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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半的一半是四分之一

    雖然我是女的,但我覺得誰出錢寫誰名,共同還貸就寫倆人名。

    如果實在想不通,就想這是給自己兒子買房子,兒子女朋友要求寫名字…瞬間就想通

  • 2 # 一葦

    婚前買房不加名婚後幫著還貸款,不影響對房產所有權的分割。

    首先,從法律上來講,登記前男方付首付部分,算男方婚前財產。登記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算雙方共有財產。離婚時,只對婚姻承續期間的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因是房產,分割時需評估現值,再根據雙方各佔份額,協商一方給予貨幣補償。

    老人心情可理解,過好日子需包容

    如果不放心,婚前財產公證也是個很好的手段。但是結婚以後過日子了,就是將心比心,以心換心,兩口子一起積極經營好生活,孝順好老人,何愁掙不下更大的家業?

  • 3 # 二了吧唧的丫頭

    這個話題經久不衰,說男方自私不為過,但是反過來想女方如果真愛男方不是一個名字的問題,就算沒有房子又如何愛就嫁,哪怕租房子,有的人可能覺得可笑沒房子怎麼結婚住哪裡?所以就像名字的問題,寫不寫你的名字又如何,不愛你就算寫上你的名字,就幸福了嗎,這個浮躁的社會讓女人越來越好高騖遠,讓男人越來越膚淺沒內涵,真愛沒有界線和條件,多少寬屋大房裡住著不幸福的人,有多少白手起家夫妻能白頭到老,不論什麼婚姻都要明白門當戶對的條件很重要,這樣雙方都會安穩,你要求男方有房有車可以看看自己家條件,男方要求女方啥也別計較,那你先看一下自己的實力在哪裡,不拖累對方才是婚姻長久的辦法,這是本人親身經歷,也不知道說的對不對,大家勉強看一下吧……

  • 4 # 429方寸世界

    目前社會婚姻狀況不穩定,父母擔心人財兩空。

    男朋友,若他自己有錢買房子,在產權證寫上女友名字,這個是他對愛情信任的表示。如男方父母出錢買房子,房款可能是傾盡他們所有積蓄,甚至負債而來。中國離婚率高,每三對夫妻結婚的同時,就有一對離婚。如果兒子和兒媳婦離婚,就要分割他們夫妻財產。房產證寫上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女方擁有房屋產權份額。若雙方離婚,女方將要求獲得房屋份額,男方或者支付女方房屋對價款而獲得全部產權,或者女方申請法院拍賣該房房屋對加快,男方父母將失去房屋,甚至失去未來。男方父母不同意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是為自己和兒子的未來考慮。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不能被愛情衝昏了頭。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掙錢的。如果夫妻恩愛,就應當共同發展家庭財產,每一方都不應當不勞而獲地佔有另一方父母的財產。

    我支援男方父母將房產登記在兒子一方,並要求兒子提供購買房屋借款手續。如果兒子婚後,他想把此房屋贈與女方部分份額或全部份額,應當償還父母借款。

  • 5 # 我的房子我做主

    對於這個問題,我以前給過女生建議,現在可以再說一遍。

    現在社會發展太快,大家都沒有安全感,這個問題正是說明了這一點。

    那麼在房產一枝獨秀的情況下,怎樣讓自己不吃虧呢?以前好多人都是男方買房女方裝修或者陪嫁汽車和家電,主要也是考慮房產是不動產,女方不好處置。但是城市裡不存在這個問題,分割非常方便,所以現在不妨改一改,雙方把資金攏到一起,按照份額來一起做預算!

    因為房產是增值的,而汽車和家電購買後就開始貶值,所以一開始女方就處在了劣勢,雙方感情好當然怎樣都無所謂,但是一旦有事兒,吃虧在眼前!

    農村情況不一樣,酌情考慮一下,不要生搬硬套!

    最後,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百年好合!

