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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濱哥侃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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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風0210
官方解釋為“可能有吧?”,但是我認為從字面上理解應該是“不需要有!”,這樣解釋才更恰當!當年岳飛被抓下獄,韓世忠將軍率領一眾大臣去問秦檜:請問丞相,嶽將軍犯了什麼罪?秦檜說“莫須有!”,其意思就是說,殺岳飛不需要什麼罪名!言外之意就是這是皇上的旨意你們不要問!如果解釋為“可能有吧?”這在語法上就不通,再結合歷史背景更不合理,試問,哪個丞相能說出“可能有吧”這種腦殘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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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不知道我是誰甚好
岳飛被殺不是因為抗金也不是因為功高震主,實在是因為他手伸太長,向皇帝要求把持全國軍權不說還插手立太子的事,關鍵是此人人緣奇差,被下獄後沒一個大臣站出來保他,包括韓世忠,而他的告發人就是他的部將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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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8151336318633
“莫須有”到底是什麼意思,如果是“也許有”或“難到沒有嗎的”意思,那麼秦檜如何能殺的了岳飛,難道岳飛那麼大的官員,就一句莫須有就能殺的了的嗎?哪怕是硬安上個罪名,栽贓陷害,迷惑老百姓,這些都沒有。所以說是秦檜已“莫須有”的罪名殺死岳飛顯然是不符合邏輯的,而且這句“莫須有”還是一個堂堂的秦丞相跟自己下級韓世忠毫不負責任說的,跟本就不符合邏輯。所以我認為既然這句話確定是秦檜說出來的,有兩個可能性,第一,這句“莫須有”暗示,岳飛是皇帝要殺的,秦檜是受皇帝的意思做的,他也沒有辦法,也是為自己開脫;第二,這句“莫須有”是為岳飛鳴冤,暗示岳飛根本就沒有罪,但他必須得死。
所以岳飛和秦檜都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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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極小博士
什麼叫莫須有罪名呢?莫須有就是說也須有也須沒有的罪名,也就是說不敢肯定有罪,也不敢肯定沒有罪,就是一個嫌疑犯的罪名。岳飛到底有罪沒有罪,肯定是沒有罪,如果真的有罪就不是莫須有罪了,就因為岳飛沒有罪才給岳飛編織下一個懷疑罪。這個罪只有皇帝和秦檜敢強加到岳飛頭上,一般大臣沒有這個膽量和權力這樣做,莫須有罪就要殺國家的大臣,沒有真憑實據的事情誰敢這樣做事。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昏君奸臣想害人什麼罪名都敢用,一個愛國愛民的大忠臣,死在一個也須有也須沒有的罪名上,可憐一代名帥就這樣被莫須有罪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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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咚咚82536
莫須有,就是不需要有。殺你需要理由嗎?不需要!這是秦檜回答韓世忠的逼問時牛逼的回答。一代奸相,無論如何牛逼,最後也是被人民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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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陳大舍
“莫須有”很簡單,就是“大概有了”。“莫須”是宋朝的口語,意思是“也許”、“大概”。但是,秦檜這句話說的不是很無恥,而是很可怕。我們看下秦檜說出這句話的背景,據《宋史》原文記載:
“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這是對韓世忠說的。但是,我們要是把岳飛被誣陷的來龍去脈捋一遍,就會明白,“莫須有”其實是在恐嚇韓世忠,而且岳飛的冤案,也跟韓世忠多少有關聯。
在岳飛被十二道金牌催還之後,紹興十一年(1141A.D.)的陰曆四月二十四日,宋徽宗下旨,任命韓世忠、張俊為樞密使,岳飛為樞密副使。同時宣佈所有宣撫使的兵馬統一歸中原直接管理。也就是說,韓世忠、岳飛、張浚和自己計程車兵不再有直接的聯絡,他們現在是士兵們的“首長”、“領導”而不是再是主公。
又過了半個月,宋高宗就派張俊與岳飛一同巡視在楚州的韓世忠舊部,而韓世忠留在臨安。 到楚州之後,張俊對岳飛建議藉機會把韓世忠的舊部打散,也就是“ 欲與飛分其背嵬軍(精兵) ”結果立刻被岳飛拒絕了,理由是:
“萬一主上覆令韓太保典軍,吾儕將何顏以見之?”
