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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可M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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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帥寶無憂
都拋棄孩子了,還回來幹嘛?如果拋棄方沒有盡到教養子女的義務,那麼被拋棄方是可以不養老的,但是,法理之外還有人情,所以養不養端看個人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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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歡樂成長錄
在人世間其實情與法往往糾纏在一起的。在回答您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講一段身邊的故事。
早逝的孤寡老人在我們那裡有一個人,兒女雙全,但就是喜歡嗜酒如命,最重要的是喝酒後還喜歡家暴,往死裡打老婆的那種,他的老婆一直為了給兩個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勉強將就著,可是這人卻越來越囂張,最後只好離婚了,離婚時,這個男人拼命的要他12歲的女兒跟著他,說以後他女兒還可以幫助他做飯洗衣做家務,最後女兒跟了他。不過可喜也可很的是,他要孩子只是為了分的更多的家產,見到他女兒一次就打一次,孩子的媽媽就把兩個孩子都養著,供這兩個孩子讀書成家。直到這兩個孩子到30歲也沒有見過他們的父親。
這個男的離婚後先後找過3個女人,每次離婚都是因為嗜酒家暴的問題,在敗光所有的家產和積蓄後,最後成為了一個孤寡老人,當然長年累月的嗜酒讓他染上了痛風的毛病,在死之前據說有找過他的兩個孩子,孩子給的錢也不多,聽說這個男人在50多歲的時候就因為痛風死了,而且很慘。
當地人說到這個男人的時候,都只說一句:咎由自取!
法律責任中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是享有撫養的義務的,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義務是對雙方的一個約定,屬於強制執行的範疇,往往義務也對應相應的權利,既然當初未執行義務就已經等同自己放棄了相應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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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上鄉村
根據法律是有責任的,根據法律責任必須執行瞻養義務,可以追究違規行為,義務是連帶性,除非跟父親解除關係生成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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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眾有德潤天下
從法律層面來說來說,贍養是必須要盡的義務。但是法律也規定,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孩子的任務時,相應的贍養義務可免除。從道德和情感來說,拋夫棄子,人人可恥的行為,再來要求贍養,估計也沒有多少當事人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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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幽默小魏的生活錄
按照法律的話應該是有贍養義務的,但是按照道德來講的話看個人。我覺得吧,年輕的時候犯了一些錯誤。老了才知道自己錯在了哪裡?
不管是,錯了在哪裡?總之他是生你但沒有咬你的人。
我有個朋友就是這樣的經歷她的媽媽在她上初中的時候就離開了家裡。他還有個弟弟,那時候才上幼兒園。離開家十多年沒有回來,他的爸爸接受不了這樣的事實,整天想著他的媽媽,對生活沒有了希望最後躺在床上一躺就是好幾年,最終離開了人世。
離開人世之後,他的媽媽回來了。才知道她的媽媽離開這個家之後,從新組建了一個家庭。但是在那個家裡沒有合法的結婚證。這邊也沒有離婚。後來我的朋友他們慢慢長大。他現在也已經有30歲了。他弟弟也有20幾歲了。
他的媽媽也想到了以後的日子,所以就回來和兩個兒子住生活在一起。以前的家庭就這樣散了。直到現在他們還在一起,生活的也挺好的。
有時候親情的渴望。可以讓你忘記他曾經犯下的錯誤。不管你曾經做過什麼,都可以原諒。這可能就是最偉大的親情。每個人都會有老的一天所以在年輕的時候走的每一步,都要考慮好。
回覆列表
養也不是,不養也不是。
養,也不會受尊重。
不養道義上也過不去。
還是去養老院吧。
死了孩子儘儘義務。
墓誌銘也沒法寫。
真是難啊!
不如奴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