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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貓眼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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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_^=建議你還是算了吧!你還爭輔養權呢?你是準備帶著女兒去出嫁嗎?你是不打算再嫁人了嗎?你能養得起女兒嗎?你能夠給她好的生存環境和條件嗎?女兒跟了你的話你又憑什麼給她好的生活呢?你是哪裡來的自信和底氣把女兒爭來呢?你是想把女兒爭到手裡來害了她嗎?
=^_^=如果你是真的有這份心的話我還是勸你有經濟實力時再說吧!只要女兒稍微大一點兒你也有經濟實力的話她肯定會來認你的!你還別不相信:就算你把女兒爭到了手的話,當你養不起她的時候我看你是如何處理呢?
=^_^=相對於女人來說:男人若是愛你,老公和孩子都是你的;男人若是不愛你的話,那麼你在男人的心裡就是一個生孩子的工具;你憑什麼還去爭孩子來養呢?你養得起嗎?也許一旦離婚你是連自身都難保了吧?你沒有見過二婚女人帶著孩子的情況之下根本就不好嫁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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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頭怪牛
謝邀!兩歲的孩子一般都是判決給女方撫養,不用擔心。但是,需要告訴你的是,你雖然愛孩子最很,可是傷害孩子也最很,反過來就是說一個兩歲的孩子就失去了父愛,是人生一輩子的遺憾。假如你是兩歲上沒有了父愛的,現在你又是個什麼想法呢?所以,最好不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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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言拙語
你們夫妻都各自一方,長期處於分居狀態,雖然已結婚生子,卻沒有獨立成立自己的小家庭。不論在經濟層面還是在精神層面上,你們還各自生活在各自的家庭裡(自己的看法隨你理解)。你受父母要支援爭孩子的撫養權,你是全職媽媽,現在狀況是沒有經濟來源,養自己的小孩要父母出錢出力;他受婆婆的影響要離婚,只是因為婆媳關係。那你們自己呢,從相識相戀到結婚成家生子,有沒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沒有想過你們各自要在家庭中要承擔的責任,父母終會老去,要父母幫你們到何時?
我覺得你們應該回到自己的家中,排除雙方家庭影響,傾聽對方聲音,尋找問題根源。
孩子不是夫妻爭奪的物件,而應該是你們愛的紐帶,是你們生命的延續,離婚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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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義濤
既然選擇離婚,支援你的想法。關於孩子撫養權問題,你想擁有撫養權,這很容易,兩歲孩子法院判決一般都由母親撫養,只要你願意,你的選擇是對的,丈夫可以再選,孩子可是你的骨肉,等你將來老了,孩子定會孝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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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hen小凡
這種情形是你的機率比較大,但是不建議離婚。
孩子爸是在外地出差上班,是不能天天作陪,兩地生活是給你和你家人很多壓力,但如果家裡可以有適合的生存機會,我想你老公也不會去選個回家不方便的工作。夫妻本是同林鳥,應該齊心協力,相互扶持,而不是心中有氣就動不動用離婚解決,是,離婚一時,但這也意味著剝奪了你老公與孩子的關係。我想兩個人能走到一起生小孩,只要不是讓人不可忍受,其他的都能互相接受,人一輩子,不是你遷就我就是我遷就你,眨眼孩子大了,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此時才能想起,還是身邊的老頭子/老婆子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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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wzy188288
你的辯護有利點:
