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計師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工作,直接對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負責。總會計師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參與本單位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具體組織本單位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維護國有財產的增值保值。中國企業總會計師的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應當支援並保障總會計師依法行使職權。 企業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單位的下列工作: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方案,開闢財源,有效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對本單位會計機構設定和會計人員配備、會計人員的崗位設定、職務聘任、業務培訓和考核等負責,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對企業長遠戰略和業務發展有關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總會計師主管審批財務收支,重大財務收支須經總會計師審批或總會計師報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批准。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須經總會計師簽署。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合同或協議書等,應由總會計師會籤。總會計師還組織各分支機構或職能部門的經濟核算、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總會計師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工作,直接對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負責。總會計師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參與本單位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具體組織本單位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維護國有財產的增值保值。中國企業總會計師的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應當支援並保障總會計師依法行使職權。 企業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單位的下列工作: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方案,開闢財源,有效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對本單位會計機構設定和會計人員配備、會計人員的崗位設定、職務聘任、業務培訓和考核等負責,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對企業長遠戰略和業務發展有關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總會計師主管審批財務收支,重大財務收支須經總會計師審批或總會計師報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批准。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須經總會計師簽署。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合同或協議書等,應由總會計師會籤。總會計師還組織各分支機構或職能部門的經濟核算、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