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1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標籤管理,便於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和藥品的區分,今年將研究借鑑菸草標籤管理方式,在保健產品標籤顯著位置標註“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藥品”等警示語。
4
回覆列表
  • 1 # 翁童說鶴崗歷史

    謝邀,很好,說明國家已經認識到食品新增劑的危害性,到處氾濫,已經成為社會上的毒瘤,必須要嚴格監管監控,這是不爭的事實…光提示還是不夠的,食用本食品新增劑,說明書中說明:服用前必須到醫院查明,是否缺乏這種元素,別亂吃,吃到肚裡就拿不出來了,服用多長時間,體內不缺該種物質,是不是該不該吃?等等用科學的養生方法。該食品新增劑經過多長時間臨床驗證,取得何種效果…應該告知。光說有提高免疫力功效,是不是應該提供可靠資料啊?過不過敏啊等等不能出現誤導詞句,說明書要規範嚴格審查。食品新增劑發展到今天,出現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冤不冤?不冤,一點都不冤。任何一個商家用資料,用科學方法指導老人正確的去養生嗎?好一點的是暗示誇大,明顯的直接就神吹,海騙,忽悠老人、智障、缺心眼的上當不是嗎?不打擊行嗎?在這個市場也有遵紀守法,是真金到啥時候都會發光的…好的食品新增劑,到啥時候都會受到歡迎的…我們永遠相信黨和政府做法是正確的…

  • 2 # 南海九叔

    保健品並沒有錯,錯的只是出了問題的個別公司,不能因為個別公司出錯而把所有正規保健品一棒子全打倒!國家要關注輿論同時也不能被輿論誤導!畢竟保健品對人體始終有益無害,並不是像香菸一樣是有害健康的!

  • 3 # 徐春波105912851

    先統一規範一下保健品價格吧!外國的保健品一瓶就合人民幣100到400元,在中國的保健品價格都亂套了!維生素片跟藥店幾塊錢的一樣的,人家賣上百塊,這叫市場經濟麼?實在是不懂了!

  • 4 # 使用者8335916795704

    保健食品就是食品,按食品管理即可,何必多此一舉,加什麼提示語?應立法明確這類東西不允許做誇大或虛假宣傳的廣告,跟其他食品一樣,放到超市貨架上買,把想不想購買、購買什麼的權利還給消費者,而不是透過推銷員拉人頭、欺騙洗腦等手段坑害老百姓即可。包裝盒上加幾個爛字好像頭痛醫腳,這不應該是監管機構想出來的高明之策,否則真懷疑你們的智商了

  • 5 # 手機使用者62174185018

    保健食品本身沒錯。應該打擊利用保健食品搞傳銷和欺詐老年人的畜生!標註什麼沒有用,或用處不大。它們敗壞黨和政府形象,坑害老百姓,害了許許多多的家庭。賺著黑心的錢!所以應該打擊的是它們!

  • 6 # 紅豆140904351

    國家市場管理總局借鑑香菸標註警示語?難道保健食品等同於香菸危害身體健康?不能代替藥品可以標註,對於保健食品不允許宣傳預防疾病功能是違背實事求是原則,違背細胞需要營養的自然規律,既然疾病都預防不了,何來“治未病”一說?那生產這麼多保健食品出來幹嗎?國務院下發(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的檔案是為了什麼?簡直是自相矛盾,無法自圓其說。

    現在最要緊的是加強監管,對於違規違法給予嚴打重罰,而不是為了便於監管,在標註上不顧事實加以“禁口”。如果真的這麼做,將會嚴重影響今後“營養治療”的推行,還不如徹底禁止保健食品的生產和銷售來得簡單易行,來得痛快?!

  • 7 # 唐宋文盲

    中國自2006年加入菸草控制框架公約,2008、2011、2016年國家菸草專賣局調整警示語,但最後也只把警示語面積調整到35%,至今沒有按照公約印製警示圖片。而來看菸草行業整體利稅,2014年首次突破萬億,2017年11145.1萬億,上繳財政破萬億。破萬億呀,換成紙幣幾飛機都裝不下。那麼問題來了,控煙政策也釋出了,警示語也增加了,為什麼利稅增加速度不低,是為了表明警示語增加了香菸銷售收入了嗎?

    那麼問題來了,警示語對控煙起到了多大作用各位網友能幫忙分析下嗎?國務院釋出2017-2030國民營養計劃不包含保健食品嗎?整治保健品(不只是保健食品)亂象可能不僅僅是加個警示語就能解決的吧!

  • 8 # 何冠盛

    剪腳指被沙蟲,人還是人,沙還是沙,蟲還是蟲,保健品不管你是用鐵合包裝還是不鏽鋼合包裝,裡面的產品還是保健品!能改變的只有商業利益,不變的就是生產企業和企業管理層及企業銷售人員和銷售物件,傷害的群體、物件有增無減,建議政府部門加大對影響民生的保健品行業產品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嚴懲不貸害群之馬!

  • 9 # 註冊營養師王華

    現行保健食品本質屬於食品,只是一種特殊的食品,受食品安全法管理。食品安全法規定保健食品應當宣告本品不能替代藥品,但一直還未規定在包裝上強制標識此說明。但其實作為食品很大的一個要求就是不能夠宣傳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功能。

    食藥總局此次打算借鑑香菸標註警示語,也就是將上述所說的本品不能替代藥品,標註在保健食品的外包裝上,是為了能夠更好地提醒消費者避免上當受騙。

    目前國內保健食品市場較為混亂,正規的保健食品,正規銷售並不存在問題。問題在於多數魚龍混雜的所謂保健品,保健食品的正規批號都沒有,甚至有一些是小作坊無證生產出來的東西,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坑害老年人的錢財。

    縱觀保健品最多的違法宣傳,一般都是與疾病相關,有宣傳抗癌的,有包治百病的等等,基於這樣的考慮,國家總局此次要求在保健食品上進一步明示,不能替代藥物,也是考慮能夠在流通最後環節提醒消費者。

    本次強制標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醒消費者,但免不了仍會存在一些非正規的保健食品或者甚至是隻是普通食品冒充正規保健食品非法宣傳一些未經審批的功能。因此標識只是其中要求的一部分,更重要的還是監管部門需要花更大的氣力去監管、去科普,讓廣大消費者能正確辨別正規保健食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篇表揚稿的閱讀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