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建築的,只好用建築的角度回答啦,
建築材料試驗是建築材料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重要過程。透過試驗預期達到三個目的:一是熟悉、驗證、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二是瞭解所使用的儀器裝置,掌握所學建築材料的試驗方法;三是可讓學生更深刻地掌握各種材料的技術性能,對常用的材料具有獨立進行質量檢驗的能力。
試驗內容包括材料的基本性質、水泥、混凝土用集料、混凝土、建築鋼材、建築砂漿、砌牆磚、石油瀝青等主要試驗。
一、建築材料的基本性質試驗
1.1 密度試驗
1.試驗目的
材料的密度是指在絕對密實狀態下單位體積的質量。利用密度可計算材料的孔隙率和密實度。孔隙率的大小會影響到材料的吸水率、強度、抗凍性及耐久性等。
2.主要儀器裝置
(1)李氏瓶
(2)天平
(3)篩子
(4)鼓風烘箱
(5)量筒、乾燥器、溫度計等。
3.試樣製備
將試樣研碎,用篩子除去篩餘物,放到105~110℃的烘箱中,烘至恆重,再放入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
4.試驗步驟
(1)在李氏瓶中注入與試樣不起反應的液體至凸頸下部,記下刻度數
(cm3)。將李氏瓶放在盛水的容器中,在試驗過程中保持水溫為20℃。
(2)用天平稱取60~90g試樣,用漏斗和小勺小心地將試樣慢慢送到李氏瓶內(不能大量傾倒,防止在李氏瓶喉部發生堵塞),直至液麵上升至接近20 cm3為止。再稱取未注入瓶內剩餘試樣的質量,計算出送入瓶中試樣的質量
(g)。
(3)用瓶內的液體將粘附在瓶頸和瓶壁的試樣洗入瓶內液體中,轉動李氏瓶使液體中的氣泡排出,記下液麵刻度
(cm3)。
(4)將注入試樣後的李氏瓶中的液麵讀數
,減去未注入前的讀數
,得到試樣的密實體積
5.試驗結果計算
材料的密度按下式計算(精確至小數後第二位):
式中 ——材料的密度(g/ cm3);
——裝入瓶中試樣的質量(g);
——裝入瓶中試樣的絕對體積(cm3)。
按規定,密度試驗用兩個試樣平行進行,以其計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最後結果,但兩個結果之差不應超過0.02 cm3。
1.2 表觀密度試驗
材料的表觀密度是指在自然狀態下單位體積的質量。利用材料的表觀密度可以估計材料的強度、吸水性、保溫性等,同時可用來計算材料的自然體積或結構物質量。
(1)遊標卡尺
(3)鼓風烘箱
(4)乾燥器、直尺等。
3.試驗步驟
(1)對幾何形狀規則的材料:將待測材料的試樣放入105~110℃的烘箱中烘至恆重,取出置於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
1)用遊標卡尺量出試樣尺寸,試樣為正方體或平行六面體時,以每邊測量上、中、下三次的算術平均值為準,並計算出體積
;試樣為圓柱體時,以兩個互相垂直的方向量其直徑,各方向上、中、下測量三次,以六次的算術平均值為準確定其直徑,並計算出體積
。
2)用天平稱量出試樣的質量
3)試驗結果計算
材料的表觀密度按下式計算:
式中 ——材料的表觀密度(g/ cm3);
——試樣的質量(g);
——試樣的體積(cm3)。
(2)對非規則幾何形狀的材料(如卵石等):其自然狀態下的體積
可用排液法測定,在測定前應對其表面封蠟,封閉開口孔後,再用容量瓶或廣口瓶進行測試。其餘步驟同規則形狀試樣的測試。
1.3 堆積密度試驗
堆積密度是指散粒或粉狀材料(如砂、石等)在自然堆積狀態下(包括顆粒內部的孔隙及顆粒之間的空隙)單位體積的質量。利用材料的堆積密度可估算散粒材料的堆積體積及質量,同時可考慮材料的運輸工具及估計材料的級配情況等。
(1)鼓風烘箱
(2)容量筒
(3)天平
(4)標準漏斗、直尺、淺盤、毛刷等。
用四分法縮取3L的試樣放入淺盤中,將淺盤放入溫度為105~110℃的烘箱中烘至恆重,再放入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分為兩份大致相等的待用。
(1)稱取標準容器的質量
(g);
(2)取試樣一份,經過標準漏斗將其徐徐裝入標準容器內,待容器頂上形成錐形,用鋼尺將多餘的材料沿容器口中心線向兩個相反方向刮平。
(3)稱取容器與材料的總質量
試樣的堆積密度可按下式計算(精確至10Kg/m3):
式中 ——材料的堆積密度(Kg/m3);
——標準容器的質量(Kg);
——標準容器和試樣總質量(Kg);
——標準容器的容積(m3)。
以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堆積密度測定的結果。
我是學建築的,只好用建築的角度回答啦,
