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是2000元買的,期間花了6萬多塊醫療,前幾天跑出去被人抓了給燉了,後面我監控查到了,人也抓到了,怎麼判?按2000判,還是按6萬?是民事還是刑事?現在對方說最多買一隻同等體重得狗賠給我?請問一下,按照法律能怎麼處理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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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孫餘浩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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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冠209665485
狗永遠都是畜牲,本是服務於人類的付屬品,鍋中肉,盤中餐,國家必須以人為本,以人至上,怎麼可以拿犧牲人權,來維護所謂的“狗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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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薑阿阿姜啊
先進行報警(是對的),應該是按照民事糾紛進行處理。
按購買此狗的價錢進行賠償,如果不滿意(沒有解決)。可以去當地基層法院進行起訴,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之前有過類似的案例。現在出門遛狗一定要給狗帶上項圈和牽線繩,狗自行溜出家裡去戶外,屬於養狗人沒有盡到養狗責任。萬一咬傷孩子和嚇到老人,養狗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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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W濤聲依舊
可憐的狗,狗沒拴繩子,狗沒毛病,都是主人造成的,你去燉狗主人呢,但是你不該把狗給燉了,要狗的命,為什麼你是高及動物,狗排不上高及動物,這就說明它還不懂啥,它要是懂啥像你似的就自己把繩拴好了,你還能燉了它嗎,它不咬死你,就光你是命,狗也是一條命,你燉了它,就得按命處理,你的一半命是同狗主人沒拴繩子,扯平了,另一半命用錢來算,你包它主人的錢,雙方商量去。
按照發票判。
你花在這狗身上的錢發票都拿出來。
陳堂作證。
民事經濟糾紛,
因為你狗自己跑出去的,不屬於盜竊。屬於損毀公私財物。
前提是帶了狗項圈,有養狗證。如果沒,那麼如何證明這狗產權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