男方外出工作,沒有時間照顧好孩子。孩子從小長期和女方及父母生活,環境更利於孩子成長。你的辯護不利點:女方經濟困難,失業,無經濟來源。對策建議:趕緊找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與男方和平調解,以為孩子好為出發點,孩子的成長不能像資產一樣簡單切割。談判不是針鋒相對,是心與心的溝通,只要對方真心為孩子著想,不難做出正確的選擇。婆媳關係不應該成為你們愛情的障礙,更不能成為離婚的根本原因。好好溝通,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她笑,她不可能給你一巴掌,伸手不打笑臉人嘛。你試試把婆婆當親媽或者當女兒。 -
8 # 金唐電子-賈丹(無線充電器)
您好,考慮到孩子小的緣故,法院一般會傾向於媽媽這邊多一點,但你又說你是一個全職媽媽,沒有工作,所以當務之急,就是找一個穩定的工作,這樣勝算才會大些,不知道你沒有看過馬伊琍主演的<我的前半生>,跟你的情況差不多,最後人家也是透過自己的努拿到了孩子的撫養權,雖然是電視,但是電視來源於生活,所以,加油,好好努力,相信你一定可以拿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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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獨樂樂不如眾人樂樂
我個人認為如果還有可能,能不離婚就不離婚,畢竟,對孩子成長可能不好。
第一,如果確實要離婚,法院判決時主要是看哪方能夠給孩子成長提供更好的環境,條件好的勝算可能更大。
第二,如果離婚了,無論判決給誰,雙方都要儘量給孩子營造和不離婚時的成長環境,既要父愛也要母愛。
第三,建議你們雙方都坐下來冷靜思考,是不是已經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是不能可以試著原諒對方一下,畢竟在一起真的不容易,是莫大的緣分。
最後,無論你離婚與否,都要給孩子一個健康積極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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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始終142942699
我覺得,你應該爭取的,是女兒的幸福,而不是女兒的撫養權。
撫養權最多,只能滿足你們大人的情感需要,但卻不能滿足孩子的!
你們都是成年人了,誰離了誰都能活得好好的,但孩子可就不一樣了……
從心理上來講,孩子在18歲以前,父母就是孩子內心裡的一整片天,其中父母各佔一半……
所以一旦父母鬧離,孩子的天就不保了;不管最終跟誰,孩子的天都要塌下一半……
故而為了孩子,在孩子18歲成人以前,夫妻最好不要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如果你真愛你女兒,就要為她保住這個家、保留這個生父為好,她將來一定會萬分感激你的!
當然要是離婚的話,母親按理應當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因為畢竟孩子為母親所生。但是你們這種情況,我怎麼感覺都不該離婚…………
女兒從一出生起就是我跟我爸媽一起帶的,而且是住在我爸媽家。因為小孩他爸爸經常出差,工作地點時間不穩定,所以之前是打算讀書前先在我爸媽家,讓他們幫著一起帶,讀書了再回去。我們是在兩個臨近的城市,車程約一個多小時。一般情況下他週末來看一次。現在因為婆媳關係,引發他要跟我離婚。現在我爸媽支援我爭取小孩撫養權,他們也願意出錢出力幫我帶小孩。而他爸爸工作環境不穩定,家裡只有個喜歡玩的婆婆。
我不知道我這情況爭取到撫養權的機會多大?
回覆列表
一,孩子兩歲,對你來說是一個好時機
在法律規定,女方在分娩一年內,男方無權提出離婚,根據法律規定,一般兩週歲以下孩子,法院會判決歸女方撫養。
二,經濟基礎,你必須儘快工作若爭取孩子,你需要有經濟基礎可以撫養他,所以必須有工作。另若男方工作不穩定,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形,也是可以爭取到撫養權的。同時需要做好資產證明,說明你有足夠錢養孩子。
三,尋找男方不利於養孩子的弱點比如他工作不穩定,經濟基礎不穩固,孩子和他接觸少,沒有感情,你孩子不願意跟,比如他脾氣暴躁,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還有他家庭不和睦,不能給孩子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
最後請一個好的律師,做好打官司準備
但是,離婚不是最好的選擇我建議如果不是兩個人的感情破滅而僅是閒的發慌多事的婆婆,真沒必要,
想辦法遠離她就行,我個人覺得離婚對孩子的傷害真的很大,一個女人一個人過很難,
父母終會老去,先把兩地分居變成一個地方,啥風最厲害啊!枕邊風啊!
只要把你老公搞定,讓老婆離遠的就行,婆媳關係確實不好處,我也是跟你一樣,搞不定她多事又閒的發慌的老人家,只有說服老公。
加油吧!親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