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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淡是真oym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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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維魔咒
脫掉老師服,離開學校就已經不是老師了。教師證也只是學校上崗時備查的證件之一,叫持證上崗。
家長私下請老師,據說老師補課違法。老師利用自己的時間和自己的專業技術,不干擾正常教學秩序應該不算違法犯罪。
而一些專業教師,利用夜間踩三輪車載客,不務正業卻是為了養家餬口,不是很提倡又迫於無奈。
曾經有一名校向學生收幾十元補課費,大家爭分奪秒在老師的指導下拼搏進取。學生捷報頻傳,老師透過補習也分得一丁點補貼。聽說補課違法,於是極個別浪蕩公主學渣看著學霸學業迅猛,舉報投訴到中央媒體……
最後大家都以學渣吊兒郎當為榜樣。學校高考成績“飛流直下三千尺”,家長忙不過來也只能放任不管,老師則更怕責罰丟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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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是杜佩玉
中國夏朝第1個老大據說是夏啟,他的父親是大禹。這是一個非常牛叉的人物,對於大禹治水每個人都知道,它使用的方法也都知道。
西周的掘墓人周厲王,他的一個最關鍵的理論止謗,“華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大家在路過的時候,雖然心有怨言,但是也不敢說,只能用眼睛狠狠的瞪了瞪,以示自己心中的怨火。
說出這兩個小的典故,主要是想表達一個觀點,就是任何事情的觀念在於中國的傳統文化中重要的是疏導,而不是在這兒一直堵堵堵到最後肯定要崩潰。
補課行為存在已久,它的最關鍵原因還是形成於分數的這種體系分數的背後,其實拼的就是智慧,拼的就是時間,對於大多數人來講智商都是差不多的,所以說品質上這一條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不實用,那麼剩餘的時間只能拼時間。
拼時間的方法很多,國家在這一方面做得非常好,禁止在職老師有償補課,國家是否允許在職老師無償補課,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定的定位,但幾乎是不現實的,有償的話都不一定參與,無償的話將更難。
家長可選的途徑現在集中於輔導機構,有些家長可能基於自己的私心和基於對老師的一種信任,會選擇自己的代課老師去輔導自己的孩子,這是一種可以理解的狀態。
在生活中我們為什麼選擇熟人來做成一些事情呢?其實是基於一種信任,而不是社會中逃脫輿論所懲罰下的金錢的一種交換。
所以說,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是不應當去從事有償補課的,可是根據家長的需求,國家的規定就合理了嗎?這一點應當是互相深思的。
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在這裡只是客觀的分析了一下,如果我們整個教育評價體系背後的最後準則不改的話,只是在面子上面,來擁堵的話,永遠解決不了問題。
就像一個大海表面風平浪靜,底下暗流湧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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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降龍伏虎姜太公
學生要考好大學,單靠課堂上學是遠遠不夠的,國家治理假期輔導班沒有真正抓住要害,只是“隔皮瘙癢”。這是個“市場供需”問題,根本問題是最後考大學的問題,沒上輔導班的學生只能考一般的大學,上輔導班的學生可以考入國家名牌大學,因為上輔導班的學生可能學了更多的知識,掌握更多的解題方法“熟能生巧”這個道理再簡單不過了。國家可以封殺公辦老師辦輔導班,可是還有更多沒有進入教師隊伍的大學生,國家管得了嗎?這樣美壞了那些林林叢叢的社會機構……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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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然45303
嚴格說老師校內,校外補課都屬違法。與公務是在崗,下崗利用自身權利謀思一樣。如果在跟自已教的學生補裸收錢就更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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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雲漢217
現在補課補習都有校外培訓機構,家長們去找這些機構,不就完事兒了嗎?你們不要誘惑那些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老師們也要小心,別人給的這幾個小錢,也是包藏禍心的,不要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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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終將長大
出於情理,不該,但是不該不等於不會!沒人舉報,肯定沒什麼,如果有人舉報,就肯定會被處分的!