建築材料試驗是建築材料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重要過程。透過試驗預期達到三個目的:一是熟悉、驗證、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二是瞭解所使用的儀器裝置,掌握所學建築材料的試驗方法;三是可讓學生更深刻地掌握各種材料的技術性能,對常用的材料具有獨立進行質量檢驗的能力。
試驗內容包括材料的基本性質、水泥、混凝土用集料、混凝土、建築鋼材、建築砂漿、砌牆磚、石油瀝青等主要試驗。
一、建築材料的基本性質試驗
1.1 密度試驗
1.試驗目的
材料的密度是指在絕對密實狀態下單位體積的質量。利用密度可計算材料的孔隙率和密實度。孔隙率的大小會影響到材料的吸水率、強度、抗凍性及耐久性等。
2.主要儀器裝置
(1)李氏瓶
(2)天平
(3)篩子
(4)鼓風烘箱
(5)量筒、乾燥器、溫度計等。
3.試樣製備
將試樣研碎,用篩子除去篩餘物,放到105~110℃的烘箱中,烘至恆重,再放入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
4.試驗步驟
(1)在李氏瓶中注入與試樣不起反應的液體至凸頸下部,記下刻度數
(cm3)。將李氏瓶放在盛水的容器中,在試驗過程中保持水溫為20℃。
(2)用天平稱取60~90g試樣,用漏斗和小勺小心地將試樣慢慢送到李氏瓶內(不能大量傾倒,防止在李氏瓶喉部發生堵塞),直至液麵上升至接近20 cm3為止。再稱取未注入瓶內剩餘試樣的質量,計算出送入瓶中試樣的質量
(g)。
(3)用瓶內的液體將粘附在瓶頸和瓶壁的試樣洗入瓶內液體中,轉動李氏瓶使液體中的氣泡排出,記下液麵刻度
(cm3)。
(4)將注入試樣後的李氏瓶中的液麵讀數
,減去未注入前的讀數
,得到試樣的密實體積
(cm3)。
5.試驗結果計算
材料的密度按下式計算(精確至小數後第二位):
式中 ——材料的密度(g/ cm3);
——裝入瓶中試樣的質量(g);
——裝入瓶中試樣的絕對體積(cm3)。
按規定,密度試驗用兩個試樣平行進行,以其計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最後結果,但兩個結果之差不應超過0.02 cm3。
1.2 表觀密度試驗
1.試驗目的
材料的表觀密度是指在自然狀態下單位體積的質量。利用材料的表觀密度可以估計材料的強度、吸水性、保溫性等,同時可用來計算材料的自然體積或結構物質量。
2.主要儀器裝置
(1)遊標卡尺
(2)天平
(3)鼓風烘箱
(4)乾燥器、直尺等。
3.試驗步驟
(1)對幾何形狀規則的材料:將待測材料的試樣放入105~110℃的烘箱中烘至恆重,取出置於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
1)用遊標卡尺量出試樣尺寸,試樣為正方體或平行六面體時,以每邊測量上、中、下三次的算術平均值為準,並計算出體積
;試樣為圓柱體時,以兩個互相垂直的方向量其直徑,各方向上、中、下測量三次,以六次的算術平均值為準確定其直徑,並計算出體積
。
2)用天平稱量出試樣的質量
。
3)試驗結果計算
材料的表觀密度按下式計算:
式中 ——材料的表觀密度(g/ cm3);
——試樣的質量(g);
——試樣的體積(cm3)。
(2)對非規則幾何形狀的材料(如卵石等):其自然狀態下的體積
可用排液法測定,在測定前應對其表面封蠟,封閉開口孔後,再用容量瓶或廣口瓶進行測試。其餘步驟同規則形狀試樣的測試。
1.3 堆積密度試驗
1.試驗目的
堆積密度是指散粒或粉狀材料(如砂、石等)在自然堆積狀態下(包括顆粒內部的孔隙及顆粒之間的空隙)單位體積的質量。利用材料的堆積密度可估算散粒材料的堆積體積及質量,同時可考慮材料的運輸工具及估計材料的級配情況等。
2.主要儀器裝置
(1)鼓風烘箱
(2)容量筒
(3)天平
(4)標準漏斗、直尺、淺盤、毛刷等。
3.試樣製備
用四分法縮取3L的試樣放入淺盤中,將淺盤放入溫度為105~110℃的烘箱中烘至恆重,再放入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分為兩份大致相等的待用。
4.試驗步驟
(1)稱取標準容器的質量
(g);
(2)取試樣一份,經過標準漏斗將其徐徐裝入標準容器內,待容器頂上形成錐形,用鋼尺將多餘的材料沿容器口中心線向兩個相反方向刮平。
(3)稱取容器與材料的總質量
(g)。
5.試驗結果計算
試樣的堆積密度可按下式計算(精確至10Kg/m3):
式中 ——材料的堆積密度(Kg/m3);
——標準容器的質量(Kg);
——標準容器和試樣總質量(Kg);
——標準容器的容積(m3)。
以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堆積密度測定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