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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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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in來鳳微資訊
個人覺得,不管是什麼地方,只要給你補償的的房子足夠一套房的面積,都選擇要房。以下愚見
第一,拆遷補償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裝修補償,這部分是直接補錢;第二部分是房屋補償,補償完裝修費後,會對你所居住的房屋進行補償,這個要麼補錢要麼根據你當前所居住的房屋面積進行補償,根據地區一般會進行1:1.2或者1:1.5補償,具體看當地政策。
第二,直接拿錢,相比拿房肯定是會虧的,拿錢後人容易“飄”,不出意外的話,一般直接拿錢的人不出一年錢就會被用光,在沒用明確用錢的前提下,不要輕易拿錢。
第三,錢會貶值,但房不會,哪怕排不上線下城市,房也是不會貶值的。有房在哪兒,你的錢就一直在那裡,但錢不會。萬一碰上個賭博,分分鐘沒有
第四,你自己還需要房屋住,一般來說直接補錢是不會有太高的金額(相比補房),錢一般會根據當地的直接補償現金的政策(基於當地房價補償,會高點),一般補償下來的錢也就比你直接買一套房的價格高點,加上裝修,應該自己還得掏點。不划算!
綜合上述,個人建議,最好是拿房,不管是自建房還是套房的補償,拿房拿房拿房。
不要問我為什麼,因為我是房東房東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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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何來評評
我就是拆遷戶,認為要房子好,下面給大家算一筆賬,大家看過之後就清楚了。
2005在我老婆的宅基地上蓋了二百平米房子,三層小樓,二十平米院子,一共花了十二萬。好像是2009年因為修路而拆遷。當時可以選擇要錢也可以要房子,現在看來這兩種選擇的差異越來越巨大了。
當時執行的是貨幣化分房,三層的房子只算兩層,第三層只給算是隔熱層。拆遷辦以2460元/平方的價格購買我的房屋,加上隔熱層的經濟補償和裝修、電話、空調、過渡費等等專案總共是賠償了65萬左右。如果要錢則獎勵3萬,就上68萬。要房子則是以2460元/平方的價格從開發商手裡購買原房子同等面積的新房,可以多買10平方,想再多買就要以蓋好新房子的預售價5000元/平方計算多買的面積了。當時我們選了兩套102.5平方的,用了50多萬,剩餘15萬。也就是說我五年前蓋房子的錢回本了,清落兩套房子,而且舊房子是小產權不能交易,拆遷上房後只花了很少的錢辦了不動產權證,可以交易了,這樣房屋的價值也產生的質的變化。。
我那兩套房子住一套,出租一套,月租金1500元左右,出租七八年大約收了12萬左右的房租。由於我們小區地勢不錯,與小學一牆之隔二手房好價格連年上漲,現在13000元/平方了。這樣算來我這兩套房子市值應該是270萬,翻了4倍。如果當時選擇了要錢,對於我家這樣的工薪族來說這65萬過不許多年可能就坐吃山空了。所以在我看來還是要房子合適。
下面第二張照片中間低矮的白色的樓就是小學,離我家直線距離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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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產大象
房屋拆遷是要“錢”還是要“房”?