這話絕對沒毛病——你望風希指,萬一人家韓世忠再回來可怎麼辦?你還怎麼見人家。之後,張浚建議修繕楚州城牆,又被岳飛給給拒絕了——說話就得恢復中原了,何必花錢在這兒修城牆,太浪費了吧……
從這會兒開始,岳飛算是把張浚給得罪了。沒過多久,韓世忠舊部耿著的軍官公開鬧情緒,於是被政敵抓了辮子,向上報告,弄了大新聞,說這個耿著:
“謂著倡言以撼軍心,圖叛逆,且謀還世忠掌兵柄”。
因為韓世忠與秦檜雖然同在朝中,但是韓世忠與秦檜關係極為惡劣,兩人彼此不說話“一揖外未嘗與談”, 而且又不止一次反對議和,“力陳和議之非”並且“觸檜尤多 ”。所以秦檜早就想拿韓世忠開刀,這麼個機會豈能放過?於是暗中派人羅織罪名,準備到時候給韓世忠在朝堂之上來個十面埋伏。誰成想,秦檜的計劃被人向韓世忠告發了,而這個給韓世忠提醒的人,就是岳飛……
韓世忠一聽秦檜竟然要羅織自己“謀反”,嚇得當時就去宋高宗那辯解,史書上的記載是“世忠大懼,亟奏乞見,投地自明。”甚至這位全身“刀痕箭癱如刻畫”的大英雄竟然對著宋高宗嚎啕大哭“世忠號泣以訴於上”……
當時,在對待岳飛、韓世忠、張俊三位大將的問題上,宋高宗與秦檜的態度是不一致的。韓世忠、張浚在平定苗劉之亂時對宋高宗有救命之恩。所以宋高宗把韓世忠保了下來。然而秦檜則是韓世忠、張浚、岳飛能整死一個是一個。於是就社下毒計將岳飛害死。注意,按照宋朝制度,即使是皇帝處決叛將,也須多次會審,走完程式耗時至少在一年以上。而岳飛從入獄到遇害,一共不到半年。所以鄧廣銘先生認為,是秦檜矯詔殺害了岳飛。
害死岳飛和整垮了韓世忠,秦檜又要除掉張俊。這次是更直接唆使人揭發張俊企圖政變。然而, 宋高宗本人不想殺害兩位功臣中的任何一個。於是宋高宗親自出面保證張俊“無謀反之事”。所以後來朱子在評論這段歷史時一針見血指出,之所以韓世忠、張浚有驚無險而岳飛卻難逃一劫是因為:
“張與韓較高宗密,故二人得全; 岳飛較疏,高宗又 忌之,遂為秦所誅。”
所以說即使真要說有“莫須有”的罪名,恐怕那就是岳飛心昭天日英雄坦蕩吧!
杭州岳廟。
湯陰岳廟。
《精忠岳飛》宋高宗、嶽武穆君臣最後一次見面。
江蘇吳縣韓世忠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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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忠誠5978
秦檜中國歷史上十大奸臣之一,因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民族英雄岳飛而臭名昭著遺臭萬年。莫須有這個罪名,是大奸臣秦檜首創。秦檜為了至岳飛於死地,到處搜尋岳飛叛國證據,但是不管怎麼煞費苦心還是沒有證據,秦檜整天愁眉苦臉束手無策時,秦檜下意識摸摸鬍鬚突然靈機一動,有了“莫須有”用“莫須有”的罪名……這就是“莫須有”罪名的來歷。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些別有用心之人,妄想給臭名昭著的秦檜翻案,這是明目張膽的逆歷史潮流而動。秦檜離現在八百多年,老祖宗及歷朝歷代已經蓋棺定論,並用鐵水鑄成跪相謝罪。歷史不容篡改,翻案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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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微史春秋
“莫須有” 三字出自於 《宋史·岳飛傳》:
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 :“飛子云與張憲 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須有”到底是什麼意思?現在我們一般都是解釋為“或許有,大概有”的意思,以此來證明秦檜陷害岳飛。
但是歷來對於“莫須有”三字的具體含義都是有爭議的,有很多專家對此做過研究。之所以有歧義,這裡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對“莫須有”三個字的斷句有爭議。斷句不同,含義也就不同。
一、讀作“莫,須有”這裡是古人對此的一種斷句解讀,他們認為,“莫” 為一句,“須有”為一句。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認為“莫”是“ 嘛、麼”的讀音音和意思,含有問意。
這樣一來,“莫,須有”的意思就是“那件事嘛,應當有”
二、就讀作“莫須有”還有一部分學者認為“莫”是實詞,“莫須有”無需斷句。不過對於這三個字的解釋就有多種意思了,一般來說有以下三種。
1、“或許有”的意思