  • 6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依照《婚姻法》解釋三,即便不寫女方名字,結婚後,房子依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離婚夫妻房產分割,《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情形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標題說“不允許寫女方名字”的目的很明確,擔心將來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女方會分割房產,但標題又說“男朋友家同意給買房子付首付”,既然是“首付”,就是說剩餘的房款應該是銀行按揭貸款,也應該屬於夫妻婚後共同債務,既然是共同債務,也應該是共同財產,所以,無論寫不寫女方名字,都有女方的份額。至少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有女方一半。

  • 7 # 小豬房論

    這類問題算是個熱點,也有女方出資購房,男方要加名字的。那麼,一方父母出錢買房,另一方該不該加名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出現這一現象大概可以歸結為兩個原因:一是隨著社會開放和時代的進步,人們的婚姻觀發生了很大變化,婚姻的穩定性大不如前;二是目前房價高企,一套房子的價值,少則幾十、幾百萬,多則幾千萬,很多父母都是窮其一生積蓄為子女購房,房子基本上是家庭的主要財產了。出資的一方往往擔心,如果加了對方的名字,一旦婚姻破裂,對方可以不勞而獲瓜分自己的財產;而另一方則以檢驗真愛、需要安全保障為由,其真實意圖不好揣摩。

    其實,這種事還是應以不勉強為原則,如果出資一方主動提出加對方名字,那就加;否則另一方不要主動提出來,以免對方心生疑慮,懷疑你動機不純。事實上,所謂的安全保障也好,真愛也好,關鍵還是在自己。可以想想看,如果兩個人的婚姻穩定,房子寫誰名字有何關係?你可以一直住著,將來也是留給子女。如果真是婚姻破裂,你也沒有理由去分人家父母的財產,那是掠奪。

    此類事一般是發生在雙方家庭經濟條件相差懸殊的情況下,即使一方勉強加了名字,日後在家庭生活中也會沒地位,可能還會被對方家庭瞧不起,莫不如順其自然為好。過去講婚姻要門當戶對,還是很有道理的。經濟條件相當的兩個家庭聯姻,基本上不會出現這類問題。對於獨生子女家庭,最好的方式是雙方父母各出一半錢來買房(全款或首付),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也體現了地位平等。很重要的一點是,婚後生活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加不加名字不重要。

  • 8 # 春暖花開114151856

    謝邀,主要擔心婚後婚姻不穩定,如婚後發生婚姻破裂房產是個大問題。你問男朋友剩下的百分之七十是否也是男方還,如果全款全是男方付,寫不寫女方名,女方也不必再意。如果剩下部分女方也參於還,哪得寫兩個人名。畢竟房產不是小事,婚姻和而穩啥事沒有。否則也挺麻煩。

  • 9 # 無言東飛燕

    男方買房子付首付,不允許寫女方名字,那麼這套房就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以後要是有不測,這套房產就不能當共同財產進行分配。男方之所以這麼做,應該是對如今小青年把婚姻當兒戲,把離婚不當回事這種現象的自我保護吧。新婚姻法出臺之前,法律對財產分割是偏向女性的,同時也出現一個不良社會風氣:少數女性以結婚為幌子,透過離婚取得不正當收益。所以新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彩禮,財產分配等問題。

    男方首付買的房產不加女方名字,但女方婚後共同還貸的,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我覺得只要兩人是真感情,加不加名有什麼關係呢,不加名你也有權力居住。嫁過去你也是女主人。

  • 10 # 二十六畫叔哥

    心懷鬼胎的人,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組成的婚姻,由於太自私,還沒有結婚,就準備了一副戒備心態來面對婚姻。

    叔哥認為,無論從時間上,還是年齡上,感情上,沒有人把婚姻當做兒戲的。真誠,忠誠於婚姻,你永遠是婆家的女主人,房產本上寫不寫女方的名字,有何妨?

    還沒有結婚,就籌備離婚的事,本身就不是一個健康的心態。現在新的婚姻法有明確規定,那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寫上女方名字也是白搭。

    兩家經濟實力相當者,不會出現這種低階的做法,女方條件差一些,這種可能很大,擔心婚後自己被摔了,在房本上爭取自己的名字,是在尋求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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