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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從一出生起就是我跟我爸媽一起帶的,而且是住在我爸媽家。因為小孩他爸爸經常出差,工作地點時間不穩定,所以之前是打算讀書前先在我爸媽家,讓他們幫著一起帶,讀書了再回去。我們是在兩個臨近的城市,車程約一個多小時。一般情況下他週末來看一次。現在因為婆媳關係,引發他要跟我離婚。現在我爸媽支援我爭取小孩撫養權,他們也願意出錢出力幫我帶小孩。而他爸爸工作環境不穩定,家裡只有個喜歡玩的婆婆。 我不知道我這情況爭取到撫養權的機會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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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貓眼星空

    一,孩子兩歲,對你來說是一個好時機

    在法律規定,女方在分娩一年內,男方無權提出離婚,根據法律規定,一般兩週歲以下孩子,法院會判決歸女方撫養。

    二,經濟基礎,你必須儘快工作

    若爭取孩子,你需要有經濟基礎可以撫養他,所以必須有工作。另若男方工作不穩定,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形,也是可以爭取到撫養權的。同時需要做好資產證明,說明你有足夠錢養孩子。

    三,尋找男方不利於養孩子的弱點

    比如他工作不穩定,經濟基礎不穩固,孩子和他接觸少,沒有感情,你孩子不願意跟,比如他脾氣暴躁,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還有他家庭不和睦,不能給孩子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

    最後請一個好的律師,做好打官司準備

    但是,離婚不是最好的選擇

    我建議如果不是兩個人的感情破滅而僅是閒的發慌多事的婆婆,真沒必要,

    想辦法遠離她就行,我個人覺得離婚對孩子的傷害真的很大,一個女人一個人過很難,

    父母終會老去,先把兩地分居變成一個地方,啥風最厲害啊!枕邊風啊!

    只要把你老公搞定,讓老婆離遠的就行,婆媳關係確實不好處,我也是跟你一樣,搞不定她多事又閒的發慌的老人家,只有說服老公。

    加油吧!親愛的

  • 2 #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_^=建議你還是算了吧!你還爭輔養權呢?你是準備帶著女兒去出嫁嗎?你是不打算再嫁人了嗎?你能養得起女兒嗎?你能夠給她好的生存環境和條件嗎?女兒跟了你的話你又憑什麼給她好的生活呢?你是哪裡來的自信和底氣把女兒爭來呢?你是想把女兒爭到手裡來害了她嗎?

    =^_^=如果你是真的有這份心的話我還是勸你有經濟實力時再說吧!只要女兒稍微大一點兒你也有經濟實力的話她肯定會來認你的!你還別不相信:就算你把女兒爭到了手的話,當你養不起她的時候我看你是如何處理呢?

    =^_^=相對於女人來說:男人若是愛你,老公和孩子都是你的;男人若是不愛你的話,那麼你在男人的心裡就是一個生孩子的工具;你憑什麼還去爭孩子來養呢?你養得起嗎?也許一旦離婚你是連自身都難保了吧?你沒有見過二婚女人帶著孩子的情況之下根本就不好嫁人了嗎?

  • 3 # 一頭怪牛

    謝邀!兩歲的孩子一般都是判決給女方撫養,不用擔心。但是,需要告訴你的是,你雖然愛孩子最很,可是傷害孩子也最很,反過來就是說一個兩歲的孩子就失去了父愛,是人生一輩子的遺憾。假如你是兩歲上沒有了父愛的,現在你又是個什麼想法呢?所以,最好不要離婚。

  • 4 # 真言拙語

    你們夫妻都各自一方,長期處於分居狀態,雖然已結婚生子,卻沒有獨立成立自己的小家庭。不論在經濟層面還是在精神層面上,你們還各自生活在各自的家庭裡(自己的看法隨你理解)。你受父母要支援爭孩子的撫養權,你是全職媽媽,現在狀況是沒有經濟來源,養自己的小孩要父母出錢出力;他受婆婆的影響要離婚,只是因為婆媳關係。那你們自己呢,從相識相戀到結婚成家生子,有沒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沒有想過你們各自要在家庭中要承擔的責任,父母終會老去,要父母幫你們到何時?

