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石灰質量標準
標準號JC/T481-92(中國建材行業標準-建築消石灰粉,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批准併發布)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1992年6月26日批准,1993年2月1日實施)
本標準適用於以建築生石灰為原料,經水化和加工所製得的建築消石灰粉。其他用途的消石灰粉也可參考使用。
1、分類:
鈣質消石灰粉氧化鎂含量小於4%;鎂質消石灰粉氧化鎂含量等於大於4%到小於24%;白雲石消石灰粉氧化鎂含量等於大於24%到小於30%。
2、等級:
建築消石灰粉為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3、用途:
優等品、一等品適用於飾面層和中間塗層;合格品用於砌築。
4、質量技術要求:
建築消石灰粉的質量技術指標應符合:
項 目
鈣質消石灰粉
鎂質消石灰粉
白雲石消石灰粉
優等
一等
合格
(CaO+MgO)含量分別不少於 %
70
65
60
55
遊離水 %
0.4~2
體積安定性
——
細度
0.9mm篩篩餘% 不大於
0
0.5
0.125mm篩篩餘%不大於
3
10
15
5、試驗方法:
化學成分和物理效能按JC/T478.1-478.2規定進行。
6、檢驗規則
①出廠檢驗:
建築消石灰粉應由生產廠家的質量檢驗部門按批次進行出廠檢驗。
②批次:
檢驗批次按生產規模劃分。180t為一批次,小於100t仍作一批次。
7、取樣:
從每一批次的產品中抽取10袋樣品,從每袋不同位置抽取100g樣品,總數量不少於1kg,混合均勻,用四分法縮取,最後取250g樣品供物理試驗和化學分析。
8、判定:
產品技術要求均達到第4章中相應等級時,判定為該等級。有一項技術指標低於合格品要求時,判為不合格品。
9、複驗:
使用者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可進行物理指標複驗。
按照前述要求取樣,送交質量監督部門進行復驗。
生石灰質量標準
標準號JC/T481-92(中國建材行業標準-建築消石灰粉,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批准併發布)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1992年6月26日批准,1993年2月1日實施)
本標準適用於以建築生石灰為原料,經水化和加工所製得的建築消石灰粉。其他用途的消石灰粉也可參考使用。
1、分類:
鈣質消石灰粉氧化鎂含量小於4%;鎂質消石灰粉氧化鎂含量等於大於4%到小於24%;白雲石消石灰粉氧化鎂含量等於大於24%到小於30%。
2、等級:
建築消石灰粉為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3、用途:
優等品、一等品適用於飾面層和中間塗層;合格品用於砌築。
4、質量技術要求:
建築消石灰粉的質量技術指標應符合:
項 目
鈣質消石灰粉
鎂質消石灰粉
白雲石消石灰粉
優等
一等
合格
優等
一等
合格
優等
一等
合格
(CaO+MgO)含量分別不少於 %
70
65
60
65
60
55
65
60
55
遊離水 %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體積安定性
合格
合格
——
合格
合格
——
合格
合格
——
細度
0.9mm篩篩餘% 不大於
0
0
0.5
0
0
0.5
0
0
0.5
0.125mm篩篩餘%不大於
3
10
15
3
10
15
3
10
15
5、試驗方法:
化學成分和物理效能按JC/T478.1-478.2規定進行。
6、檢驗規則
①出廠檢驗:
建築消石灰粉應由生產廠家的質量檢驗部門按批次進行出廠檢驗。
②批次:
檢驗批次按生產規模劃分。180t為一批次,小於100t仍作一批次。
7、取樣:
從每一批次的產品中抽取10袋樣品,從每袋不同位置抽取100g樣品,總數量不少於1kg,混合均勻,用四分法縮取,最後取250g樣品供物理試驗和化學分析。
8、判定:
產品技術要求均達到第4章中相應等級時,判定為該等級。有一項技術指標低於合格品要求時,判為不合格品。
9、複驗:
使用者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可進行物理指標複驗。
按照前述要求取樣,送交質量監督部門進行復驗。