幾年前,我的一個同事應家長的要求在暑假給幾個孩子補物理(裡邊還有兩個教師的孩子),後來,又有幾個社會上別人的孩子也要求加入,我同事也答應了。悲劇的是,在補課快結束的時候,教育局忽然下來一幫人,直接就奔她補課的地方去了,先是找我同事談話,然後調查學生:補的什麼課,什麼時候開始的,收了多少錢等等,調查得一清二楚。這事的處理結果,是補課老師退回所有補課費,全教育系統內通報批評,兩年內不得評先,這處罰夠重吧,這位老師從那件事之後,再也不補課,任誰找都不補,太傷人了!所以,對於補課這件事,如果沒有非補不可的理由,就別補。人心隔肚皮,誰都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轉頭不認人背後捅刀子的事太多了,一旦落到被處分的地步,沒有家長願意站出來為你說話。
老師因為補課被罵得體無完膚,似乎老師們都變成面目可憎一心鑽到錢眼裡的唯利是圖的傢伙,可是,我兩個孩子的老師,在寒假都利用班級群輔導孩子學習寫作業,每天輔導一點,讓孩子發作業,老師批改、指導,完全是免費的。
其實有很多老師都是這樣的!
在教育環境這麼差的情況下,大部分的老師還是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勞心勞力一心一意為學生著想的。
說這些貌似有些跑題。
言歸正傳,我覺得如果你對這些家長把握不準的話,建議你最好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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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道道快談
我們經常說“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願挨”,按理說,家長主動要求補課,老師不強制且收費合理,如果是換做買賣雙方,這肯定沒有毛病啊。不過,誰讓你是老師呢,即便是家長主動要求,即便你收費很合理,那你也是在有償補課啊,只要是有償補課,國家就是明令禁止的,你公然違背規定,不處分你處分誰呢?
作為教師,就不要想著透過補課掙錢了,雖說,你也是在利用自己的學識來增加收入,但是因為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很難把握好這個度。家長們覺得自己孩子不補課,就等於沒有變相討好老師,會擔心老師因此歧視或有意為難孩子,因此,不管老師是否強制,只要老師有補課的想法,家長一般會支援,這其實等於變相綁架了家長們。我覺得這也是國家一刀切地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初衷吧。
作為教師,其實除了補課,還有別的途徑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比如,可以做自媒體在各個媒體平臺上發表文章,可以利用閒暇時間經商,可以外出講學、可以做網路兼職等。再不行了,就像有人說的那樣,到工地上搬磚去,這應該不會受到處分。總之,既然禁止教師有償補課,那老師還是不要去碰這條高壓線了,何必自討苦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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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8524970245670
收費合不合理咋界定呢,一文錢一文貨這是真理,好老師當然貴,所以不支援合不合理,感覺值就去,不值就不去,選擇面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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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探究教育
這麼看:
一是家長要求,老師收費合理,這叫合情合理,但是不合規,不合本地教育主管部門嚴禁在職教師參加有償家教的所有活動。所以,一旦查實,就要給予紀律處分……我一個同事,剛剛被處分,和這個老師做法差不多……
二是那麼家長有這個給孩子的要求,怎麼才能既能給孩子補了課,又不違規呢?只能去有資質的收費高的培訓班補了……家長對培訓班不認同怎麼辦?那就自學,或者找大學生或者不在職的退休教師……
三是在職教師做什麼?平時上好課,當堂讓學生消化,孩子已經全學會了,不用再補課了,這就是教師作用。在職教師假期加強培訓,做一些與家教無關的工作,自媒體,編寫教輔,上微課……掙點外快……
四是家長就是不樂意找其他人,就覺著老師輔導的放心,那這個老師就應當給家長做好孩子不要再上補習班的理由,規勸家長聽老師話,沒錯的……
五是不排除個別老師打擦邊球,把學生叫家裡輔導,偷偷收費……這個也很危險,家長一旦有要求達不到,舉報一下,你這個老師會吃不了兜著走……即使不收費,無償家教也不行,所以,有規定,還是按照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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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職的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都會受到嚴厲處分的。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教育部有關檔案就明白了。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師〔2015〕5號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該《規定》共6條。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5年前,我市教師存在教師利用週末和寒暑假補課的現象。有補課機構兼職的;有周末在自己家裡輔導“朋友”的孩子的;也有小學下午放學一邊幫看護學生一邊補課的。
後來,經過家長舉報,市教育局查實,教師陳某某被全市通報批評,工資降一級。各個中小學利用教師大會學習了市上的檔案。
從那以後,我們市小學、初中、高中教育風清氣正,再也沒有教師利用節假日補課了。都輕輕鬆鬆利用節假日走親訪友;照顧家庭;攜帶家人外出旅遊……終於迴歸正常。
不過,補課需求仍然存在,所以校外機構補課如雨後春筍,辦得紅紅火火。一些家長覺得補課機構花拳繡腿,價格高、效果差,老師水平高、效果好。又想請老師補課,得到的回答當然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