“莫須有”是宋代人常用的口語,應該解釋為“或許有”、“恐怕有”、“不見得沒有”。著名語言學家呂淑湘認為“莫須”是宋人口語,意作“恐怕” ,“莫須有”應釋為“恐怕有”。臺灣柏楊《華人史綱》 認為“莫須有”或許是秦檜於江寧的方言,應釋義為“不見得沒有”
將“莫須有”解釋為“或許有”是一種主流的看法。
2、“必須有”
《宋宰輔編年錄》、《皇朝中興記事本末》皆將“莫須有”記作“必須有” ,所以很不少人認為,“莫須有”三個字是“必須有”的誤寫。
清代學者畢沉 《續資治通鑑》持“必須有”的觀點,認為“莫須有”未若“必須有”得其實。現代有不少學者也贊同這個看法。
3、“不須有”
還有一部分人從語言學與歷史背景分析認為“莫須有”解為“不須有”更適宜。這種觀點是從岳飛被害原因入手,體現出秦檜的蠻橫、霸道、囂張,他陷害岳飛根本不需要估計任何人的看法。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
時代變化,語言語音也在變化,加上文字的書寫有可能存在筆誤等眾多原因,導致“莫須有”三字的含義成為一個謎團,估計永遠也弄不清它的真實含義。
其實也不需要非要弄清楚它的原意,就秦檜殺害岳飛一事來看,“莫須有”主流的含義是“或許有”,就已經代表了大眾的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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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所謂羅織罪名,對於手握權力的秦檜而言,實在是太容易了。
秦檜真要搞臭岳飛,第一個安排的罪名就可以是謀反,岳飛手握重兵,這當然是謀反的最好條件。而且岳飛手下的大將,唯岳飛之命是從。如果秦安排線人,搞點岳飛謀反的證據,忒容易了。
事實上秦檜還就是這麼幹的,他威逼利誘岳飛部將都統制王貴、副統制王俊先出面首告張憲“謀反”,繼而牽連岳飛。
而配合秦檜幹這事的,就是張俊,他私設公堂,對張憲嚴刑逼供,未取得任何口供的情況之下,便捏造了一份張憲的口供,說岳飛確實是有謀反跡象。
隨後,岳飛便被投入大理寺獄中,審理此案的官員,先後有何鑄與万俟卨,但不論是誰,都沒有審出岳飛確實謀反的招供。
岳飛寧死不自誣,乃至以絕食抗爭,那麼法官怎麼辦?何鑄認為岳飛確實沒有謀反,結果就被撤了。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認為岳飛無罪,也被罷官處分。
為什麼?很明顯,這就是要搞岳飛。而且不一定就是秦檜要搞,如果是秦,那麼韓世忠問他岳飛何罪?他直接就可以說岳飛謀反,何須說莫須有三個字?
審案的直接人,是万俟卨,他先給岳飛安排了一條罪名,說岳飛和岳雲給張憲寫信,讓張憲謊報軍情以動搖朝廷,並命令張憲設法讓岳飛回到軍中,但最終指控失敗,此案沒成立。隨後,他又安排了第二條罪名,說岳飛當初在淮西一戰中曾遲滯不前,結果此罪成立。
但即便是第二條罪名成立,岳飛也不至於死罪啊!
真正的問題,在於宋高宗身上,是他下達命令:“岳飛特賜死。“也就是說,最後決定對岳飛下黑手的,就是趙構。
至於秦檜和万俟卨,只能說是趙構的推手罷了。如果趙構要重賞岳飛,他們就能編排出岳飛的動人事蹟一萬條,發在大宋的勝利日報上;如果趙構要殺的人是 別人,他們也能編排出別人的罪惡一萬條,無非如此而已。而且秦檜和万俟卨這種人,在大中國比比皆是,生活得滋潤著呢。
而最終,從秦檜嘴裡說出莫須有三個字,其實也就是在跟韓世忠表明態度:”老韓你別以為這事就是俺的意思,莫須有你懂不?誰能不要證據確鑿就殺人?皇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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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三字出自秦檜之口,後世通常三個解釋。第一,或許有。秦檜敷衍韓世忠,岳飛的罪名應該有吧,要不怎麼會把他抓起來呢。第二,不須有。秦檜跟韓世忠說,岳飛不須有罪名,因為皇帝要他死,君要臣死不得不死,難道還須一個罪名嗎。第三,必須有。秦檜跟韓世忠說,岳飛必須有罪,沒有不行。三個說法中最為主流的是第一種,或許有。此時岳飛的造反罪名已經定了,秦檜就差跟趙構彙報了,所以跟韓世忠交了實底,岳飛兒子岳雲和岳飛部將張憲有涉嫌岳飛謀反的書信,如果這條證據坐實的話,那麼岳飛的(謀反)罪名或許就能成立吧。但是韓世忠聽了很生氣,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你丫居然說什麼或許有,這能交代了誰?意思你能忽悠了我,可是忽悠不了天下人。史載韓世忠“性戇直,勇敢忠義,事關廟社,必流涕極言”,沒有聽懂秦檜這些彎彎繞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