    我覺得你們應該回到自己的家中,排除雙方家庭影響,傾聽對方聲音,尋找問題根源。

    孩子不是夫妻爭奪的物件,而應該是你們愛的紐帶,是你們生命的延續,離婚需謹慎。

  • 5 # 王義濤

    既然選擇離婚,支援你的想法。關於孩子撫養權問題,你想擁有撫養權,這很容易,兩歲孩子法院判決一般都由母親撫養,只要你願意,你的選擇是對的,丈夫可以再選,孩子可是你的骨肉,等你將來老了,孩子定會孝敬你的。

  • 6 # Chen小凡

    這種情形是你的機率比較大,但是不建議離婚。

    孩子爸是在外地出差上班,是不能天天作陪,兩地生活是給你和你家人很多壓力,但如果家裡可以有適合的生存機會,我想你老公也不會去選個回家不方便的工作。夫妻本是同林鳥,應該齊心協力,相互扶持,而不是心中有氣就動不動用離婚解決,是,離婚一時,但這也意味著剝奪了你老公與孩子的關係。我想兩個人能走到一起生小孩,只要不是讓人不可忍受,其他的都能互相接受,人一輩子,不是你遷就我就是我遷就你,眨眼孩子大了,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此時才能想起,還是身邊的老頭子/老婆子靠譜!

  • 7 # cwzy188288

    你的辯護有利點:

    男方外出工作,沒有時間照顧好孩子。孩子從小長期和女方及父母生活,環境更利於孩子成長。你的辯護不利點:女方經濟困難,失業,無經濟來源。對策建議:趕緊找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與男方和平調解,以為孩子好為出發點,孩子的成長不能像資產一樣簡單切割。談判不是針鋒相對,是心與心的溝通,只要對方真心為孩子著想,不難做出正確的選擇。婆媳關係不應該成為你們愛情的障礙,更不能成為離婚的根本原因。好好溝通,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她笑,她不可能給你一巴掌,伸手不打笑臉人嘛。你試試把婆婆當親媽或者當女兒。

  • 8 # 金唐電子-賈丹(無線充電器)

    您好,考慮到孩子小的緣故,法院一般會傾向於媽媽這邊多一點,但你又說你是一個全職媽媽,沒有工作,所以當務之急,就是找一個穩定的工作,這樣勝算才會大些,不知道你沒有看過馬伊琍主演的<我的前半生>,跟你的情況差不多,最後人家也是透過自己的努拿到了孩子的撫養權,雖然是電視,但是電視來源於生活,所以,加油,好好努力,相信你一定可以拿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 9 # 獨樂樂不如眾人樂樂

    我個人認為如果還有可能,能不離婚就不離婚,畢竟,對孩子成長可能不好。

    第一,如果確實要離婚,法院判決時主要是看哪方能夠給孩子成長提供更好的環境,條件好的勝算可能更大。

    第二,如果離婚了,無論判決給誰,雙方都要儘量給孩子營造和不離婚時的成長環境,既要父愛也要母愛。

    第三,建議你們雙方都坐下來冷靜思考,是不是已經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是不能可以試著原諒對方一下,畢竟在一起真的不容易,是莫大的緣分。

    最後,無論你離婚與否,都要給孩子一個健康積極的成長環境。

  • 10 # 始終142942699

    我覺得,你應該爭取的,是女兒的幸福,而不是女兒的撫養權。

    撫養權最多,只能滿足你們大人的情感需要,但卻不能滿足孩子的!

    你們都是成年人了,誰離了誰都能活得好好的,但孩子可就不一樣了……

    從心理上來講,孩子在18歲以前,父母就是孩子內心裡的一整片天,其中父母各佔一半……

    所以一旦父母鬧離,孩子的天就不保了;不管最終跟誰,孩子的天都要塌下一半……

    故而為了孩子,在孩子18歲成人以前,夫妻最好不要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如果你真愛你女兒,就要為她保住這個家、保留這個生父為好,她將來一定會萬分感激你的!

    當然要是離婚的話,母親按理應當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因為畢竟孩子為母親所生。但是你們這種情況,我怎麼感覺都不該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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