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模一般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業規模指對企業生產、經營等範圍的劃型。2003年5月,國家統計局根據原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4部委聯合釋出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制定了《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並於2003年統計年報開始執行。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尚有13個行業門類沒有確定企業劃型標準,其主要原因是:
一是有些行業缺乏基礎統計資料,無法進行有效的測算和分析而暫不劃型;
二是一些特殊行業,如金融業,其產品、運作方式和監管體系與一般行業差異較大,需另行研究制定;
三是包括“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在內的6個其它行業門類以及倉儲業,這些行業的企業劃型標準將在國家有關普查完成之後,再根據實際統計情況另行研究制定。
擴充套件資料:
《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以三個指標作為劃分標誌,即企業的“從業人員數”、“銷售額”、“資產總額”。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從業人員數”作為企業的劃型指標,具有簡單、明瞭的特點,也與世界主要國家的通行做法一致,具有國際可比性。
第二,“銷售額”可以客觀反映企業的經營規模和市場競爭能力,也是中國現行統計指標中資料比較完整的指標,容易操作。
第三,“資產總額”可以從資源佔用和生產要素的層面上反映企業規模。因此,採用這三個指標進行劃型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企業規模一般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業規模指對企業生產、經營等範圍的劃型。2003年5月,國家統計局根據原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4部委聯合釋出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制定了《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並於2003年統計年報開始執行。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尚有13個行業門類沒有確定企業劃型標準,其主要原因是:
一是有些行業缺乏基礎統計資料,無法進行有效的測算和分析而暫不劃型;
二是一些特殊行業,如金融業,其產品、運作方式和監管體系與一般行業差異較大,需另行研究制定;
三是包括“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在內的6個其它行業門類以及倉儲業,這些行業的企業劃型標準將在國家有關普查完成之後,再根據實際統計情況另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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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以三個指標作為劃分標誌,即企業的“從業人員數”、“銷售額”、“資產總額”。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從業人員數”作為企業的劃型指標,具有簡單、明瞭的特點,也與世界主要國家的通行做法一致,具有國際可比性。
第二,“銷售額”可以客觀反映企業的經營規模和市場競爭能力,也是中國現行統計指標中資料比較完整的指標,容易操作。
第三,“資產總額”可以從資源佔用和生產要素的層面上反映企業規模。因此,採用這三個指標進行劃型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