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球過手違例: 在發球時球與拍面接觸的瞬間,球拍的頂端沒有明顯向下,整個拍框沒有明顯低於手部,判為“過手”違例。在發球時,肘部沒有提起,擊球點離身體較遠,有橫掃的動作,比如發平球和平快球,就容易發生“過手”違例。 改正方法:發球時,肘部提起,拍框垂下,發球瞬間不要將拍頭橫向抬起,而是向前揮動,就不會發生過手違例。
2、發球過腰違例: 在發球時,球的任何部分在擊球的瞬間高過發球員的腰部,稱為“過腰”違例。這裡對“腰”的定義以發球員最後一根肋骨下沿的水平切線為準,一般正常情況下,在發球員腰帶偏上位置,而不是以腰帶作為基準。 發生過腰的情況一般是球拍抬得太高。解決方法是在發球時儘量保持手部不要超過腰帶太多,如果手部不高於腰帶,球一般不會高過腰帶。
3、兩次動作違例 除了過手和過腰違例之外,還有一種發球違例,是在發球過程中有停頓,在騙對方選手產生預判之後再發出不同於對手判斷的球。這種發球被判作“兩次動作”違例。在國際比賽中,這種違例非常少見,但在業餘比賽中,有時會有發生。 實際上,對於過手和過腰違例的判罰並不容易,因為發球動作稍縱即逝,裁判員多是憑剎那的感覺和出球的線路來判斷的。如果出球很平很快,那發球違例的機率就大的多。而在業餘比賽中,由於業餘球員的發球動作更加不規範,所以對於發球違例的判罰是很寬鬆的。
4、足部違例 發球時,接發球雙方的雙腳都必須緊貼地面。踏步、滑步、抬足均屬違規。接球方在對方擊球后方可移動。
5、踩線違例 發球完成之前,接發球雙方均不能踩線、越線。
6、出界違例 出界是指發球未進入對方場地內的情況。但是,落在對方場地邊線上或擦網後進入對方場地均算作有效。
7、犯規違例 發球方一旦開始發球動作之後,就不得中途停止發球動作。禁止發球方透過準備動作故意拖延時間。此外,在發球時禁止旋轉拋球。
1、發球過手違例: 在發球時球與拍面接觸的瞬間,球拍的頂端沒有明顯向下,整個拍框沒有明顯低於手部,判為“過手”違例。在發球時,肘部沒有提起,擊球點離身體較遠,有橫掃的動作,比如發平球和平快球,就容易發生“過手”違例。 改正方法:發球時,肘部提起,拍框垂下,發球瞬間不要將拍頭橫向抬起,而是向前揮動,就不會發生過手違例。
2、發球過腰違例: 在發球時,球的任何部分在擊球的瞬間高過發球員的腰部,稱為“過腰”違例。這裡對“腰”的定義以發球員最後一根肋骨下沿的水平切線為準,一般正常情況下,在發球員腰帶偏上位置,而不是以腰帶作為基準。 發生過腰的情況一般是球拍抬得太高。解決方法是在發球時儘量保持手部不要超過腰帶太多,如果手部不高於腰帶,球一般不會高過腰帶。
3、兩次動作違例 除了過手和過腰違例之外,還有一種發球違例,是在發球過程中有停頓,在騙對方選手產生預判之後再發出不同於對手判斷的球。這種發球被判作“兩次動作”違例。在國際比賽中,這種違例非常少見,但在業餘比賽中,有時會有發生。 實際上,對於過手和過腰違例的判罰並不容易,因為發球動作稍縱即逝,裁判員多是憑剎那的感覺和出球的線路來判斷的。如果出球很平很快,那發球違例的機率就大的多。而在業餘比賽中,由於業餘球員的發球動作更加不規範,所以對於發球違例的判罰是很寬鬆的。
4、足部違例 發球時,接發球雙方的雙腳都必須緊貼地面。踏步、滑步、抬足均屬違規。接球方在對方擊球后方可移動。
5、踩線違例 發球完成之前,接發球雙方均不能踩線、越線。
6、出界違例 出界是指發球未進入對方場地內的情況。但是,落在對方場地邊線上或擦網後進入對方場地均算作有效。
7、犯規違例 發球方一旦開始發球動作之後,就不得中途停止發球動作。禁止發球方透過準備動作故意拖延時間。此外,在發球時禁止旋轉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