一、先來看看拆遷補償方式
既然是與拆遷有關的主題,那麼自然就不少了要講解一下什麼是拆遷補償了。其實,拆遷補償指的是房屋徵收機構依照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拆遷房屋的補償規定,對土地上的附著物進行立項,給予被拆遷者以安置和遷移補償,拆遷工作必須公開、公正和民主決策,不得蠻拆。
1、現金補償
現金補償是專業術語,用通俗一點的語言來表示,它也就是指“給錢”。一般來說,現金補償是由專業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評估,一般透過重置價、住房交易均價、市場評估價三種方式作為評估依據,依照評估結果給予現金補償。
2、產權置換
其實,所謂的產權置換換句話來說,也就是大家平常生活裡比較常說的“給房子”。根據評估方式的不同,分價值標準產權置換和麵積標準產權置換2種:即以房屋價值和麵積分別作為評估置換的依據,且拆遷安置也分為回遷安置和異地安置2種。
二、再來看看何種情況下選擇“要房”,何種情況下選擇“要錢”
1、在以下這些情況下,可以選擇“要房”
(1)在拆遷補償款低於市場上商品房價格的情況,可選擇要房子
簡單點來說,就是當拆遷補償費不足購買當時的房子時,就可以選擇要房子。其實,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往往出現在樓市上行期,房子價格變化太快,而拆遷手續履行又比較複雜,時間跨度大,當你拿到拆遷款時,卻發現這些錢根本就買不了房。
(2)位於發展潛力尚可的城市或城市群
一般來說,錢是屬於比較容易貶值的一種貨幣,但是房子就不同了,尤其是位於發展前景很好的城市裡。國家規劃了不少個城市群,因此一般在群裡面的城市,無論大小,都有不錯的發展潛力,城市價值提升也必然帶動房產價值上行。
2、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選擇“要錢”
(1)自己已有多套住房,且每月開銷大
在還沒有開始“限購”之前,人們是可以購買多套房子的,當然了,大多也都是貸款買房的。因此在很多時候,雖然有幾套房子,但也揹負不少房貸,每月日子過得還是緊巴巴,故而在拆遷時,可以選擇要錢,改善一下自己的流動資金。
(2)位於人口淨流出、產業基礎薄弱,並不受大城市輻射的城市
相比於一線城市而言,中國還存在著不少四、五線的城市,甚至還有更小的城市,這些城市大多不在大城市輻射範圍內,經濟發展受到各種限制,招商引資困難,導致本身產業基礎薄弱,這樣的城市,有一套自住即可,如果遇到拆遷再“要房”確實是一件不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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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北超哥
對於一二線的人或沒有多餘房來說,拆遷最好要房!為什麼?這個就不用說了,一二線城市越來越發達,進來務工的人也越來越多,而房子數量有限,房價即使有控制,還是會越來越高,對於大部分的工薪階級的人來說,要房子才是最根本的,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所。雖然安置房是小產權房,但是對於大城市來說,要買這麼一套房也是要努力十幾年的成果了。
房子是固定資產還有升值空間。再說,現在拆遷安置房一般會按照原房屋面積的1:1.2補償,可以拿到面積比原來大的房子,人住著也舒服。
看回遷房好不好再決定
房子好不好主要由地段(商業圈、學區、市中心、配套設施等)、戶型和升值空間三個因素決定,房子好當然要房子,不僅能保值,還可以升值;如果地段和設施不夠完善,還是要錢來得更實在,但有可能會出現不會花錢、不會投資、親戚眼紅或者父母兄弟爭奪的情況,不安全。
什麼情況下,選擇要錢?
如果你急需錢,或者需要創業、投資等,可以選擇要錢;又或者,安置房的位置、戶型、面積都不是你滿意的,那你可以拿著錢,去投資商品房,當然全款不夠首付肯定不用愁了。
選擇拿錢的朋友請注意
在這裡有必要特別提醒廣大拆遷戶,簽訂期房安置合同應特別慎重:除了要標明安置地段的法律手續,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逾期交房不能辦理產權證等涉及的違約金及賠償損失的條款,當然,須有專業律師稽核方才穩妥。
有的拆遷戶很聰明,明明知道拆遷方不能提供安置房,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或達到真正的公平合理,充分利用補償方式的選擇權,給予拆遷方施加壓力,最終獲得滿意的貨幣補償結果。在這裡,要房是假,要錢是真,要房是手段,要錢才是目的。
總的來說,安置房的選擇存在的隱患問題比較多,但勝在價格優勢上。從整體的拆遷情況看,大部分被拆遷人還是更願意選擇金錢補償。但每個被拆遷人的情況不一樣,要根據自己的自身條件進行選擇。當然,國家也給了被拆遷人這樣選擇的權利。至於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子,被拆遷人可根據上述的優缺點對比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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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個人情況啦!還要看能賠多少錢,如果你手裡沒多少錢,就這一套房,價格還比在外面買便宜,賠的錢還不夠外面一套房首付,你說你要錢幹什麼?自然是要房子啦!
然而,如果你手裡寬裕,或者說你房子足夠大,位置足夠好,賠錢的話在市中心能買兩套房,而給你的房子還在郊區!你說你要房子幹啥?
所以說任何事情都要分兩面性!看個人需求,看個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