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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央視報道,一男子在工地打工,老闆失蹤,男子跳樓討薪,期間籌錢救命的兒子卻已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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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復興世紀21

    是勞動法宣傳和落實不到位致使男子還不相信法律?還是不相信政府有關部門會幫助他?不欠農民工薪資已喊這麼多年,為何還會出這樣悲慘的事件?不管咋樣相關部門人員在瞭解問題和墊付資金等相關問題上有失職之嫌。

  • 2 # 奇彈

    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不力,對弱勢群體保護制度的宣傳力度不足,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瀆職、怠職工或主動工作意識不強。對違法者的懲罰力度太弱,對違法者的處置不及時等。有一條做好了,都有可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 3 # 以戒為師999

    現在開發商都要往政府交保證金了,農民工都有保障了,沒給錢跑路的就是手續不全,人的生命最可貴。為孩子看病最主要,做什麼事別走極端。可以去水滴籌等一些平臺去申請。

  • 4 # 寂寞酒中酒

    從起因結果看,老賴犯了間接殺人傷害罪。結果還是警察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拘留當事人。這就是勞動法保護下的農民工兄弟

  • 5 # 常識與真理

    這個案例講述的是2015年發生的事情,包工頭蔡保豐因將工程款轉給情人而拖欠建築工人張強等人1年的工資,張強在多次催討無果,犯白血病的兒子又急需錢治病的情況下,走上跳樓討薪的悲劇之路。

    案例分析主要從刑法的角度探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行為及其後果,刑法條文及最高法解釋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及其後果規定如下:

    最後,張強因跳樓落得悲慘下場,其兒子因得不到及時救治離開人世,包工頭蔡保豐則因拖欠工資被判刑4年。

    對於張強的遭遇,本人深表同情,心情也是十分沉痛。但靜下心來想想,假如張強做法不那麼極端,其實應該有另外更好的解決辦法,在此,我試著從不同角度與大家探討一下這起悲劇的前因後果。

    首先,包工頭的惡意欠薪是導致張強跳樓受傷的直接原因,其受到法律懲罰是罪有應得,這一點是肯定的,不會因為其對張強做出補償而改變。

    其次,發生這樣的悲劇,雖然張強是受害者,但其自身比較極端的做法也是不太可取的。在兒子犯病急需錢醫,且討薪無果的情況下,應該積極地尋求社會各界的救助,也許還有一線希望,而不是採取“在一棵樹上吊死”的途徑,使事情越來越不可收拾。

    再次,社會對弱勢群體的救濟機制還不夠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普法宣傳還不到位。在他們遇到困難時,自己不懂法,很無助,又缺少專業人員對他們實施及時的、必要的幫助和救濟,從而做出一些比較極端的行為,令人悲痛。

    要防止這樣的悲劇發生,要靠大家共同努力。作為老闆,要有起碼的道德、良心和社會責任,同時,政府應加大對不守法經營者的打擊力度;作為當事人,在遇到困難時,應加強與親朋好友的溝通,積極尋求社會求助,透過多種渠道來解決,切勿走入思想的死衚衕;對於社會,應建立起對弱勢群體的比較完善的救濟機制,解決弱勢群體的大災大難,減少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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