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點火開關時,下列警示燈和指示燈將短暫點亮自檢3s後熄滅:
●安全氣囊
●胎壓報警
●制動液位燈
●電子駐車(EPB)故障
●ABS系統
●穩定控制(ESC)
●穩定控制關(ESC_OFF)
●電子助力轉向(EPS)故障
●冷卻液溫度
●發動機故障指示燈
整車上電時或發動機啟動後,如有警示燈或指示燈未點亮自檢,或點亮後不熄滅,則表明系統有故障,請及時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查。
遠光燈
開啟前照燈遠光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近光燈
開啟前照燈近光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前霧燈
開啟前霧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後霧燈
開啟後霧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位置燈
開啟位置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轉向燈
整車電源處於ON檔,接通轉向開關時,該指示燈閃亮,同時轉向訊號燈閃亮。
開啟轉向開關或緊急報警開關時,轉向指示燈閃爍,同時伴有“嗒嗒”聲。如有其它報警提示音(如安全帶未系等),則“嗒嗒”聲不工作。
機油壓力
整車接通點火開關未啟動發動機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發動機啟動後持續亮起或行駛時點亮,表明發動機機油壓力過低或潤滑系統出現故障,應儘快安全停車關閉發動機,檢查發動機機油液位。
蓄電池充電
整車電源為ON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蓄電池充電系統出現故障。關閉所有不必要的電器裝置,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安全氣囊
整車電源處於ON檔時,本指示燈將點亮約3秒後熄滅,這表明系統正在自檢且指示燈工作正常。如指示燈長亮或不亮,表明該系統存在故障。
安全帶
整車電源處於ON檔時,且安全帶未系,該指示燈立即點亮,當繫上主/副駕安全帶後(配置副駕提示的車型),此燈熄滅,表明安全帶已扣合好。
發動機故障
防盜系統
防盜系統啟用後會有閃爍,以較慢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戒狀態;以較快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報狀態。
低油位
燃油表滿格為8格,當燃油表顯示為1格時,此指示燈點亮。
低油位指示燈點亮後,即使可行駛里程顯示可以行駛更多距離,也請及時加註燃油。
冷卻液溫度
8段水溫指示到7段時,此指示燈點亮。如果發動機運轉時,指示燈持續亮起無法熄滅,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定速巡航
按下巡航開關開啟巡航功能時,該指示燈點亮。
怠速啟停(黃色)
怠速停機條件不滿足或者怠速啟停功能出現故障時該燈點亮。
怠速停機狀態(綠色)
進入怠速停機狀態時該燈點亮。
胎壓報警
電子駐車(EPB)故障
●接通點火開關時燈不亮
●燈持續不熄滅
●行車過程中點亮
電子駐車(EPB)
抬起EPB開關施加駐車制動時,該指示燈點亮;按下EPB開關釋放駐車制動時,該指示燈熄滅。
若該指示燈不能正常指示EPB/駐車制動的工作狀態,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警告
嚴禁在正常行車時施加駐車制動。否則會影響車輛穩定行駛甚至可能會損壞駐車制動系統。
制動系統
若該警示燈在行車時點亮或剛接通點火開關自檢過程中不點亮,表明制動系統存在問題,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若發現制動儲油壺內油位低:
●小心駕駛車輛到最近的安全地方停車;
●發動機停止狀態下,立即檢查制動儲油壺內油位,按需要新增制動液。然後檢查所有制動相關部件是否漏油,如發現洩露、警示燈常亮或制動器不工作,禁止駕駛車輛。
ABS系統
若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ABS系統出現故障。您可繼續使用剎車(不帶ABS)。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穩定控制開啟(ESC)
行車過程中,該指示燈閃爍,表明ESC功能正在工作。
若該指示燈在ON檔時不點亮自檢或行車過程中長亮,表明ESC出現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穩定控制關閉(ESC_OFF)
每次點火時,ESC處於開啟狀態,輕按ESC_OFF開關關閉ESC系統時,指示燈會點亮,重新開啟ESC系統或開啟點火開關時,該指示燈將熄滅,ESC功能開啟。
如前述方法按壓ESC_OFF開關,若該指示燈不點亮或不熄滅,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電子助力轉向(EPS)故障
若該指示燈在行車過程中閃爍或異常點亮,表明EPS系統出現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變速箱故障
120km/h超速
車速表指示超過120km/h時,該指示燈進行閃爍提示(海外出口車型配置)。
自適應巡航
該指示燈點亮顏色為白色時,表示自適應巡航系統進入待機狀態;該指示燈點亮顏色為綠色時,表示自適應巡航系統進入啟用狀態,該指示燈為橙色時,表明自適應巡航功能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開啟點火開關時,下列警示燈和指示燈將短暫點亮自檢3s後熄滅:
