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食品,經常會出現產品配料標示不規範的問題,如配料名稱不規範、配料標示的順序等。本文對此進行了梳理總結。
水的標示
在食品製造或加工過程中,加入的水應在配料表中加以標示。在加工過程中已揮發的水或其他揮發性配料則不需要標示。
如需要標示水的食品有:飲料、豆腐、溼河粉、冷凍飲品、饅頭等。不需要標示水的食品有:餅乾、酥餅、膨化食品等。
複合配料的標示
如果某種配料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其他配料構成的複合配料(不包括複合食品新增劑),應在配料表中標示覆合配料的名稱,同時將複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號內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依次標示。
當某種複合配料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且其加入量小於食品總量的25%時,則不需要標示原始配料。例如,食品名稱為鹽焗雞的產品,由於鹽焗雞料沒有相對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配料標示應為:雞、鹽焗雞配料(食用鹽、穀氨酸鈉、玉米澱粉、 沙姜)。
食品新增劑的標示
食品新增劑應當標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新增劑通用名稱。
複合配料中在終產品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新增劑應當標示,推薦的標示方式為在複合配料名稱後加括號,並在括號內標示該食品新增劑的通用名稱。
複合配料中在最終產品不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新增劑,無需標示。如紅燒牛肉罐頭的配料中有醬油,由醬油中帶入的苯甲酸鈉在終產品中不起防腐作用,則無需在紅燒牛肉罐頭的配料表中標識。
配料的定量標示
不要求定量標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只在食品名稱中出於反映食品真實屬性需要,提及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籤上特別強調時,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新增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食品名稱中提及的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籤上特別強調,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新增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只強調食品的口味時也不需要定量標示。
應標示配料含量的情形:如果在食品標籤或說明書上強調含有某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應同時標示其新增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如:標籤或說明書上強調高鈣、富含氨基酸等。如果在食品標籤上強調某種或多種配料或成分含量“較低”或“無”時,應同時標示其在終產品中的含量,如:標籤上強調“無糖”“低糖”“低脂”“無鹽”等。
天然色素|黑胡蘿蔔濃縮汁|梔子黃色素|梔子綠色素|梔子藍色素|黑米提取物|GABA|γ-氨基丁酸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食品,經常會出現產品配料標示不規範的問題,如配料名稱不規範、配料標示的順序等。本文對此進行了梳理總結。
水的標示
在食品製造或加工過程中,加入的水應在配料表中加以標示。在加工過程中已揮發的水或其他揮發性配料則不需要標示。
如需要標示水的食品有:飲料、豆腐、溼河粉、冷凍飲品、饅頭等。不需要標示水的食品有:餅乾、酥餅、膨化食品等。
複合配料的標示
如果某種配料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其他配料構成的複合配料(不包括複合食品新增劑),應在配料表中標示覆合配料的名稱,同時將複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號內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依次標示。
當某種複合配料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且其加入量小於食品總量的25%時,則不需要標示原始配料。例如,食品名稱為鹽焗雞的產品,由於鹽焗雞料沒有相對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配料標示應為:雞、鹽焗雞配料(食用鹽、穀氨酸鈉、玉米澱粉、 沙姜)。
食品新增劑的標示
食品新增劑應當標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新增劑通用名稱。
複合配料中在終產品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新增劑應當標示,推薦的標示方式為在複合配料名稱後加括號,並在括號內標示該食品新增劑的通用名稱。
複合配料中在最終產品不起工藝作用的食品新增劑,無需標示。如紅燒牛肉罐頭的配料中有醬油,由醬油中帶入的苯甲酸鈉在終產品中不起防腐作用,則無需在紅燒牛肉罐頭的配料表中標識。
配料的定量標示
不要求定量標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只在食品名稱中出於反映食品真實屬性需要,提及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籤上特別強調時,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新增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食品名稱中提及的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籤上特別強調,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新增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只強調食品的口味時也不需要定量標示。
應標示配料含量的情形:如果在食品標籤或說明書上強調含有某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應同時標示其新增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如:標籤或說明書上強調高鈣、富含氨基酸等。如果在食品標籤上強調某種或多種配料或成分含量“較低”或“無”時,應同時標示其在終產品中的含量,如:標籤上強調“無糖”“低糖”“低脂”“無鹽”等。
天然色素|黑胡蘿蔔濃縮汁|梔子黃色素|梔子綠色素|梔子藍色素|黑米提取物|GABA|γ-氨基丁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