎是感覺不到的;20-40分貝就像說悄悄話一樣,40-60分貝就是普通室內談話標準;60-70分貝就會有損神經;70-90分貝神經細胞會受到破壞;90-100分貝時聽力直至受損。
目前沒有專門針對居民室內噪聲排放限值的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是一個評價環境質量的標準可以作為參考,但是具體使用哪一個噪聲功能區噪聲限值還需要諮詢當地環保部門,這是由政府頒佈的噪聲功能區規劃的而不是自己看著像就能套用哪個的。另外對於居民住宅排放的噪聲汙染目前沒有相應的的監測規範,所以實際上從操作性來說還是空白無法進行。實際生活中一般都是適用於調解解決,透過噪聲監測手段達到行政管理目前還沒有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規定:1 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噪聲限值[dB (A)]晝間55; 夜間45.《住宅隔聲設計規範》,建設部制定的住宅室內允許噪聲標準,臥室、書房的噪聲限制是白天最高40分貝,夜間最高30分貝。該標準不是環保部門制定,環保部門不以此作為執法依據。《住宅隔聲設計規範》有以下條例對住宅設計提出標準要求:(1)住宅應在平面佈置和建築構造上採取防噪聲措施。臥室、起居室在關窗狀態下的白天允許噪聲級為50dB(A聲級),夜間允許噪聲級為40dB(A聲級)。(2)樓板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不應大於75dB。(3)應採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效能。(4)空氣聲計權隔聲量,樓板不應小於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樓板不應小於55dB,分戶牆不應小於40dB,外牆不應小於30dB,戶門不應小於25dB。(5)應採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分戶牆、外窗、戶門的空氣聲隔聲效能。(6)水、暖、電、氣管線穿過樓板和牆體時,孔洞周邊應採取密封隔聲措施。(7)電梯不應與臥室、起居室緊鄰佈置。受條件限制需要緊鄰佈置時,必須採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8)管道井、水泵房、風機房應採取有效的隔聲措施,水泵、風機應採取減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