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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官方釋出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根據車內黑匣子監控影片顯示,系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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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高歌前行

    我覺得這是法律制定的觀念問題。現在很多法律規定是根據已經發生的事情,然後定出相應的處罰。缺少對有些行為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作出嚴格處罰規定。打一個比方,如果相應的法律規定。如果搶奪方向盤干擾公交車司機正常駕駛,一律判兩年罰3萬。並且廣為宣傳,達到人所共知。還可以在公交車上經常做語音播報。毫無疑問,此類事件必大幅度減少。

  • 2 # 萬惡的只能這樣

    怎麼說呢?要嗎是法律賤,要嗎是人賤,法律制度對犯罪的人懲罰力度不夠,人與人之間生命都不重要,因你我不認識。

  • 3 # 逍遙侯

    可能之前都覺得沒有出啥大問題,沒造成重大後果吧!這行為性質和劫機有啥區別?劫機就重罪,不管是否造成後果!劫車就不了了之……不知道該說什麼……

  • 4 # 大路201899842

    萬洲公交車墜江事故發生後,全華人民對搶公交車方向盤的行為人深惡痛決,網上一片正能量的吶喊顯示出人們的正義感已經爆棚。以後發生類似事件,第一對制止暴行的見義勇者給予重獎,第二對搶方向盤的壞人可以往死裡打而不犯法。

  • 5 # 田正中66642308

    搶公交車方向盤為什麼不判刑。是因為以前發生的問題不嚴重,沒有發生重大事故,就不怎麼重視,透過萬州公交墜江事故的發生,我想己警醒國民的意識,國家會在這方面採取防範或懲罰措施。個人愚見:對無理搶奪方向盤或歐打行駛中的駕駛員行為的人,刑拘六個月、罰款一至五萬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 6 # 微笑26144

    依個人之見,搶劫方向盤應該受到最嚴厲打擊,一車人不是紅苕到了就算了,應重視生命,對那些漠視生命害群之馬,判刑2至3年不為過,在出行、購物、等方面給於限制,使自己認識什麼是代價。

  • 7 # 寶慶資訊

    對在公交車上搶方向盤的人,一定要判刑。

    搶方向盤行為,是在把車上乘客生命視為兒戲,不僅要判刑,而且要重判。

    在行車過程中,乘客搶司機方向盤,無異於持槍殺人,無異於在公共場合投炸彈,這種情況下,車禍發生率大大提高。

    強烈呼籲!

  • 8 # 青山紅豆心

    萬洲公交車墜江事故發生後,國民對毆打駕駛員、搶公交車方向盤的行為深惡痛絕,網上一邊到的正能量的吶喊表達出人們正義的呼喚。但過去到現在一直總有人毆打駕駛員、搶公交車方向盤,為什麼不被判刑呢?原因很簡單也很無奈。

    打人者、搶方向盤者大都是因為公交過站了而要求停車,駕駛員不同意,因而產生口角糾紛。而打人者大多是老年人,即經歷上世紀那特定年代的故事的人,否定一切,沒有規則,也不講規則,他們習慣了不合我意者就以暴力相加,這就是規則。

    有關部門處理時,一般都會以道德層面為前提,教育他們,原諒他們的年紀,原諒他們的無知,卻從未考慮司機被打、方向盤被奪會造成怎樣惡劣的後果。只要沒出車禍,沒造成損失,就輕易放他一馬。所以某地竟然出現一老人打公交司機後,被判三年緩刑三年的事,原因就是,那打司機搶奪方向盤後造成公交撞樹者是一位老人。

    主管部門一直認為這打司機搶方向盤行為純屬個人吵架糾紛過激所致,從未向另一角度——方向盤被奪會車毀人亡考慮。是因為這個後果太嚴重,一旦成為事實,他們怕承擔不起這麼大的責任。不是還沒有發生嗎?就當吵架處理算了。不是遵守規則,而是以人為本息事寧人,最終一般都是對打人者教育一番,然後司機向打人者道歉。因為司機服務不周到,只知道安全開車,不懂得好好招呼個別“上帝”,引起“上帝”不滿。一旦“上帝”不滿,就會影響公家形象。

    現在許多法規是根據已經發生的事情後定出相應的處罰,比如高鐵霸座事件,缺乏對有些行為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作出嚴格處罰規定,如搶奪方向盤一事。僅從雙方吵架糾紛現象去分析,無疑只民事糾紛,教育批評,有損失就判定賠償,性質態度惡劣一些就關幾天;如果從搶奪後會搭上幾十條生命的嚴重後果的實質去量刑,無疑屬於嚴重刑事案件,即以暴力威脅的手段故意危害一大部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危害幾十個家庭。就如萬州公交墜江一事。

    所以,如果還以簡單民事糾紛去放任直接毆打駕駛員、搶奪方向盤的惡行,從道德綁架上放任那些無知無畏的個人,相信還有更多的民眾會莫名成為無辜的犧牲品,到那時萬州墜江悲劇還會重演。

  • 9 # 金谷大道

    這個問題很複雜!一、搶方向盤的人如此之多,是否核實了?二、即然這麼多人搶方向盤是否神經出了毛病?或者對社會不滿!為什麼對社會不滿?!三、搶方向盤傷害公共安全是肯定的!四、但是也不能一個司機配兩個保安或者把司機用安全網罩起來!那不成了世界級笑話啦!!!

  • 10 # 耶穌小安

    講態度的人就是以為欺負理所應當,在混蛋看來誰對我不敬就打誰,只要能講態度在那裡欺負人都對。

    喜歡打人的人.在不記後果的情況下啥都敢幹,愣而瓜急.缺魂.我個人認為是精神出現問題。

    我個人認為搶方向盤.至少判十年,出現重大事故還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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