●安全氣囊
●胎壓報警
●制動液位燈
●電子駐車(EPB)故障
●ABS系統
●穩定控制(ESC)
●穩定控制關(ESC_OFF)
●電子助力轉向(EPS)故障
●冷卻液溫度
●發動機故障指示燈
整車上電時或發動機啟動後,如有警示燈或指示燈未點亮自檢,或點亮後不熄滅,則表明系統有故障,請及時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查。
遠光燈
開啟前照燈遠光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近光燈
開啟前照燈近光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前霧燈
開啟前霧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後霧燈
開啟後霧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位置燈
開啟位置燈時,該指示燈點亮。
轉向燈
整車電源處於ON檔,接通轉向開關時,該指示燈閃亮,同時轉向訊號燈閃亮。
開啟轉向開關或緊急報警開關時,轉向指示燈閃爍,同時伴有“嗒嗒”聲。如有其它報警提示音(如安全帶未系等),則“嗒嗒”聲不工作。
機油壓力
整車接通點火開關未啟動發動機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發動機啟動後持續亮起或行駛時點亮,表明發動機機油壓力過低或潤滑系統出現故障,應儘快安全停車關閉發動機,檢查發動機機油液位。
蓄電池充電
整車電源為ON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蓄電池充電系統出現故障。關閉所有不必要的電器裝置,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安全氣囊
整車電源處於ON檔時,本指示燈將點亮約3秒後熄滅,這表明系統正在自檢且指示燈工作正常。如指示燈長亮或不亮,表明該系統存在故障。
安全帶
整車電源處於ON檔時,且安全帶未系,該指示燈立即點亮,當繫上主/副駕安全帶後(配置副駕提示的車型),此燈熄滅,表明安全帶已扣合好。
發動機故障
防盜系統
防盜系統啟用後會有閃爍,以較慢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戒狀態;以較快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報狀態。
低油位
燃油表滿格為8格,當燃油表顯示為1格時,此指示燈點亮。
低油位指示燈點亮後,即使可行駛里程顯示可以行駛更多距離,也請及時加註燃油。
冷卻液溫度
8段水溫指示到7段時,此指示燈點亮。如果發動機運轉時,指示燈持續亮起無法熄滅,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定速巡航
按下巡航開關開啟巡航功能時,該指示燈點亮。
怠速啟停(黃色)
怠速停機條件不滿足或者怠速啟停功能出現故障時該燈點亮。
怠速停機狀態(綠色)
進入怠速停機狀態時該燈點亮。
胎壓報警
電子駐車(EPB)故障
●接通點火開關時燈不亮
●燈持續不熄滅
●行車過程中點亮
電子駐車(EPB)
抬起EPB開關施加駐車制動時,該指示燈點亮;按下EPB開關釋放駐車制動時,該指示燈熄滅。
若該指示燈不能正常指示EPB/駐車制動的工作狀態,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警告
嚴禁在正常行車時施加駐車制動。否則會影響車輛穩定行駛甚至可能會損壞駐車制動系統。
制動系統
若該警示燈在行車時點亮或剛接通點火開關自檢過程中不點亮,表明制動系統存在問題,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若發現制動儲油壺內油位低:
●小心駕駛車輛到最近的安全地方停車;
●發動機停止狀態下,立即檢查制動儲油壺內油位,按需要新增制動液。然後檢查所有制動相關部件是否漏油,如發現洩露、警示燈常亮或制動器不工作,禁止駕駛車輛。
ABS系統
若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ABS系統出現故障。您可繼續使用剎車(不帶ABS)。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穩定控制開啟(ESC)
行車過程中,該指示燈閃爍,表明ESC功能正在工作。
若該指示燈在ON檔時不點亮自檢或行車過程中長亮,表明ESC出現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穩定控制關閉(ESC_OFF)
每次點火時,ESC處於開啟狀態,輕按ESC_OFF開關關閉ESC系統時,指示燈會點亮,重新開啟ESC系統或開啟點火開關時,該指示燈將熄滅,ESC功能開啟。
如前述方法按壓ESC_OFF開關,若該指示燈不點亮或不熄滅,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電子助力轉向(EPS)故障
若該指示燈在行車過程中閃爍或異常點亮,表明EPS系統出現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變速箱故障
120km/h超速
車速表指示超過120km/h時,該指示燈進行閃爍提示(海外出口車型配置)。
自適應巡航
該指示燈點亮顏色為白色時,表示自適應巡航系統進入待機狀態;該指示燈點亮顏色為綠色時,表示自適應巡航系統進入啟用狀態,該指示燈為橙色時,表明自適應巡航功能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